〈扁辦新聞稿〉特偵組涉嫌隱匿證據及濫權羈押

〈扁辦新聞稿〉特偵組涉嫌隱匿證據及濫權羈押

陳致中先生於9月25日交給本辦公室7頁由瑞士檢方發函給陳致中先生理財個人銀行的法文文件,已完成全文翻譯。其中包括三份文件:

‧文件1:2008年12月12日瑞士檢方「法令執行和附帶裁決」。明確表示2008年12月5日台灣司法當局即針對5.7億海外資金提出追加司法互助之申請,瑞士檢方同意受理並裁決:查封(凍結)相關銀行戶頭資產,並將所有相關的銀行文件交予申請互助程序之當局。

‧文件2:2009年1月22日瑞士檢方回函給陳致中先生理財個人銀行的信件。由於陳致中先生請求將相關戶頭內的資金匯回至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指定的帳戶,因此陳致中先生的理財個人銀行於2009年1月14日曾致函瑞士檢方表達希望能移轉相關資金,瑞士檢方因此於1月22日正式回函:「確認相關帳戶已遭凍結,就目前無法做任何轉移。」

‧文件3:2009年2月2日:瑞士檢方致函陳致中先生理財個人銀行,下令要求提供之前遭凍結戶頭之相關完整資料,並指示最遲於2009年2月13日寄出。

因此:

1、陳致中先生於瑞士5.7億之資金,是瑞士檢方應特偵組所提出之司法互助申請,裁定予以凍結,並非陳致中先生不願將資金予以匯回。

2、瑞士檢方於2008年12月12日裁定凍結戶頭時,即一併將相關訊息通告特偵組。換句話說,特偵組於去年底即知道相關資金的下落且已遭瑞士檢方凍結。但特偵組卻一再以相關資金下落不明或未匯回台灣為由,要求法院繼續羈押陳前總統。洗錢部分早經特偵組提起公訴,且一審也已判決陳前總統有罪,但相關文件從未出現於卷證之中,這絕非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就能規避。特偵組(1)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2)涉嫌濫權羈押。(3)涉嫌隱匿證據,在此要求檢察總長及法務部立即進行調查與懲處。同時,陳前總統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時,也將一併敘明。(E)
9/30/2009 02:58: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阿扁札記〉馬英九請清楚交代張哲琛的20億元

〈阿扁札記〉馬英九請清楚交代張哲琛的20億元

如果要選全世界最假仙的政黨,非中國國民黨莫屬。

為了總統可以做到老、做到死,死了之後兒子繼續做,號稱「民主的偉人、民族的救星」的蔣介石,可以把「一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和「反攻大陸消滅共匪」一直掛在嘴邊當成藉口,實行了長達近四十年的軍事戒嚴、獨裁統治。

即將再任中國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大選時為了騙選票喊出「燒成灰也是台灣人」,實際上是叫台灣人去做中國人,而自己和家人則早已拿美國護照及綠卡要做美國人。

一個又一個靠買票當選的立委,最後被判當選無效而必須重新改選的都是中國國民黨所提名的候選人,卻能標榜「廉能政治」,甚至以罪不及妻孥為由再度獲得提名,連些許的羞恥心都沒有。

當然中國國民黨的假仙,罄竹難書,不及備載,尤以不當黨產的處理為甚。舉世皆知中國國民黨是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最富有的政治團體,更是黑金治國的貪腐集團。為了2000年總統大遠,劉家昌可以藉幫連戰助選A掉中國國民黨6億的錢。當時中國國民黨的掌櫃劉泰英在選後曾告訴我,連戰選總統,光從他那邊拿到的選舉經費高達80億之多。我也聽過高鐵原始股東之一的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指控中國國民黨在高鐵從歐規改日規,有一項重大採購工程1000億要戴帽子,提高到1200億,被他拒絕。

2008年11月27日元大金控的馬維辰在特偵組接受朱朝亮、李海龍檢察官偵訊,明確表示提供給吳淑珍的2億政治獻金,「這2億就是當時我們準備買中投時給張哲琛20億元的其中一部份,當時洽談買中投實際價格是160億元,但是張哲琛要求我們契約只能簽140億元,其中的價差20億元是張哲琛要的。」

這份證詞白紙黑字寫在偵訊筆錄,我不相信這20億是張哲琛個人要的,身為中國國民黨掌櫃,應該是為黨謀取利益。我的案子一審判決,蔡守訓合議庭告發我辦公室兩位接電話送公文的小姐,張哲琛明顯涉嫌背信甚至侵佔,為什麼法官不依職權告發,司法真的碰到金控大老闆就完全視而不見,遇上藍營掌櫃就自動轉彎嗎?

中國國民黨到底A了台灣人民多少錢,有的說2000億,最多的有6000億。即使最保守的估計,不包括變賣、脫產、隱匿,以及趁著執政之便,透過利益輸送所取得的不當得利,財政部於2007年4月25日在行政院第3037次會議提出「追查不當黨產辦理情形」報告,「不當黨產」不動產的部分,總值243億元;歷年政府委辦補助(變相侵占)180億元;稅捐減免(變相逃漏稅)25億元;黨職併公職退休金(變相詐欺)3億元,合計450億元。

馬英九於2005年第一次當黨主席時說於2008年以前要將黨產處理完畢,結果不是還給人民,而是賤賣給財團。拿到的錢,也不是用於公益,而是拿去選舉。馬英九處理黨產比連戰還要粗暴。國發院在連戰當主席時一直不同意處分,馬英九一接任立刻賣掉,還附條件完成地目變更,開發利益超過100億以上,中國國民黨暗盤又有多少?據購買台北市仁愛路舊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土地的業主透露,買賣合約價格60億,買主實際支付90億,多出的30億到哪裡去了?「三中」一中影、中視、中廣的買賣,也是弊端重重,甚至引來黑道槍擊某某立委候選人的服務處,民主進步黨當時的游錫堃主席向特偵組檢舉告發,現在案子依舊躺著,一動也不動。

日前新任內政部長江宜樺說:「回頭看黨產,可以了解黨產不是個法律問題,是政治問題」,他建議馬英九對黨產「勇敢的做出更符合政治正義的決定」,在維持黨最基本的運作需要外,其他全數捐出來,立刻引起中國國民黨高層的嚴重關切。

江部長學者的風骨與理想性格應予肯定,但江部長完全錯估了馬英九。過去中國共產黨在發展原子彈的時候有一句話「寧要核子、不要褲子」。馬英九也是「寧要黨產、不要褲子」。黨產是奶水,是命根,形象、道德、誠信遇到了黨產,又算得了什麼?江宜樺部長雖有勇氣,但注定是要失望的。10月17日馬先生將再次回鍋擔任黨主席,但在接任之前,總該把張哲琛涉嫌強索回扣20億元的疑案、弊案,給個交代,說個明白。
9/30/2009 02:14: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論台灣的威權體制復辟及被中國化 / 董立文

〈名家專欄〉論台灣的威權體制復辟及被中國化 / 董立文

2005年英國西敏寺大學教授基恩(John Keane)來台訪問,他說儘管台灣的民主體系有其獨特性,但也存在著許多危機與挑戰。大概可以區分為兩個層面:內部民主改革以及地緣政治上的憂慮。從客觀上,台灣雖然成功地從過去威權體制轉型成民主國家,但政府正當性方面仍有許多待解的難題。另外,國家外部也面對來自強鄰中國的軍事威脅,這兩者可謂互為因果。特別是面對中國因素,台灣不能自滿於虛無的安全感中。誰也沒想到這些警語,在2008年後竟然都發生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國民黨威權體制復辟及台灣的被中國化。

2008年,臺灣再次政黨輪替,國民黨同時贏得總統和立法院選舉,成為臺灣民主化以來第一個掌握國會多數而全面執政的政府。然而,一年多的執政結果,台灣竟然進入民主倒退期,限縮集遊法、侵害司法人權、檢察機關濫訴、戕害新聞自由等具體事例不勝枚舉;美國自由之家公佈的「2009年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指出台灣出現新聞自由倒退現象,全球排名從去年全球第三十二名跌到第四十三名!台灣民主的要素正在一一崩解。

另外一方面,在馬英九採取親中及怯中政策的影響下,經濟依賴中國、大陸遊客排擠外國觀光客,台灣媒體包括新聞及娛樂節目充斥中國共產黨的宣傳,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來台時執政黨不予接待,新疆精神領袖熱比婭則被禁止來台,只因為中國會不高興。台灣的文化價值觀念及生活方式正在被強迫的中國化,而且是符合中共專制統治喜好的那一套中國化。

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怎麼會走到這個地步?筆者認為可以從國民黨本質、民進黨執政缺失及國際民主發展三個層面來看:首先,在野時期的國民黨並未進行民主轉型,因此再次執政後就帶來台灣的民主倒退。黨內威權架構與文化依舊,充滿權謀、只知勝選和但求利益交換的地方派系和因此衍生的政治生態也沒有改變,加上馬英九權力腐化和自以為是。此外,2005年在連戰領導下所建立的國共論壇,則將國民黨從上到下整個推向中共,形成國民黨結構性的親中基礎。

其次,從民進黨執政缺失的層面而言,2000年雖然實行了民主發展史上至關重要的首次政黨輪替,但是轉型正義卻未完成,甚至才剛起步就嘎然而止。吳乃德認為「轉型正義」是所有從威權獨裁轉型至民主的新興民主國家,所共同面臨的政治和道德難題。對於那段記憶仍然鮮活的歷史——對人權普遍的蹂躪、對人性不移的冷漠、高傲的加害者、無數身心俱殘的受害者——對於這段歷史,我們應如何面對和處置?更何況威權政體在漫長的統治過程中,還創造了不少的支持者和同情者。因此,當威權政黨重新執政時,台灣還有些陰暗的沃土提供養分。

赫德(David Held)說黨國體制的統治合法性是建築在受治者相信統治者更瞭解真理,並接受其統治而不提出質疑,統治的服從是因為:一、人民沒有選擇、被鎮壓;二、傳統;三、民眾的冷漠;四、雖不喜歡卻默認;五、為了利益;六、蕭規曹隨;七、根據訊息做出最好的決定(服從)等原因所造成。此意即對民主沒有堅強的信仰、對自己(人民)沒有堅強的信心,就很容易受黨國體制的荼毒。

從國際民主發展這個層面來看,二十一世紀來,有些學者提出民主悲觀論,且持續贏得了人們的注意並擁有了不少信徒。紮卡裏亞(Fareed Zakaria)、曼斯費爾德( Edward Mansfield )、斯奈德(Jack Snyder)和蔡愛眉(Amy Chua) 等人,雖然這些專家學者關注的領域不同,分析方法也各不相同,但他們的論點最終匯成一個中心觀點 —— 呼籲民主化先後順序 (democratic sequencing) 的必要性。認為不應該假設民主化——特別是國內公開選舉——永遠就是好的。在一點也不具備條件的國家進行民主化試驗會常常產生一些不良後果,從前蘇聯的倒退到拉丁美洲洶湧起伏的民粹主義潮流,民主遭受了不停的考驗和磨難。也許這些學者說的是對的,問題是中國利用這些論點拖延中國的民主化,甚至嘲笑台灣的民主。

台灣的民主化何去何從?恐怕選舉民主還是關鍵所在,民主政治所引發的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式來解決,這有賴於人民的智慧,也有賴於對民主有堅強的信仰、對自己(人民)有堅強的信心,選票可以改變這一切。

(董立文為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
9/30/2009 02:1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 吳敦義的貪與蠢 / 梁度

〈焦點評論〉 吳敦義的貪與蠢 / 梁度

有越來越多的跡象顯示,吳敦義的香港之行只是趕在出任行政院長前,把立委的出國補助消化掉。這筆錢白有白不拿,但貴為執政黨的副主席兼秘書長,且將出任最高行政首長的吳敦義,連這種蠅頭小利都不放過,除了貪還能說什麼?

更加離譜的是,吳敦義在赴港前,就被告知將接任行政院長,但依然執意成行,毫無任何的政治敏感度。行程曝光後,更不惜撒謊遮掩,但紙終究包不住火,益發凸顯了吳敦義的蠢。國民黨馬政府走了一個九流院長,來了一個不入流的閣揆,真的是「台灣人的悲哀」。

有人說吳敦義香港之行是為了向中國請示、報備,這種講法其實抬舉了吳敦義。「親中媚共」與「賣台求榮」是馬英九專屬的權利,也是他在中南海還稱得上一號人物的籌碼,哪有可能與別人分享。馬英九不但要當中國的兒皇帝,而且要是唯一的兒皇帝。即便貴為榮譽主席的連戰也不能分一杯羹,更何況是等而下之的吳敦義。說的難聽一點,就算要賣台也還輪不到他。

當然整件事情最尷尬的不是吳敦義,而是馬英九。為了替「白賊義」緩頰、圓謊,馬英九主動表示是他建議吳敦義去香港「觀摩土石流治理」,去向梁振英討教、取經。話才說完,媒體立刻爆料吳敦義與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郭炎在香港酒樓把酒言歡。馬英九原本只想幫忙拿塊遮羞布,沒想到卻引火上身,從此絕口不談吳揆的香港之行。

不經檢驗,不知真偽。吳敦義去香港,整件事情逐漸雲淡風清,但卻暴露了國民黨馬政府只是一群耍猴戲的蠢蛋,老以為躲到樹上就沒事,沒想到羞於見人的紅屁股只是更加的明顯。
9/30/2009 01:5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專題系列〉歷史的重建(1)台灣國民應有的歷史素養 / 張炎憲

〈專題系列〉歷史的重建(1)台灣國民應有的歷史素養 / 張炎憲

吳濁流的小說《亞細亞的孤兒》能永垂台灣文壇,除內容取材反映社會真實之外,一針見血說出台灣人的孤兒意識,刻畫出台灣人在政權變動中無可適從的悲情,在尋覓自己的身分中,反而失去了自己。這份逼真的寫實,使得它成為反諷台灣人的小說。

台灣人的祖先為了尋找安身立命的新天地,渡過險惡的黑水溝來到台灣,胼手胝足終而開拓出一片家園,做為新故鄉,但外在環境對台灣卻相當不利,台灣常成為強權爭奪的俎上肉,任人作弄擺佈而無法決定自己的前途。在歷史悲運中,台灣人為了生存,拼命學習,才能向統治者爭到一席地位,但在內心深處卻自怨自艾,悲歎自己的身世,而失去當家作主的豪情與自信。

要突破這樣的困境,我認為必須要建立台灣的國民意識,認為台灣是個國家,台灣人是國家的主人,有權有能治理這個國家。這種意識如果生根發展,就可去除心中陰霾,建立起自信,為自己的將來、為國家的發展全力以赴。培養國民意識,需要有深厚的台灣人意識和台灣人的歷史感情,我認為下列4個項目是達成目標的必備素養。

1.瞭解歷史悲情的史實

台灣歷史上充滿被統治與被屠殺的史實。這雖是悲情往事,卻是力量的源泉,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轉化成為一股新生力量,再創奇蹟。二二八事件奪走二萬多人的生命,造成台灣極大的傷害,卻帶來無窮契機,台灣人終而覺醒,走向獨立自主之路。白色恐怖造成無數生命的隕落,卻揭露獨裁者的猙獰面目,從此打開民主與人權之路。這些犧牲雖然令人婉惜,卻是令人深刻反省的素材。在台灣史上,這種事例極多。我們瞭解越深,越能激發同仇敵慨的鬥志,捍衛台灣。

2.涵蘊生命共同體的台灣意識

台灣意識潛藏在台灣人的內心底層,沒有經人挑撥,就不會顯現出來。台灣意識是建構在土地與人民的共同經驗之上,土地涵養生命,生命代代傳承,島嶼台灣是涵蘊生命的搖籃,民眾的歷史也刻在島嶼上。這份休戚與共的感情,散發出濃濃的台灣情,台灣意識就這樣自然地誕生。我們有了台灣意識,就會凝聚力量,守護台灣。

3.親近台灣的典範人物

在國民黨政府刻意教導下,英雄都是出自中國史上的人物,台灣人總是矮人一截,無法與中國人物相比。其實,台灣人為了追求民主、自由與獨立,產生許多可歌可泣的事蹟,舉凡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行各業,都有傑出人物,都會成為台灣的典範。典範出自台灣,出自我們身邊,就會成為我們努力與成就的標竿。我們以此自豪,就會產生自信,相信我們也有創造歷史的能力。

4.認識民主、人權與國家建立的事蹟

台灣走過艱辛的歲月,長期對抗獨裁者,才有今日的民主與自由。但世界上還有很多國家的經驗與我們雷同或相似。如以色列、古巴、巴勒斯坦、東帝汶等追求獨立自主的歷史,他們在不可能之中創造可能,在艱難之中創造奇蹟,這些事蹟都是我們惕勵奮發的借鏡。想到台灣前輩的犧牲,想起當今未竟的事業,我們應以實踐的精神去完成建國的願望。

台灣處於強權控制與中國併吞的威脅下,台灣人要如何在矛盾中求生存,在險惡中求發展,需要智慧、能力、勇氣與意志。上述四項是從悲憤中得到力量,從學習中得到經驗,從自我錘鍊中得到智慧,從實踐中得到自信的方法。我們以此相互激勵,發揮所長,必能破除萬難,達成目標。
9/29/2009 11:25:00 上午 | 1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真相的機會 / 王時思

〈焦點評論〉真相的機會 / 王時思

陳前總統的案件終於脫離了毫不掩飾瘋狂傾斜的一審蔡守訓合議庭,以無比沈重的無期極刑進入了二審,當事人人格毀滅、司法公信徹底破產、綠營分崩離析、社會支持者更是傷痕累累。因此二審法庭所肩負的,不只是一個審判,而是一個更加艱鉅的社會責任:還給社會一個真相。

從特偵組開始搜索、調查,到一審的審理過程,整個扁案被羅織成一個喪心病狂的吃錢家族帶著一群噬錢如命的執政團隊,瘋狂A了台灣納稅人的錢。被報導的金額如天文數字漫天喊價,一下說海外有數不清的帳戶、一下說有鑽石、一下說空軍專機載運金錢……,每隔一陣子就會有「又來了!」「扁家又有藏的錢被逮到了!」這樣的觀感出現,到後來民眾根本疲憊到搞不清楚究竟檢方的起訴金額究竟是多少?究竟貪污、侵佔達到要關兩輩子來懲罰的刑期背後,究竟是「污」了多少錢?

光是不可思議的違憲違法程序,加上媒體唯恐天下不亂的報導,就把民眾搞得暈頭轉向,台灣社會全體像是搭上了一條不負責任的瘋狂雲霄飛車,每次以為到達谷底,總是會有更危險、更可怕的航道出現,繼續這條瘋狂的旅程。

問題是,錢究竟在哪裡?從哪裡來?

當檢方口口聲聲說這個也是貪、那個也是貪,但掌握的金錢資訊究竟總共是多少?有多少證據顯示這些錢來自不法所得?這樣關鍵性的資訊卻從沒有機會給民眾一個清楚交代。任由報導不斷堆積金額從數億到數十億,好像只要錢的數字越高,陳總統的「罪孽」就越深重。但是隨著一審的結束,原來的起訴範圍並沒有如媒體報導呈天文數字般的增加,檢方甚至連首長出國人人都有的外交出訪零用金都列入起訴範圍,我們似乎該問,那所以這些錢究竟是媒體誤爆?檢方放話?還是有任何真憑實據?

除此之外,在逃避所謂阿扁風暴這麼久之後,所有的政治人物,尤其是綠營的政治人物也應該問,究竟真相是什麼?如果國務機要費和馬英九的特別費是一樣的,如果海外帳戶的所有金額就是扁家的私產加上歷年累積的選舉剩餘款、政治獻金,那麼政治人物切割的究竟是什麼?

離開了明顯偏頗的蔡守訓法庭之後,我們有沒有機會面對扁案的真相?台灣社會有沒有機會面對扁案的真正核心:扁案不是一個法律案件,而是一個政治案件。扁案從開始到一審結束的過程中,特偵組加上蔡守訓的報復性做法,使得社會對司法程序正義不公已經有了共識。但是扁案的終極核心在於,究竟實體上扁家是做了在道德上傷害社會情感的事,還是做了法律上犯法的事?

過去在司法程序不公的煙霧中,綠營的政治人物不是選擇最安全的「支持司法人權」立場,就是被化約成挺扁與反扁兩種的力量。說穿了,決定立場往往是基於政治利益的考量,和陳前總統究竟做了什麼事根本無關;更徹底一點說,許多政治人物壓根不關心陳前總統所涉案件的行為真相,關心的只是自己如何安然從風暴中脫身,甚至獲利而已。因此從脫離了一審之後,我們期待的不只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司法程序,而且是揭露真相的能力,以及台灣社會最需要的,拋開利益、面對真相的勇氣。
9/28/2009 03:2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什麼肖話? / 郭雨

〈焦點評論〉什麼肖話? / 郭雨

高等法院裁定續押阿扁,理由和蔡守訓一樣言不成理,尤其是指阿扁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為熟悉,有逃亡之虞,因此應予續押,這是什麼肖話?如果這個理由成立,同樣曾任總統的李登輝也有案在身,為何沒押?現任總統馬英九也被指控涉入三中等案,他一下台,法院是否也應以此理由,立刻把他押起來?

最熟悉潛逃管道的,還包括守海防的、開船的、警察、檢調、法官、國安…等等人員,這些人有犯罪嫌疑,那一個人曾被以此理由羈押?再說,總統熟悉潛逃管道,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及立委諸公就沒有關係熟悉嗎?縣市長及沿海的鄉鎮市長,又有那一個人不熟悉轄內的偷渡管道?但他們有誰被以此理由羈押過?

高院法院還說,阿扁海外資產龐大,有逃亡之虞,所以要押,但奇怪的是,同樣的承審法官,不也曾駁回檢方羈押王令麟的聲請?難道王令麟就沒有海外資產?何況,阿扁的親人都在國內,就連已辦妥美國學校入學手續的陳致中夫婦,都被扁叫了回來,但王令麟的老爸及太太,至今可都是依然逍遙海外。

其他如扁涉六案被判有罪、罪嫌重大,及重罪是法定羈押理由等,更是不值一駁,如果特偵組沒有濫行起訴,蔡守訓沒有枉法裁判,扁早已是自由之身,還有什麼重罪及罪嫌重大?司法宣稱保障人民權利,設有三級三審,是為了讓人民自願接受國家主權的管轄,而非級級相護、審審沿襲,便宜行事的結果,不啻於暴君的殘暴統治。

總統不是原罪,給阿扁公平審判的機會,讓他享有和一般公民一樣的訴訟權力,這是最卑微的要求,而不是為押而押,肖話連篇。
9/28/2009 03:21: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中國觀光政客 / 宋喆宇

〈焦點評論〉中國觀光政客 / 宋喆宇

中國確實是個詭異的國家,連「旅遊觀光」這種增廣見聞、調劑身心,慰勞自己的美事一樁,也可輕易變成政治報復的工具,而且擺明為了報復而報復,於是這個國家看起來像是巨人,心智卻很幼稚,因此我們面對的恐怕是更為棘手的「國際巨嬰」,徒具破壞力,很難講道理。

簡單歸納一下,台灣外交部領務局針對國人國外旅遊,有所謂警示分級表,紅色警示表示不宜前往,例如阿富汗被列為紅色警示的理由為「反恐軍事行動仍未停止,境內恐怖攻擊及爆炸事件頻傳」;灰色警示則表示前往該國旅遊,有必要格外小心注意,例如巴林王國受什葉派人士影響,時有青少年不滿政府,在市區焚燒廢棄物及向警車投擲汽油彈。

至於橙色警示,即為「避免非必要旅遊區」,例如喬治亞境內的南奧塞梯及阿布哈茲,因為當地常有嚴重武裝衝突。有些地方則是因為禽流感等疾病蔓延不宜旅遊,總計十幾個國家、數十個地區被列為紅色警示、橙色警示、灰色警示,不是基於人身安全,就是出於衛生環境考量,偏偏就是沒有一個國家、地區,因為「播放熱比亞紀錄片」而遭旅客退房,唯中國獨樹一格。

因為達賴喇嘛來台訪問,高雄市政府欲播放熱比亞紀錄片,竟成了中國觀光客抵制來台觀光的理由,那麼,是達賴喇嘛訪台政治化?熱比亞紀錄片政治化?還是中國觀光客,才真該為自己正名為「中國觀光政客」。

中國先以觀光客攏絡台灣,繼以觀光客威脅台灣,中國觀光客成了沒有靈魂的工具,當初可以「被安排來」,今天可以「被安排不來」,讓人懷疑到底這個國家是想展現他的強大威武,還是深怕台灣人不認識他的滑稽可笑。

悲哀的是,水往低處流,文明本應向上提升,但台灣自從馬英九主政後,彷彿過去民主自由之路白走一遭,台灣滿朝政客汲汲營營推動台灣「中國化」,已造成台灣在熱比亞事件上,搞得和中國一般低俗。不過,若非中國打壓,今天之前,又有多少台灣人知道熱比亞的存在?若沒有中國觀光客以退房作威脅,我們又怎麼知道原來自己接待的是一群沒水準的流氓。
9/28/2009 03:20: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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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009 05:13: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平心靜氣看台灣司法文化 / 洪茂雄

〈頭家心聲〉平心靜氣看台灣司法文化 / 洪茂雄

  在獨裁或威權國度,司法淪入統治者清算異己的工具,是人所共知。同時,在實行民主法治的國家,司法獨立,保障人權,對涉嫌犯案的政治領袖,給予相當禮遇乃是屢見不鮮。東歐前社會主義國家走向民主化之後,司法轉型正義,也表現得令人刮目相看,與共黨獨裁時代判若兩個世界。其中較具代表性的範例:

  其一,東德共黨頭目何內克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柏林圍牆倒塌一個月後,以濫用職權和叛國罪被捕,他被拘押時並沒有扣上手銬,只審問一天後即獲釋。隨後,何氏逃亡莫斯科要求政治庇護,當時戈巴契夫領導下的蘇聯搖搖欲墜,並未同情這位昔日並肩合作的戰友,迫使何內克躲進智利駐莫斯科大使館要求庇護。可是,這位在東德掌權近二十年的共黨領袖,一九九二年在葉爾欽上台執政不久,遭引渡回到風雲已變色、東西德剛統一的新德國,接受司法審判。惟這位風燭殘年走向窮途末路的命運,還是得到法院相當禮遇,保外候傳,甚至獲准讓他前往智利依靠女兒安養餘年,於一九九三年病故。

  其二,前保加利亞共黨總書記兼國家元首日夫可夫在一九八九年年底,共黨政權垮台之後被捕,其罪名也是貪污、濫用職權和叛國遭起訴。這位統治保國長達三十餘年的政治領袖被判刑七年,獄外執行;保國司法當局在審判日夫可夫期間,還不致於動用手銬和種種羞辱凌遲,乃至抄家滅族、趕盡殺絕的惡劣手段,對保障司法人權和文明風度令人印象深刻。

  其三,波蘭共黨末代總統雅魯澤爾斯基因一九八一年頒布軍管法鎮壓團結工會,也遭法律追訴。這個案子雖然時過境遷,但當年受共黨迫害的異議份子仍耿耿於懷,主張追究。不過,雅氏在法庭上受審時,仍堅定表示,他實施軍管法乃為了避免蘇聯軍隊入侵,重蹈一九六八年布拉格之春的覆轍,係居於愛國不得不採取的手段。由於雅魯澤爾斯基對波蘭走向民主化起了關鍵性的作用,在波蘭人民心目中形象不錯,所以法院對他禮遇有佳,根本沒有拘押關人的理由。

  反觀台灣第二次政黨輪替之後,司法機關對曾任兩屆、八年任期的總統陳水扁「另眼相看」,毫不手軟,極盡打壓醜化能事,完全不把一位剛卸任總統的尊嚴放在眼裡,一審就重判無期徒刑,堪稱二十一世紀台灣司法最聳動新聞,可謂「世紀大審奇觀」,相較東歐國家的民主化轉型,對卸任元首多給予相當寬容,台灣顯然過於嚴苛。持平而論,台灣這個所謂「世紀大審」,豈不暴露出司法又回到白色恐怖年代。在此,僅列舉以下三點例證,可以看出台灣司法文化的某些面貌,著實令人望「法」興嘆:

  第一,台灣司法文化最受人詬病之處,莫過於患了色盲症。某位國民黨大老坦承道出內心真話,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事實也證明當下檢審系統對某一顏色「情」有獨「鍾」,對另一顏色卻視而不見,最明顯的例子,同一法官對類似案件的審判結果天壤地別,搬弄早已過時的歷史典故,欠缺現代法學素養,這在民主國家是不可能發生的。

  第二,台灣司法文化另一特徵,就是司法散光加近視。某些司法人員對無罪推定、公平比例、偵查不公開、讓證據說話、罪行法定,以及法定法官等原則,要不是焦距不清,是非不明,就是近視到專挑大尾,爭先恐後以辦大案為榮,而忘記司法獨立超然的分際。最令人困惑者,連扮演憲法守護神的大法官會議也裝聾作啞,忘卻憲法賦予的職責和人民的期待,使司法正義無從伸張。

  第三,當前司法另一怪象,即司法患了梅尼爾氏症。換言之,當司法碰到政治因素時,很容易觸發敏感神經,於是有重聽和平衡感失靈的症狀。因此國人心知肚明,普遍認為司法人員依法理辦案擺一邊,媒體名嘴評論擺中間。凡是媒體名嘴批評聲浪越大,越容易聽得進去;反之,依法論法,固守超然獨立審判氛圍,卻有意漠視,徒使法律天秤失衡,迷失司法官該有的骨氣。

  總之,當今台灣司法文化,更顯示政治權勢的幽靈一直徘徊在台灣的天空中,使得不定時的司法土石流氾濫成災,是台灣邁向健康而正常民主道路的莫大悲哀。
(政大國關中心退休研究員)
9/25/2009 03:37: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同志,你在想什麼? / 謝清志

〈駐站部落客〉同志,你在想什麼? / 謝清志

我手邊的資料顯示,總統大選前被檢調、媒體「捆綁」、「圍剿」的民進黨同志約20人,截至目前,已有12人被判無罪,另2人連起訴都還沒有。

同志們!當他們初陷風暴,你心裡想的是什麼?你的行動選擇又是什麼?

相信他們無辜,須聲援?認為他們可能有罪,須切割?還是,高舉另一個更「偉大」的理由,宣稱為了黨、為了民主命脈(當然也怕自己被牽連),所以須切割?

目前至少這12位同志已經以他們自己微薄的力量,自力救濟,打贏漂亮的第一仗,證明自己的「清白無罪」,而至少有36位法官作出他們認為「真相已白」的判決!

然而,當時事出突然,這批剎那的落難者沒時間、也來不及去要求同志們幫忙,也沒有機會一一解釋媒體疑問與爆料的真假。那一刻,他們希望的只是:「同志,不要隨敵人起舞,不要落井下石!」然而,事與願違!

今日,如果你有機會去讀讀這12位同志的起訴書,聆聽審判庭上的論辯,你會發現檢察官的惡毒是全面的。相較於阿扁,他們比較幸運,因為法官們不同於已身陷偏見的檢察官,沒被檢方譁眾的言詞所惑,法官們依法審判,一切只看證據,沒證據,就不能定罪。

如果,你有一位向來表現傑出的弟弟,光宗耀祖,人人稱羡。但有一天,他被說成是殺人放火的罪犯,外界還稱罪證已明確;此時,你震驚,因為你不敢確定那是否屬實,你失望,因為你的偶像沒了,你憤怒,因為家門出了位敗家子!

當下的你,又會採取什麼行動?

行動一,門風要緊,弟弟的一切行為自己負責,所以應逐出家門。行動二,自己的弟弟,骨肉相連,堅信無罪推定,力挺到底,直到有一天證據確認弟弟真的有罪,而接受法律制裁。行動三,就算弟弟接受了法律制裁,還是力挺,等著他回來,重新開始,繼續打拚,因為「伊是我的兄弟」!

這一年多來,在扁案審理的紛擾過程中,昔日的同志,或因認知與選擇的不同,而採取了不同的因應行動。今日,一審結束,過程中除了看不到阿扁犯罪的證據外,什麼都看到了!

身為前述12位無罪同志之一的我猜想,此刻的阿扁不敢奢望同志們出力,唯一的希望,可能就是「不要落井下石」!

引用自:
謝清志的部落格(無名小站)
9/25/2009 03:31: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贊屋、贊若,到土城看守所探訪陳水扁總統紀實

〈駐站部落客〉贊屋、贊若,到土城看守所探訪陳水扁總統紀實

今天(23日)早上,我跟大地志工贊屋到土城看守所探視陳總統,這輩子也沒想到,跟陳總統第一次面對面談話會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

一早到了北所,一些工人正在修剪樹葉,北所外面的環境看起來還不錯,到了大門,一如預期,已經有7、8組新聞記者守在門口,看似想挖些新聞,贊屋跟贊浬還有我隨著江主任到了一個大門旁邊的小休息室等待,聊了一下現在外面的情形跟網路上的情形,江主任說高志鵬委員臨時有急事要見陳總統,所以今天會面的時間可能會調整一下,過了約15分鐘江主任帶我跟贊屋到北所側邊辦理會面登記手續,再回到正門,所方人員帶著高委員跟贊屋跟我前往接見室。
經過了一個小操場,心想,這應該就是陳總統放封的地方吧。

進到戒護區以後,感覺跟外面草樹整齊的清爽感覺不一樣了,這也不是在幫人家當兵 的懇親,儘管所方人員都很和氣,但是能開始感覺到所謂「鬼所」陰森的氣氛, 放好行李,通過安檢之後,所方人員帶我們進到一個小房間裡。由於已經沒有相機可以拍照,我在出來之後,頻藉著印象,稍微畫出那個小房間的樣子。
4坪大小的小房間裡,牆上有兩支新的掛扇,或許是之前贊郡的反應有效,原本天花板的電扇已經被取下,但是在密閉的小房間裡,電風扇的聲音仍顯得很吵,生平第一次聽到電風扇聲音會讓人覺得陰森。

我很痛苦,當你親眼看見會客間那種狹小,陰暗,戒備森嚴的樣子,在鐵欄杆後面竟然是會出現當了八年的台灣人總統,我深深感覺到,國民黨跟共產黨就是故意要羞辱台灣人,與其說是個會客間,我倒覺得比較像一個看不到天日的狗籠關著一個台灣人總統。

(圖片說明:狹小陰暗的會客室裏有四的小窗口,陳總統被帶到2號窗口,旁邊的警衛負責監聽,下方圓形是椅子)

陳 總統出現了,他穿著我們常媒體上看到的那件灰色夾克,贊屋跟我向陳總統鞠躬示意後,我們讓高委員先講,約5分鐘後,所方人員說我們跟高委員不用 share那30分鐘的時間,我們等一下有自己的30分鐘,於是所方人員請我們先到隔壁等待,結果隔壁是「偵訊室」… 我們走入另一道鐵門。

過 了約15分鐘後,所方人員說我們可以去見陳總統了,從光亮的偵訊室到陰暗的狗籠,心裡又是一陣痛苦,陳總統已經坐在那邊等我們了,再次鞠躬示意後,我們 趕緊拿起話機,結果沒聲音,原來是話機設定的問題,又設定了3分鐘,由於陳總統剛去運動完所以氣色看起來還不錯,但或許是剛剛高委員講了一些二審的事,陳 總統微笑下似乎心事重重。

話機終於好了,監聽人員也準備好了,果然,聲音真的聽起來很遙遠很小聲,一陣設定的錯亂之後,我們忘記隔著玻璃 拍掌了(玻璃有兩塊,我們這邊一塊,陳總統 那邊一塊,中間是中空的,很像飛機的窗戶),陳總統一知道是贊屋來看他,就先向贊屋說要跟贊屋的媽媽贊厝問好,我補充到,昨晚贊厝知道我們要來探視陳總 統,就拿出1000元來說要贊助我們,順便請我們幫陳總統打氣問安,贊屋轉述楊醫師的話請陳總統先不要急,急了思緒就會亂,心事重重下的陳總統不知是否能夠真的不要急,畢竟陳總統他也是個凡人,被關在那種鬼地方,真的很難快樂起來。

我接著跟陳總統說明9/20在高雄的晚會3000張的椅子不夠坐,蓬萊島雜誌.net 在網路上也頗受歡迎,我也匯款訂閱一年份的紙本版,還是有很多人支持他,我原本以為陳總統會稍微開心一點,但是陳總統似乎一樣快樂不起來,我於是轉換了話題,問陳總統是否知道噗浪這 東西,陳總統點頭說他知道,因為陳總統很勤於回信給大地的志工,一次都好幾張,我們也不願意讓陳總統花太多時間回信給我們,我調皮地向陳總統建議,或許可 以練習像噗浪那樣一次用140字回覆,我原本以為陳總統也會很高興說他願意試看看,結果陳總統很嚴肅地說,因為那個只能寫140個字,太短了會無法表達他 想說的意思,就算請人發噗了,他也看不到回應,所以還是希望大家到蓬萊島雜誌.net 的看他的阿扁札記,會比較清楚他想說的意思,雖然我的建議陳總統沒有完全採納,但是至少讓我知道他不是個隨便會亂答應事情很謹慎的人。

贊 屋跟我原本以為陳總統自己的話匣子會停不下來,但是或許司法的事情真的讓他很煩心,陳總統剛開始的話並不多,期間出現了1、2秒的冷場,贊屋很心急陳總 統靜不下來,陳總統今天話似乎又不多,於是我想了一下,想問一下陳總統對幾件事的看法,以下我就用Q&A的方式來寫作:

我問:總統知道熱比婭影片的事嗎?總統有什麼看法呢?
陳 總統回答:播放這影片很好啊,影展這種活動,是我在擔任台北市長時期第一個開始做的(豎大拇指),我們要尊重電影創作者,但是提前播出跟準時播出,這就 是已經不一樣了,在大都市播出與在小地區播出也是不一樣,後續一定要做彌補的動作,像當初墨爾本就沒在怕,我們也應該像他們那樣,不能說中國要怎麼我們就 得退。一定要做彌補的動作。

我問:總統昨天是否有看到一篇文章叫做-中國說:「跳!」台灣問:「多高?!」 (我忘了陳總統無法上網看文章,於是趕緊跟他解釋這篇文章的意思)
陳總統回答:是啊!台灣本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們沒有必要這樣子。

我問:聽說所方最近有幫總統準備一套桌子要給總統寫字,那還合適嗎?
陳總統回答:那個桌子不合適,我沒有在用。
我問:是因為桌子太高嗎?
陳總統回答:對,那個桌子太高了,寫一下子身體就很不舒服了,塑膠椅也沒有椅背,所以我還是寧願趴在地上寫,習慣啊!
贊屋問:那民進黨立委有繼續幫您爭取合適的桌椅嗎?
陳總統回答:沒關係啦!習慣啊!
贊屋說:不用急著回信,處理自己的事要緊。

由於陳總統今天話真的不多,所以我把本來要問的兩個大問題又拿了出來。

我問:總統之前說過像是「寧要媒體,不要政府」這種話,導致後來自己被媒體修理得很慘,也有人說您活該被修理,誰叫您當初不整肅媒體,您現在有什麼想法呢?
陳總統回答:這句話是引述一位美國總統講過的話,他主要的精神是在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大家不要去曲解這句話的意思,我們不是說真的不要政府,而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價值就是言論自由,我一定要去保障,所以後來台灣的新聞自由度是全亞洲第一的,當初紅杉軍的言論我不認同,我也沒有伸手去干預媒體,我當初如果真的把手伸進去媒體,我那時就倒了!所以就是要保障言論自由,我當初為了言論自由,蓬萊島案也被關起來了。

我問:那像有些人很不諒解您當初講的「四不一沒有」,像我有看到您在台灣的十字架裡就有寫到這件事「四不一沒有」是媒體創造出來的簡稱,而且媒體都故意忽略大前提是中共不會對台動武…所以講了等於沒講
陳 總統回答:很多事情到後來我們還是做了啊,像我們把國統綱領跟國統會廢掉了,後來我們也推動入聯公投,有些事雖然我們那樣說,但是我們還是都有去 做。(註:可參考 台灣的十字架 P.184~189 - 而入聯公投無異是拒統公投、走獨公投,亦是涉及統獨的公投。至此,「四不一沒有」在八年的任內,「四要都有了」。)

因為講到了國際上的事務,我又問了一個國際性的問題

我問:總統,我們前駐瑞士代表王世榕先生有出了一本書叫直言,裡面有提到很多駐外人員在扯後腿,總統的看法如何?
陳總統回答:我知道啊!只是他們在我還在當總統的時候還不敢太囂張,心態如果沒有改變換一批人還是會一樣。
我問:那有聽一些海外的台僑在說,很多駐外人員其實都已經有在跟中國私通了?有這回事嗎?

此時…陳總統說出令我大為震驚的答案!

陳總統回答:有啊!我還可以作證咧!

贊屋說:真是太過份了!

想到八八風災去救難的年輕人,我又想到了一個問題

我問:總統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有台灣意識,但是就是沒有辦法昇華為建國意識,那該怎麼辦?
陳總統回答:所以這就是我最近有提到的法理建國,如果一直要在中華民國體制內來走,我已經走過了,當了八年總統,已經達到極致了,沒辦法再繼續走下去了,這是兩條不同的路,中華民國就滅亡了,想要在中華民國之下建國是不可能的。

贊屋問:總統您當初也算是人權律師,民進黨也有很多人權律師,為什麼他們現在都不出來救您,要切割?
陳總統回答:這都不要緊了啦,沒關係,不要介意,人性一定都有弱點,也有自己的考量,人性的弱點是很難超越的,不過這都不要緊了啦。政黨裡面也會有形形色色的人,我現在都在這個地方了,這都不要緊了。

我問:那現在裡面洗澡有熱水嗎?
陳總統回答:現在沒有要等冬天才有。
贊屋說:真的還是要保障你的人權啊,人權沒顧好如何顧主權?
陳總統回答:沒關係啦,現在人都在這裡了。

最後時間也快到了,所以我就問了幾個比較跟年輕人有關的話題


我問:總統知道現在網路上的網友有幫你取一個綽號叫「扁維拉」嗎?
陳總統:(不解樣)
我說:就是洋基隊的王牌救援投手叫做李維拉,現在馬英九政府每次只要事情出包了,就會把你拖出來修理,轉移焦點,幫馬政府救援,所以網路上大家都戲稱你為「扁維拉」。
陳總統回答:感恩啦!(苦笑樣)

我問:總統知道最近PTT的禁止點歌事件嗎?就是PTT BBS站本來都有點播歌曲的功能,但是馬英九上任之後就有很多人點歌罵罵英九,後來站方決定關閉這個功能,認為會讓大家感官不佳,所以有些網友就很懷念您說以前怎麼在站上罵您您都不會管到那邊,馬英九上任就開始管!
陳總統回答:這要把手伸進去很簡單,但是我不會這樣做。

已經過了28分鐘,話筒傳來女機器人的聲音,提醒會客時間要到了,陳總統講的一些話被機器人的聲音干擾了

我最後問:那總統有什麼話要跟年輕人及網友說的嗎?
陳總統回答:加油啦!

時間到了,我們隔著兩層玻璃跟陳總統拍掌互道祝福,陳總統站在座位旁,要目送我們離開,我們關門前在度向陳總統鞠躬示意,門關起來了,陳總統鵝黃色的POLO衫消失了,我心裡想,台灣人的總統又要被拖回狗籠了,痛苦萬分!

要回到檢查站拿東西的路上,看到一些人被用鐵鍊繞住在行走,一個台灣人總統怎麼會被關在這種地方…

回到檢查站一個所方的人看著我們的T恤問說什麼是台灣神?我說曾經為台灣犧牲奉獻的人都可以說是台灣神!那個人說:那就是莫那魯道跟吳鳳!我跟他說像是鄭南榕,他說不認識,贊屋跟他說他中了國民黨教育遺毒太深,吳鳳的故事是假的,那個人敷衍地說他要改變,我們也開門離開檢查站了。

門口的媒體記者,已經問過高委員一些事,所以沒來問我們問題,但是有一個記者拿相機一直拍我們,我們抬頭挺胸讓他拍,離開了這個外面漂亮,裡面陰暗的鬼所。

沒有進去過鬼所,你真的很難想像台灣人是如何被羞辱的。
記下今天的事希望能幫台灣國的朋友釐清一些事,媒體對於陳總統的事,10分裡面有9分都是假的、扭曲的。

P.S.
1.贊屋說的話或許等他自己寫,因為我沒有記得很熟
2.已經儘量簡化轉達陳總統的意思,請不要挑語病,雞蛋裡挑骨頭,或刻意曲解,想批評前,請先去看台灣的十字架與關不住的聲音。最後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蓬萊島雜誌.net

願大家秉持著台灣神的正氣,繼續拼下去!
動力哪來?
當你看到贊屋的媽媽一聽到我們要去探視陳總統,馬上掏出1000元來說要贊助,這就是我們繼續拼下去的動力及責任所在!

出處:twnathan-台灣奶神部落格

延伸閱讀:
【照片集】贊屋、贊若,到土城看守所探訪陳水扁總統
阿扁與台灣神的生死之約
228護國台灣神專區
送溫暖給阿扁 土城記事/贊決
台北看守所探訪阿扁總統紀實/贊浬
贊揚同修探訪阿扁總統紀實
贊郡探訪阿扁總統之行
蓬萊島雜誌.net
贊屋的部落格─龜毛萍
贊若的部落格─台灣奶神
9/25/2009 03:27: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陳菊聰明反被聰明誤 / 北海小英雄

〈頭家心聲〉陳菊聰明反被聰明誤 / 北海小英雄

這次「愛的10個條件」的撤展風波,高雄市政府和業者們看似可以從撤展的風波中得到小利。但是這樣的作法,長期來看真的對高雄市有利嗎?

高雄這幾年努力推廣觀光。愛河夜景、漁人碼頭、城市光廊之所成功,是因為他表達出生活在這個城市所有居民對生活的體驗和感受。就像艾菲爾鐵塔、香榭麗舍大道也代表著巴黎人對生活的體驗和感受。我們會去巴黎除了看艾菲爾鐵塔,其實是為了感受巴黎的浪漫氣息!所以這些市政建設並不是只有我們舉目所見的外觀,更要傳達一種與人文相結合的訊息。

中國觀光客不是笨蛋,他們很清楚台灣真正吸引他們的是什麼。中國觀光客來台灣就是要看在中國看不到的影片。我認識的很多朋友總是很羡慕台灣的明星滿街都是,這就是台灣這幾年媒體自由的結果,有點亂、但是很精彩!很多熱愛台灣的中國朋友之所以還不願意到台灣,不是沒有錢。而是在等台灣自由行開放。

這幾年高雄電影節觀影人數成長,不要以為有一天不會變成坎城影展、威尼斯影展、柏林影展一樣的指標電影節。如果「愛的10個條件」沒有在高雄電影節期間播放,你再拍10部「痞子英雄」也挽回不了它造成的傷害,什麼流行音樂中心,更是空談。

這幾年我個人,漸漸有一種感覺,中國政府和國民黨其實主要的目的都不在事件本身,而是要讓台灣文明程度倒退,也在台灣內部挑起紛爭。他們一操作、在野黨又忍不住往裡面一跳,台灣內部就先亂起來了。「愛的十個條件」也是如此。以台灣目前的電影環境,高雄電影節放個幾場,會有多少人看到?疆獨在台灣又能起什麼作用?更別提會不會有代理商會願恴引進在台灣院線上映。中國和國民黨真的在乎高雄電影節放不放那部片子嗎?把高雄電影節獨立選片的堅持打掉,讓業者和社運界吵成一團,對他們來說就是大獲全勝了。

有很多本土派的朋友認為這樣吵一吵,這部片子更會有人想去看,反而是好事。我卻認為,只要沒有在高雄電影節期間上映,陳菊就輸了!造成的傷害,在其它地方放再多場都救不回來。希望陳市長要三思!
9/24/2009 04:33: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嚴正表示「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嚴正表示「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

針對林志昇等人所提「控美國政府案」,特此發表三點聲明:

一、陳前總統對「控美國政府案」的支持及背書,僅限於他本人所親簽的兩份文件,包括:他本人的宣告及證詞(詳附件),意在凸顯台灣國家主權定位的議題,並呼籲台灣社會應全面揚棄「中華民國」虛幻的法統體制。此兩份文件無一字與所謂的「扁家弊案」有關,且陳前總統於昨(23)日與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會面時,亦明確的表示他所瞭解的「控美政府案」與「扁案」完全無關,他也不支持將兩案做任何的連結,特此澄清。

二、將「控美政府案」與「扁案」相連結,導致近日來陳前總統飽受部分媒體無理性的詆毀及人身攻擊,陳前總統感到不解與憤怒,並認為此舉模糊了焦點,並使原本想要凸顯的議題-台灣國家定位完全遭到扭曲,深感遺憾。

三、陳前總統也不支持就此議題,以他的名義對外進行任何的募款。(E)

附件:相關文件圖檔
9/24/2009 10:50: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城市遠見〉"台南府市"— 台南縣市的機會與挑戰 / 陳唐山

〈城市遠見〉"台南府市"— 台南縣市的機會與挑戰 / 陳唐山

台南府市 機會也是挑戰

台南縣市歷經荷人、明鄭、清朝、日本及國府統治,這些政權在經濟掠奪,殖民主義,胸懷中國等因素考量下,為方便治理始終讓台南縣市分分合合。但實務上就血緣與地緣的關連,族群的遷徙,經濟活動與交通運輸的互補,文化宗教的承傳,台南縣市有極高的依存度,密不可分,所以6月30日行政院宣示台南縣市合併,吾人可視為這是歷史的必然。這是台灣民主化後台南縣市的重大變革,是機會也是挑戰。但台南府市成為台灣新興都會的各項條件雖已足備,卻仍存在著區域分工,城鄉定位,新行政中心的形成這些考驗亟待解決。這些問題我們留待下次討論,此次僅針對台南府市的歷史文化與政治議題這兩個面向來作探討。

台灣文化首府

就歷史文化而言,在政府原規劃的”三都”之外再加上一府,讓台南縣市成為台灣歷史文化首府,這是台南縣市在爭取升格時的重要論述主軸,雖然台南府市的歷史悠遠,文化多元豐碩,但較為可惜的是一般國人對台南府市歷史文物的認識較為刻板,僅止於如赤崁樓、安平古堡、延平郡王祠、名剎古廟及老街廓這些荷據、明清、日據時期的建築,張力似嫌不足。台南歷史文化精采之處不止於此,台南科學園區道爺遺址的出土,是現代科技文明與台灣古文化最美妙的一次邂逅。台南府市的歷史源頭應上溯到漢族先民與拜壺民族的第一次接觸,唐山公與平埔嬤的第一次通婚,先住民與漢族文化不可偏廢應等量齊觀,如此歷史的長河才能更加寬廣,台南府市才不失為台灣歷史文化櫥窗。

人類離不開水的制約,歷史文明源於河流。八掌溪與二仁溪如同慈母的雙臂緊緊呵護著台南府市,日據時代開鑿的台南運河則娓娓訴說著府城風華。先民逐水草而居,二仁溪、曾文溪、新港溪(鹽水溪)畔滿佈漢族平埔先民結庄成社的足跡,破碎丘陵與廣袤的平原上則埤塘羅列,關廟大潭埤是先民第一次引水春耕之地,充沛的水資源豐富了台南府市的歷史,這些水資源如能善用台南府市的文化將更加深耕多元。

台灣民主應許之地

另外就政治層面而言,台南府市的合併對台灣主體性的深化與國家意識的凝聚有其深遠的影響及意涵。

台南縣市為台灣民主應許之地。渡黑水溝來台尋找機會的漢族先民與平埔族在台江內海第一次接觸,新港文書記錄著平埔族與荷人、漢族的互動。明鄭設承天府作為反清之地,清朝「三年官兩年滿」「鳥不語花不香」邊陲之地方式的治理,加上日本殖民主義及國民黨威權統治,多元的政治演化孕育出台南府市濃厚的台灣主體史觀,加上敦厚質樸講情重義的民風,培植出第一位完成政黨輪替的民選總統陳水扁。另外民進黨在台南縣市各取得16年與12年的地方執政權。歷屆中央級民代的席次也多所斬獲。所以台南縣市合併後人口近兩百萬,約佔台灣總人口數的12分之一,對台灣主體意識的提升不是一加一等於二,而是加乘效果。這股強大的南方本土力量已儼然成形,量將足於顛覆台北的「大中國觀點」是抗衡傾中勢力的安全閥。

唐山身為台南府市一份子,願與大家共同期勉:一個城市的偉大,在於住民的高度認同與參與。台南縣市合併是一個很好的歷史機緣,是機會也是挑戰。所以無論你身處左鎮、南化山區等部落;或落腳於府城繁華商圈,請大家從自己的社區出發,來積極參與台南府市的建構與打造。

最後請想像在這個交通便捷,深植本土卻又充分與國際接軌的城市,一日之內你可以在安平海濱,清唱安平追想曲;在火紅的鳳凰樹下,領略南洋風情;你也可以徜徉白水溪畔高唱關仔嶺之戀;在苦楝、莿桐樹下體會本土婉約,因為這是一個值得期待與充滿機會的城市,任何奇蹟都會發生!

圖一:赤崁樓夜景
圖二:熱蘭遮城荷蘭人所留雕工精細的象牙祭壇
圖三:由荷蘭人所建的熱蘭遮城,即現在的安平古堡
9/24/2009 09:20: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 有關扁案的法律意見書 / 林憲同

〈頭家心聲〉 有關扁案的法律意見書 / 林憲同

一.主旨:

1.「扁珍案」並不構成貪污條例第4款第1項第1款之「侵佔公用財務(國務費)罪」:台北地院判處扁珍二人「無期徒刑」部分,構成適用法律錯誤,必然會遭二審撤銷改判。

2.扁珍二人僅能成立「詐領公款(國務費)罪、不違背職務之收受賄賂罪及洗錢罪」等三種罪名,以上均屬有期徒刑之罪,累計加總之應執行刑期仍為三十年而已。

二.扁珍不成立「侵佔公款罪」之理由

1.刑法所稱「侵占罪」必須行為人具備「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所有意圖』」而將公款(或公物)侵占入己,始符犯罪構成要件;貪污條例亦同上解釋。抑且,貪污條例之侵佔公物(公款)罪應是指公務員直接將其手中監管或持有之物(公款)侵吞入己而言,例如國安及外交人員(例如邱義仁)將結餘公款侵吞入己或故宮人員將國寶進行私吞或稅務人員將稅款私吞或國營事業人員將經手收取之帳款直接私吞入己而言。

2.扁珍係持其家族成員日常生活之消費發票,彙交陳鎮慧持向「總統府之會計人員『申領』(進行事前審核)國務費」;本向申領作業依審計法第31條規定尚應經過審計部(審計機關之年度審查)或總統府內審計人員隨時進行事前審簽(或事後剔除追繳);據上言之,扁珍二人由總統府申領取得國務機要費係經政府人員(會計及審計)依法審核之結果。此種「經過申領取得」之行為與前述「公務員直接私吞入己」之行為,二者之行為樣態顯然不同。反之,如因會計及審計人院之審查(核)錯誤而將國務費發交扁珍,扁珍二人即非私行侵吞,此時,快審人員將依審計法第74條而負連帶賠償責任或由政府對扁珍進行追繳(民事責任)而已,扁珍二人固仍不能成立刑事犯罪也。

3.依據上述行為樣態之解析,扁珍二人之申領行為過程中,已經另外介入總統府會計人員之事前審查及審計人員之事後審核;上開人員之審查(核)行為構成「犯罪行為之因過關係中斷」而組卻扁珍二人成立「侵佔罪之主觀不法犯意」;扁珍二人固然不能成立犯罪(扁珍二人來還可主張刑法上的「錯誤阻卻故意」)而不成立本項犯罪;甚且,扁珍家人(子女或女婿)因為上開總統府內申領作業而獲得享用國務費之結果行為,該家人等亦均不能成立犯罪(台北地院之職權告發部分,不能成立)。

三.結論

1.扁珍二人將會在二審上訴程序中獲得撤銷「無期徒刑」而改判僅只成立「有期徒刑」之罪。

2.台北地院對於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等三人之職權告發「共同侵佔公款罪」部分,亦不能成立犯罪。

3.依照過去司法慣例,對於有期徒刑之貪污犯均可獲得交保,因此,阿扁在二審程序中或在二審審結時交保的機會,幾達百分之百。
9/23/2009 03:00: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阿扁只是說:「台灣不是中國的!」 /  劉導

〈焦點評論〉阿扁只是說:「台灣不是中國的!」 / 劉導

阿扁總統支持「控美案」的新聞一經披露,各種攻訐與抹黑如排山倒海般湧現,有的說是因為一審被判有罪所出的訴訟「奇招」,更有的「酸」說,阿扁「起哮!」、「阿扁與大家都是美國人」,其實這些全部都在胡扯。阿扁總統真正想要傳達的訊息:「台灣不是中國的!」

林志昇等人「控美政府案」,美國高等法院於2009年4月7日判決:「維持聯邦地方法院的判決,原告90天內可以上訴最高法院,這是高度政治問題。」另於判決文中也說明:「基於美國與中國六十多年來多變的關係,台灣居民被困於如同地獄般的政治環境,台灣沒有一般國際所承認的政府,所以台灣人的『地位』不確定,這已經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要確認原告之『國籍』,勢必將本院帶至美國行政部門六十餘年來,未曾答覆的議題,那就是『誰對台灣執行主權?』本院不能做出判斷,因為,這涉及政治問題。」

這項「控美政府案」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也是主要推動者之一,統派媒體對事情的原委沒有任何的概念,或全然不能接受這樣的主張,就以訕笑、謾罵的方式處理相關的新聞,只凸顯其自身的無知與傲慢。

整個訴訟的核心在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戰敗的日本是否有將原本屬於日本領土的台、澎、金、馬「還給」了「中華民國」。國民黨和共產黨都說有,獨派則說沒有;中國說有,美國和日本則說沒有。這也是為什麼美國始終堅持只是「認知」而非「承認」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講的更白話一點,所謂「認知」就是美國「有聽說也有記下來」,中國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不支持也不反對這樣的說法,但美國絕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

美國政府於2007年6月以正式的外交照會向聯合國秘書處明確表示,如果聯合國秘書處繼續發表「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樣的言論,美國政府將對此主張表示反對。接著於2007年8月30日,美國國安會東亞事務資深主任偉德寧再次公開表示:「中華民國係一尚未決定的議題(an issue undecided)。」換句話說,台灣國家地位的爭議,並不是四、五十年以前的陳年往事,而是現今正持續醞釀、發酵中的焦點。林志昇等人希望透過在美興訴的方式釐清事實的真相,這種做法是否妥適,大家可以有不同的思考,但阿扁總統基於「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理念,給予他的支持與背書,統派媒體毫無緣由的撻伐與譏諷,真不知是從何而來,而相關無稽荒誕的口水更不曉得要如何加以反駁!
9/23/2009 02:48: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阿扁札記〉民進黨要找回熱情與使命

〈阿扁札記〉民進黨要找回熱情與使命

我是在1987年2月28日加入民進黨,距離開台北看守所才18天。2008年8月15日我宣布退出民進黨,這是極為痛苦的決定,因為在這21年又6個月的時間,黨我栽培我、給我機會,我才能從立法委員、台北市長,一路做到台灣的總統。雖然廉政會決議一審判決,退黨將視同除名,五年內不得再入黨,但在我最摯愛的黨即將度過23歲黨慶生日的前夕,我仍願衷心的恭祝民進黨「生日快樂」並提出一些期許。

2005年8、9月,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推動「郵政改革」受到自民黨內部國會議員的杯葛,小泉毅然解散國會,訴求日本國民:「請不要阻止我改革」、「請你來裁判我們要不要改革」。這個動人的選舉口號,讓自民黨即使面臨黨內分裂,仍出人意表取得全面勝選。自民黨在國會激增84席,達到單獨過半的296席,加上執政聯盟公明黨的31席,共獲得了327席,超過眾議院480的三分之二強。最大的在野黨民主黨,本想靠這次改選取得政權,則以痛失64席慘敗收場。

四年後,幾乎同一時間,日本終於變天。2009年8月的眾議院大選,民主黨以308席取得絕對執政權,麻生首相領導的自民黨只取得119席。其實在得票率方面,民主黨對自民黨是八比七,但是席次比卻幾近三對一。如果不是「單一選區兩票制」使然,短短四年,只差一屆,不可能讓日本政壇豬羊變色。所謂「贏者全贏」,民主黨就是拜新選制之賜,一舉完成日本本世紀以來首次真正的政黨輪替。

2005年6月,透過修憲台灣也模仿日本引進「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新選制,當時就有有識之士憂心忡忡認為這樣的選制對民進黨不利。尤其2008年1月12日的立法委員選舉,民進黨的得票率比2004年成長,但在當選席次從原先的百分之四十銳減到不到百分之二十五的27席,讓民進黨一些人對未來立委選戰抱持著不樂觀的失敗主義。

1997年12月,我以台北市長身分參加東京「台北電影節」活動,有幸與前幾天剛選出的鳩山首相在大倉飯店會晤。當時,他對民進黨可以在那一年的縣市長選舉,21個縣市拿到過半的縣市長,非常羨慕,也非常有興趣知道贏的策略在哪裡?

我們也不禁要問,同樣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日本民主黨能,台灣的民進黨有什麼理由不能?2000總統大選,我以百分之三十九的得票律勝選。但2004年在一對一對決下,依然以過半對的絕對多數連任成功。所以說,任何選舉,任何選制,民進黨都有贏的機會,一切事在人為。民進黨當下就應該要立訂2012年重回執政的三大目標:2009年拿下5個縣市長、2010年奪下3個院轄市長,2012年成為立法院最大黨,民進黨過去做得到、未來沒有理由和藉口做不到。

過去8年執政,我們強調本土、改革、進步。今天中國國民黨有哪一項不是跟著我們的腳步走。就算馬英九在怎麼「親中媚共」也不敢直接剝奪人民有公投的權利。勞退新制、國民年金,甚至金融機構整併,都是在過去的基礎上再做一些增減而已。年底選出的縣市長擬延任一年,與院轄市長同時改選,俾達到每兩年選舉一次的調整,正是過去「政府改造委員會」的共識結論。連救災也要回顧以前921是如何做好災後重建,而新流感防疫同樣要請陳建仁、蘇益仁「雙仁」來幫忙。

民進黨要對自己有信心,執政團隊不是我阿扁一個人的,我被污名化、被司法凌遲、被打趴在地上,但大家要對過去的執政有信心。對的事永遠是對的事,中國黨的抹黑、統派的扭曲,自己反而心虛,只想要逃避、切割。熱情的民眾不可能跟隨沒有熱情、沒有信心的黨。民進黨一定要找回過去熱情與使命,那就是台灣要出頭天,台灣人要有自己的國家。我們要做台灣自己的主人,而不是中國的奴才和奴隸。
9/23/2009 11:50: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針對陳前總統支持控美案訴願聲明

〈扁辦新聞稿〉針對陳前總統支持控美案訴願聲明

針對陳前總統支持控美案訴願一事,本辦公室特發表兩點聲明:

一、 陳前總統是以極嚴肅的態度看待本案,希望藉此作為凸顯於國際法「台灣國家地位」的問題,並具體反映他認為台灣人民應全面揚棄「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積極追求建立新國家、制定新憲法的新思維。

二、 全案與目前正在審理所謂的「扁家弊案」完全無關,陳前總統完整的中文聲明如附件。(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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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外 !! 前總統 陳水扁先生控訴美國政府
(美國總統 & 美國國防部)案

林志昇先生已在2009/09/18 (週五)上午10:00與前總統陳水扁先生第四度見面確認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控訴美國政府(美國總統&美國國防部)案之送件日期預定下週三(9/23)遞件.收件單位:美國軍事上訴法庭The Clerk of The Court,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Armed Forces, 450 E.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442.
案情發展請所有台灣人拭目以待.


台灣平民政府 ; 2009/09/17

陳水扁支持控美案訴願
(1)Affidavit of Former Presid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Chen Sui-bian in support of Petition for A Writ of Certiorari 2009.August.5
共12點待查
(2)陳水扁前總統 宣告內容與證詞 (漢譯版): (1), (2)
(原文標題 Declaration of Chen Sui-bian) 共20點如下

我,陳水扁,宣告如下:

1. 從2000年5月20日到2008年5月20日,本人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我的教育背景是國立台灣大學畢業,我曾擔任法學季刊總編輯,大學三年級以前,我已經考上律師執照,我1974年畢業,在台北擔任律師工作,從1976到1989年,自1989到1994年擔任立法委員,從1994到1998年擔任台北市市長。

2. 以我的觀點,國家可以比喻成很複雜的機械。在我擔任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八年期間,我非常密切地參與中華民國這個「國家」 的運作,但是,我常常感覺有「神祕力量」在後面也同時在運作。我如此結論是來自:我感受美國的行政部門,經常做有關台灣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決策,或是有關台灣領土處置的決策,這些問題,都沒有跟我們本地台灣人進行事先的洽商或商量,因此,經過很多年的靜思、調查、討論與歷史研究,我的結論是:「這個後面運作的神祕力量,是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也是美國總統發布的某些首長命令,而不是1952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

3. 基於此,現在我認為非常重要,我必須指出這個「條約」的長期運作對台灣的影響。為了能有一個完整的公共記錄,我提出說明如下:

4. 提出以下這個分析以前,我必須提出一點序言,我的序言主要是以下九個詞彙定義和事項說明。
A. 割讓cede:(a) 把所有權讓出,特別是按照條約所做的,(b) 把特定領土或財產的控制權或主權轉移出去,特別是依據條約所做的,(c) 把土地、權利、管轄權等放棄或讓出,(d) [名詞] cession
B. 平民政府civil government:[在美國法律體系裏頭],(1) 一般平民的官員所執行的領土﹝或州﹞政府的政治運作,是基於美國國會按照美國憲法的授權,(2) 相對於軍事政府的一個政府。
C. 懸空割讓limbo cession:一個沒有指定受國的領土割讓。
D. 軍事政府military government:軍事佔領當局執行佔領地管轄任務的政府體系。﹝註:軍事政府一直持續到其他正式法律上之安排將其替代為止。﹞
E.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一種由外國軍隊控制與治理某些領土的狀況。﹝註:領土被完全控制在敵軍的管轄下是屬於「佔領」。﹞
F. 佔領權國the occupying power:征服者。﹝註:佔領權國也可以說成主要佔領權國。﹞
G. 財產property:(a) 在法律上擁有的東西如土地、領土、其它物品等,(b) 不動產,(c) 所有權人持有所有權狀之有形或無形的東西,(d) 擁有權的權利,所有權。
H. 收受國receiving country:[針對和平條約的領土割讓而言],領土所有權遷移至新國﹝有效日期即為該條約生效之日期﹞,而因此,有權利在該領土內建立平民政府。
I. 條約生效日期treaty dates:(a) 美國墨西哥戰爭後,和平條約是1848年7月4日生效,(b) 美國西班牙戰爭後,和平條約是1899年4月11日生效,(c) 美日太平洋戰爭後,舊金山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

5. 林志昇告美國訴訟案:在上訴﹝高﹞院2009年4月7日的判決中指出,「在一般的認知上,舊金山和平條約是指定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但是沒有特別界定其範圍為何。」我必須提出,這樣的分析是完全錯誤的。

6. 我們認知到1945年10月25日是台灣地區軍事佔領的開始,但接下來必須研究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戰爭慣例法裡面,哪一國才是台灣的佔領權國?」

7. 眾所皆知,從1945年10月底,中華民國一直「代理美國」治理台灣。但是,怎麼能說中華民國的角色是「佔領權國」the occupying power?這一點必須釐清。

8. 美國墨西哥戰爭期間,美國軍隊征服以及佔領加里福尼亞領土,而在美國西班牙戰爭期間,美國軍隊征服與佔領波多黎各、菲律賓、古巴與關島。如此簡單地探討這五個地區的歷史狀況,顯然是「征服者」才有權利佔領已被征服的領土。

9. 對於台灣來說,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所有攻打台澎地區的軍事行動都是美軍單獨所為,顯然美國是台灣的「征服者」。基於此,美國是唯一有權利佔領台灣的國家。對台灣而言,在戰爭慣例法裡面,美國就是所謂的「佔領權國」。

10. 美日太平洋戰爭後,相關條約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a) 指定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我想「主要佔領權國」這種措詞的運用,是因為第二條,許多地區的軍事佔領已經有其他國家的軍隊被委任來進行。這是一種主從關係﹝principal - agent relationship﹞。亦即,台澎地區的軍事佔領是委任中華民國的軍隊來執行。換言之,從1945年10月25日起,中華民國是一個次要佔領權國。當1949年12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移到佔領中的台灣時,已經是一個流亡政府。

11. 在1945年10月25日,美國軍事政府 (USMG) 對台灣的管轄權開始。從1895年開始,台灣已經是日本的「所有權物」﹝Japanese property﹞,舊金山和平條約第四條b,也說明美國軍事政府對台澎地區有處分與支配權。我們了解到,在法理上,軍事政府會一直持續到有其他正式法律方案代替為止,所以我們必須研究一個議題:「在美日太平洋戰爭後,是何種「平民政府」在台灣已經正式取代美國軍事政府的管轄與運作」?

12. 在美國墨西哥戰爭後的加里福尼亞領土,以及美國西班牙戰爭後的波多黎各、菲律賓、古巴與關島,「當地平民政府」的運作是在下列的日期啟動:1849年12月20日、1900年5月1日、1901年7月4日、1902年5月20日與1950年7月1日。換言之,﹝主要﹞佔領權國的軍事政府並不是因為和平條約生效而結束(美最高法院判例),而是會一直持續到有正
式之法律方案﹝即平民政府﹞給予取代為止。在這五個例子中,平民政府的啟動是取代了美國軍事政府的運作,每次都由美國總統正式宣布。不過,有關台澎地區的軍事佔領,從歷史的記錄中我們均找不到相關的美國總統宣布事項。

13. 中華民國非舊金山和平條約之簽署國,在該條約的內容中,顯然沒有將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這點在第二條(b) 給予指定,並在第二十五條給予確認的。既然台灣是懸空割讓,將會持續在軍事政府管轄下,一直到該軍事政府被正式替代為止。

14. 蔣介石集團與日本的和平條約﹝台北條約﹞第二條,完全承認舊金山和平條約對台澎地區的處置。

15. 綜上,我必須指出,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的條文,今天台灣仍留在該條約的「主要佔領權國」美國的管轄下,這個管轄是由美國「軍事政府」來執行的。我要證明這樣的安排,只要注意一件事實,美國總統從1952年4月底到現在,從未宣布有關「台灣人的平民政府」在台灣取代美國軍事政府的運作。

16. 林志昇告美國訴訟案:在地方法院2008年3月18日的判決中指出,「近六十年來,本地台灣人的原告基本上是無國籍人士。」基於舊金山和平條約的內容,以及歷史與法理紀錄,都十分支持台灣人,認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在今天仍然健在,我深信本地台灣人民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
法律程序。

17.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的「自由」,應包括本地台灣人有權利申請,獲得由主權國家﹝即美國﹞正式核發的旅行證件。畢竟,台灣人一直淪落為無國籍人士,是觸犯了許多人權方面的國際公約與宣言,同時也觸犯了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

18. 要特別提出,我的了解,「日華台北條約」第十條之內容,基本上是為了本地台灣人到日本旅行方便而寫進去的。這是一種暫時的安排,為了暫時釐清台灣人應該帶甚麼樣的旅行證件,所以,這一條的開頭是有限制規定,適用本條約的使用:「就本約而言……」。這點是說明該條約的安排僅是中華民國當局與日本政府之間的一種安排,並不能使用在中華民國與其它國家之間的討論或安排上。當然,台北條約1952年8月5日生效時,中華民國早已流亡到台灣,已經是流亡政權在台北。

19. 我必須強調,在國際法裡面,我們找不到任何依據,可以使中華民國以下的動作被視為合法行為:1945年10月25日宣告併吞台灣領土;1945年底開始大量侵佔、沒收、充公台灣與日本的土地、不動產、財產等等;1946年元月把台灣人集體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自1940年代末對台灣本地人民進行徵兵措施,等等。因為這些動作都發生在戰爭的佔領地,所以必須視為戰爭罪。特別注意的事,這些違法動作,深深影響台灣人,一直持續到今天為止,可是從未受到任何法律上的制裁。我認為,合適的戰爭法庭應該由美國﹝身為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在台灣設立,而其最適當的名稱是:「美國在台法院」。眾所皆知,戰爭罪是沒有時效問題的。

20. 根據我的了解,以上的宣告與證詞,所述內容都是真實的、正確的,都是我個人仔細考慮、沒有偏見、客觀、且專業的判斷、意見、分析與結論,這些結論提供我,也說明了觀念來源,與我所討論的範疇。

陳水扁
1950年10月12日出生
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 2009.Augus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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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英文版原始文件請參考台灣平民政府網頁

9/22/2009 02:5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中國說:「跳!」台灣問:「多高?!」 / 梁度

〈焦點評論〉中國說:「跳!」台灣問:「多高?!」 / 梁度

阿扁總統經常講政治是沒有「包贏」的,有得總會有失,重點在於如何去取捨。

既要堅持台灣主體意識,又怕得罪北京當道;既想獨立建國,又怕錯失中國商機,這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做生意將本求利,「舞政治」是靠價值理念,利益和理念是不能交換的,如果無法參透這一點,最好早早棄政從商,以免兩頭空。

為了要和中國做生意,所以反對達賴喇嘛來台,不曉得這是什麼歪理。美國在中國的商業利益難道不夠大嗎?布希總統同樣在白宮接見達賴喇嘛。理由很簡單,就是要北京當局知道,做生意是一回事,但踐踏人權是另一回事。

昨天國台辦對達賴喇嘛來台有意見,今天對播放熱比婭紀錄片不爽,請問這條線要劃在哪裡?如果明年高雄市長選舉,中國宣布反對陳菊市長出來選,不然就禁止中國觀光客到高雄縣市去旅遊,菊姊是不是就此退出政壇?什麼叫做得寸進尺、軟土深掘,道理應該是再淺顯不過。

中國的市場重不重要?我想沒有人會否定,但是否重要到台灣必須對中國百依百順,除了馬英九和蘇起那一小撮「馬統份子」外,沒有人會接受這樣的主張。過去中國國民黨一直鼓吹只要「政經分離」,就能「顧主權」又「保繁榮」,但曾幾何時,中國觀光客、中國採購團早已變成北京直接干涉台灣內部事務的利器與籌碼。今天國台辦能用一億新台幣買下一位立委,明天就可以用六十億包下整個立法院,難道我們還要讓人家「溫水煮青蛙」,繼續用「政經分離」這個愚人的天堂自欺欺人?

俗話說:「人兩腳、錢四腳」中國的錢不好賺,難道全世界就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賺錢了嗎?台灣跟中國做生意原本就是在「與虎謀皮」,想要不受傷害,就必須隨時做好風險管理與應變措施。如果台灣繼續順著馬政府和統媒「親中媚共」的溜滑梯一路滑下去,今天北京說:「跳!」,台北就有人答:「多高?」。未來中國說:「跪!」,看樣子台灣就全趴在地上。
9/22/2009 10:09: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用大樹的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 / 張景森

〈名家專欄〉用大樹的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 / 張景森

近年來帶來重大災損是從1996年的賀伯颱風,之後2001年的桃芝,張俊雄院長去勘災,內心很痛,當時他在光復鄉教會證道,就談到要做好水土保持的工作,「用大樹的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

之後又歷經納莉、敏督利和72水災。阿扁總統和游院長到災區視察,都會指示哪些道路要限時搶通,受災地區要儘速重建,這些都無可厚非,但72水災之後,情形有一些改變,開始思考國土復育的問題。

桃芝之後,慈濟曾經協助陳友蘭溪附近的重建,曾找到經建會,說當地有一座「筆石橋」一共斷了三次。慈濟認為第一次斷橋可能是偷工減料、施工不良,修復是應該的。第二次斷了再修是愚蠢的,表示這裡根本不應蓋橋。第三次斷了再修就是罪惡,讓民眾誤以為這裡可以安心開墾、耕種。「通往地獄的路,是用善意鋪成的。」是有它的道理。

敏督利和72水災死了30幾個人,再次證明盲目復健只會製造更多的災害,更多的罪惡。游院長下令成立勘災小組,發現由於溫室效應、氣候異常,過去防洪最高標準200年頻率的豪雨,兩三年就發生一次,甚至一年發生好幾次。加上921大地震土石鬆動,依照空中偵察敏督利沖入大甲溪的泥沙約1000萬立方公尺,但山腰和山頂鬆動的土石,預估還有5億至10億立方公尺,人力不可能與大自然對抗。復健基本不可行,降低開發、避災、離災、減災才是政府要做的工作。因此,有了「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工作計畫」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擬定。

台灣平均一年用於災後復建的經費超過200億元,莫拉克風災重建就高達1200億元。台灣高山農業一年的總產值才226億元,其中8個山地鄉也才78億元。從每年復建的經費中提撥一半100億元,10年1000億元,協助山地鄉的原住民,想離開的遷村,政府負責就養、就業、就學;不願離開的,建立警示系統,並由政府向原住民承租土地廢耕造林、幫忙發展高山遊憩產業,讓原住民「離村不離鄉」,並有穩定的收入。

原住民將土地租給平地人種果樹,1甲地一年租金3萬到10萬元。由政府承租造林,3000甲地不過9000萬到3億元,一個國家公園一年就要花5億元,財務完全沒有困難。梨山不再進行農耕,可以發展成台灣登山的高山基地,不是沒有選擇,沒有替代方案,只是大家願不願意去做而已。

復建的工作也不再盲目重複,而有選擇性。最有名的就是中橫公路不再重建。921大地震中橫斷了,花近30億元才勉強可以通行,原訂7月15日通車,7月2日敏督利颱風又坍了,再修只是浪費國家資源。另外就是「丹大林道」的「孫海橋」,由原先的水泥橋改成只能通行機車的簡易吊橋,一併解決當地200多公頃濫墾、濫伐的問題。這次莫拉克連吊橋都斷了,難道還能完全不理會大自然的警訊嗎?

「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是在沒有通過「國土復育條例」下,行政院各部會依職權能夠做的工作,例如:國有山坡地不再放租、退輔會的農場廢耕造林,以及山坡地不再新開農路與產業道路等等,但沒有「國土復育條例」就沒有財源提供誘因讓原住民配合遷村或廢耕,無法全面進行國土復育。「國土復育條例」遭受很大的反彈,因此選在2004年立委選舉後,游內閣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游院長說壞人就讓他來當。之後的謝院長、蘇院長及張院長都非常支持,但在立法院光程序委員會就被擋了43次。政黨輪替後,劉兆玄院長吩咐經建會再送「國土復育條例」的案子討論,結果有人警告劉院長不要自找麻煩而作罷。

行政院原來推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馬政府還沒上台,2008年4月中旬,立法院就決議要求停止執行。馬政府上台後,中橫要「馬上通」,並列入愛台12項建設,還說只要通了,以後就永遠通。水保局和原民會又大肆在山區興建產業道路。國土復育是台灣以後一定要走的路,國民黨馬政府不願記取過去的教訓,還要重蹈覆轍,我只能說:「我幫他們禱告。」

(由訪談記錄整理而成)
9/22/2009 10:06: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民調最前線〉馬英九到底應該住哪裡?
9/21/2009 05:09: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這個人」哪配談人權? / 郭雨

〈焦點評論〉「這個人」哪配談人權? / 郭雨

被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眨稱為「這個人」的馬英九,一輩子都站在保障人權的對立面,竟也敢奢言要公務員多注意人權保障,行徑簡直如小偷卻要大家不可偷別人東西一樣,只能說荒謬絕倫再三。

馬英九留學時代就擔任抓耙仔,專門打其他留學生的小報告,害得很多人因此回不了台灣;從政後也始終站在主流民意的對立面,最著名的例子是,民進黨主張「總統直選」,他卻是國民黨「委任直選」的擁護者,到後來竟成了「總統直選」的最大受益者,否則,如果以國民黨論資排輩的傳統,真要實施「委任直選」,什麼時候才能輪到他選總統。

再以扁案為例,馬在總統府召開輿情會議,直接下令司法機關羈押陳前總統,而且一押再押,這是哪門子的保障人權?但馬英九卻在法務部舉辦的活動中誇言,他上任後要求不能非法監聽、不可干預媒體、不可影響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但非法監聽消聲匿跡了嗎?政府強推「置入性行銷」以達到控制媒體的行徑,不是才剛被記協指控更加囂張嗎?下令司法機關無止境的羈押一位曾在位八年的元首,卻說不可影響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這又好比強盗說不可偷東西,只能用搶的一樣荒謬。

醫學已經證明有一種人,愈是心虛的事,愈要掛在嘴邊,馬英九誇誇言要保障人權,對照他的從政經驗,正符合醫學指的那種人。「這個人」一輩子都不知道「人權」是怎麼回事,卻大言不慚指責公務員不知道什麼叫做「人權」,真是應驗了愈心虛的事,愈要掛在嘴邊的病徵。但這樣的一個人,有什麼資格配談人權?
9/21/2009 02:50: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20090921編輯部通告

20090921編輯部通告

第4期《蓬萊島雜誌.net週報》將於9月30日出刊,目前的編輯主題:

1、馬英九把黨產捐出來!(馬英九將於10月17日就任國民黨黨主席)

2、解構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10月是中國國民黨「光輝的十月」,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的復
辟,是台灣民主化最嚴峻的挑戰與障礙!)

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編輯部信箱:edit.formosa@gmail.com

‧想要投稿:public.formosa@gmail.com
9/21/2009 12:21: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社論〉從西方輿論看扁案

〈社論〉從西方輿論看扁案

陳水扁前總統被判無期徒刑,在台灣內部引起兩極反應:國民黨立委歡呼,甚至還說判得輕。如果這種「罪」有死刑,他們把陳水扁拉出去執行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台灣的綠營,則從扁案剛爆發時的挺扁反扁分歧,到現在幾乎一種聲音:強烈支持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認為這是馬英九和國民黨的清算報復,是政治審判。藍綠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到底哪一方更接近真實?
俗話說「旁觀者清」,從西方媒體對扁案判決的報導,可以看出國際的輿論傾向,有助於島內的人們看清此案的性質。

「法院淪為執政者工具」

法國主要通訊社「法新社」在報導扁案一審結果時,引述專家看法,質疑這可能使台灣「淪為『香蕉共和國』(即政治腐敗的政府)」,擔憂「法院已淪為執政者的工具」。該報導還特別提到,曾有三十位國際學者連署公開信,指出馬政府「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這些國際學者呼籲解除羈押,讓陳水扁有更公平機會為自己辯護。
雖然說「新聞報導」不是主觀評論,但引述哪種專家的意見,也可看出報導的記者以及這家媒體的傾向。法新社的報導明顯有對陳水扁一案判決不公的質疑。
美國大報《洛杉磯時報》在報導此案時則明確說,扁案判決是一場「充滿政治味的貪污審判」,該案從一開始就是「強烈的政治戲劇」,陳水扁「扮演殉難者的角色」。該報引述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台灣問題專家格拉澤(Bonnie Glaser)的分析說,「這是一個相當重的判決……也將很難讓人說這是沒有政治動機的判刑,並可能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

「政治仇殺交響曲」

美國另一家大報《紐約時報》則引述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厄珀姆(Frank Upham)的評論指出:「扁案一審有很多問題,臨時換法官,新法官不給辯護律師完整的機會辯護,都是很嚴重的錯誤。」這位知名的美國司法學者認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理由無法成立,「既然周占春沒有羈押陳水扁,蔡守訓就不應該羈押他,因為讓審判過程展現公平性,是很重要的事。」
英國知名的《經濟學人》雜誌則指出,從扁案一審可以看出,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長期羈押,換法官,而且換成原來判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無罪的法官;這個法官判馬英九的助手(余文)一年刑期,卻把陳水扁的助手分別判二十年和十六年。該報導引述評論說,「這是國民黨與馬英九合奏的政治仇殺交響曲」。

「司法受命於國民黨」

在中國,雖然官方控制媒體,但也有不同的聲音。福建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科技人士在網上撰文(被東森新聞網等轉載),題為「為陳水扁說幾句公道話——他像極了文革時的劉少奇」。文革時,劉少奇是中國國家主席,不僅遭到全國輿論鋪天蓋地的謾駡,更被紅衛兵拉去批鬥。當時劉少奇特意帶了本中國憲法,想為自己法律辯護,但根本沒有用,因為對他的批鬥,是毛澤東下令的,完全是政治清算。最後堂堂中國國家主席竟被長期關押、折磨致死;送到火葬場時,連名字都沒有,只是一個代號。這成為毛式中國政治黑暗的經典。
陳水扁今天的處境,跟當年的劉少奇很相像。扁案一開始,馬英九就定調說,這是「馬可仕」,等於變相給檢方下指令。隨後對陳水扁的鋪天蓋地的媒體爆料、輿論審判、報紙定罪、名嘴討伐,未審先判,造成人人喊殺喊打的仇恨氛圍;以所謂道德理由取代司法的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進行政治清算等等,做法幾乎跟中國文革時是一樣的模式。
文革時,中國的法院等都被毛的紅衛兵摧毀。而在當今台灣,國民黨前秘書長許水德曾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在仍然如此,所以《經濟學人》的報導才說,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

美國從未起訴前總統

清算前朝官員,不僅司法嚴重不公,更無法建立民主憲政制度。這方面的歷史教訓太多了。法國大革命時,羅伯斯皮爾們,今天把國王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明天判決各種所謂敵人,不僅製造出紅色恐怖,最後他們本人也上了斷頭台。雨果在總結他一生思想的《九三年》中說,「在他們判決路易十六上斷頭台時,羅伯斯皮爾只有十八個月可活,丹東十五個月,馬拉五個月三星期,聖法葉只有一天。」這就是革命、報復、血腥、清算的結果。
因此美國法學家厄珀姆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特別指出,美國就沒有起訴過任何前總統。例如水門案時,「檢方原可起訴前總統尼克森,但隨後尼克森被福特特赦。即使可以用偽證罪起訴柯林頓總統,但我們沒這麼做。」就是美國在這方面相當謹慎,畢竟兩黨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如果就是黨派傾軋,無情打擊政敵,那麼其結局就是冤冤相報,根本就不會有穩定、正向的兩黨政治和憲政民主。
今天,馬英九以為背後有中國撐腰,有國民黨的立法院多數,有泛藍媒體的呼風喚雨,就可以為所欲為;但他忘記了,還有國際輿論,還有台灣人民手裡的選票。一切不公不義,殘忍陰毒的政治,都將被歷史記得,並將最後受到正義的審判。
9/21/2009 11:43: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美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專訪前駐美代表吳釗燮

〈名家專欄〉美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專訪前駐美代表吳釗燮

1、您是第一位民進黨出身的駐美代表期間,您在華府所遭受到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答:
擔任駐美代表碰到的第一個考驗,就是阿扁總統宣示要以台灣的名義加入WHO,那時候我到華府才兩個禮拜,美方反應非常激烈,極力的反對,與美方幾場的會談,氣氛很不愉快。但基於台灣的利益,我把我擔任陸委會主委時期,中國在國際上打壓台灣的實例,尤其是在國際參與方面,對台灣已經參與的國際組織都要求改名,改為「中國 台北」、「中國 台灣省」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省」,這些動作在2005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後,更是全面積極的去推。我把相關文件交給美方,但反應非常無力,美方往往選擇默不做聲。
2007年6月,阿扁總統進一步提出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美方升高壓力,不僅在華府感受得到,對台北美方施壓的力道更強。美國國務院、國安會及相關智庫,都發出強烈反對的訊息。8、9間開始推「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民投票,美方直接、公開的給予以批判。在一個有關國防工業的會議之上,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副助卿柯慶生,在他的開幕致詞,用一半的時間抨擊「入聯公投」。
當時我認為不能只待在華府,因為整個氣氛及輿論都被國務院和國安會所影響,我認為必須另闢蹊徑,一定要離開華府,到各地去拜會更多的國會議員,參加各種的會議和演講,讓台灣人民有權參與任何國際組織的訊息能夠傳播出去。這一段時間我接受美國媒體的採訪高達八、九十次。其實台美關係,表面上政治關係並不好,但表面下,針對安全及經貿等議題,合作的機制是非常密切、穩固。

2、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曾說他們不知道中國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處於2005年所簽訂的有關台灣參與WHO活動的「秘密備忘錄(MOU)」是否存在,請問代表這一份MOU真的存在嗎?
答:
這一份秘密MOU確實存在!2005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發動法理戰,企圖為「以非和平手段」實現「法理統一」提供法律依據。當時台灣政府的反應非常激烈,積極到國際上去提出我們的訴求,那個時候從外國媒體得知中國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秘書處針對台灣參與WHO會議及活動簽署了秘密的MOU。但一直無法取得相關的文件。一直到2007年初才透過管道輾轉取得了MOU的執行細則,明白規定:台灣的醫療公衛專家如果要參加WHO所舉辦的技術會議及活動,必須要在會議五週前向WHO提出申請,並轉中國衛生部審核。同時必須以個人的身分出席,層級要在處長以下,而且會議資料一律要註明是來自「中國台灣」的專家。
我到華府後有將相關的文件交給美方,而且我在華府所召開的第一場記者會,就把相關的資料發給當地的媒體,所以中國與WHO秘書處所簽訂的秘密MOU確實是存在的。今年5月,馬政府派代表以觀察員的身分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的年會(WHA),相關的書信往來及程序,完全照著當時MOU所規定的執行細則,所以有學者大聲疾呼,認為不應該接受,不然就是落入中國的圈套,完全照著中國寫好的劇本演出。

3、當阿扁總統提出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結果美國白宮國安會東亞事務資深主任偉德寧,公開於記者會表示:「台灣或中華民國現階段在國際社會並非一個國家」,偉德寧的發言真正的意涵是什麼?
答:
美國在外交上不承認中華民國,因此認為中華民國或台灣都不是一個國家,但美國不願意把確實的內涵說清楚,也不願把話講死。針對這個議題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文件,第一是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當年海格國務卿要與中國簽署「817公報」,雷根總統認為對台灣的衝擊太大,因此派李潔明來台灣面見蔣經國,提出美國的「六項保證」,其中的第五項:「美國並沒有改變有關台灣國家主權地位的立場。」(The United States has not altered its position regarding sovereignty over Taiwan)另一項文件就是「台灣關係法」第四條(B)(1)項規定,「凡美國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國、外國民族、外國國家、外國政府或類似實體時,此等名詞應包括台灣,此等法律亦應適用於台灣。」這兩項文件,總結來說有兩個重點:第一,美國「認知」中國「堅持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這樣的主張,但美國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與說法。第二、美國認為台灣是實質上獨立存在的國家,但在政策上美國不予以承認。台灣的地位是事實獨立存在,但未來如何美國不願意講清楚。柯林頓時代美國的政策為,台海的議題一定要和平解決,而且要經過台灣人民的同意。而布希總統則修改為,和平解決及兩岸人民的同意,台灣人民如果不同意,基本上是擁有否決權。
這樣的政策立場於2007年2月聯合國秘書處錯誤解釋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再次被凸顯。當時立法院通過「反歧視婦女公約」,然後請友邦諾魯向聯合國秘書處要求將這一份公約置放於聯合國。聯合國秘書處回函時表示,依據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聯合國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立即將相關訊息與美方交涉,之後美國正式向聯合國秘書處提出九點的外交照會,後來照會的內容被華府的智庫所披露,其中包括: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文,從未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另外,聯合國秘書處如果堅持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美國將公開反對如此之立場。

4、之前布希總統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通電時,曾談論到「九二共識」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對於「各自表述」是出自胡錦濤之口,或是美方的詮釋始終無法得知,真正的內幕為何?
答:
2008年4月美國總統布希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通電話,之後由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海得利轉述談話的內容,曾提及「九二共識」即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後新華社英文版新聞稿亦包括相關的報導,但中文版就沒有「各自表述」這個部分。事後,我曾向國務院查證,但國務院的官員表示,這是由白宮與國安會所主導,國務院沒有相關的訊息。再詢問國安會則說一切依照當日的新聞稿,不願再提供任何新的訊息。
「各自表述」到底是不是胡錦濤講的,還是美方自己的詮釋,意圖使兩岸的對話能夠展開,美國官方不願意給任何的答案。但從之後情勢的發展,有沒有「各自表述」似乎已經不重要了。中國方面,除了新華社的新聞稿曾經出現過一次外,之後從來沒有再提及過。另一方面,馬政府在解釋「九二共識」,也愈來愈不去提「各自表述」,可以說全面的接受了中國所提的「一個中國原則」。未來我們可以仔細觀察,兩岸的協商依慣例都會先提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或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如何、如何,到時候我們就可以看馬政府會不會堅守「九二共識」指的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樣的底線,要求中國白底黑字的寫清楚,如果中國不願意,馬政府「自我欺騙」的不實說法就不攻而破。
9/21/2009 11:40: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 日本民主黨大勝的啟示:『終結中國官僚主導的政治』 / taiwanhun

〈頭家心聲〉 日本民主黨大勝的啟示:『終結中國官僚主導的政治』 / taiwanhun

中國官場有一個特色:「官字兩個口」,凡是越傾向中國的政客,這項中國特色就越明顯。2008總統大選後,台灣政壇自馬英九以降,全都是牙尖嘴利、舌上跑馬功夫一流的傢伙,但論起做事能力,沒一個能獲得民眾肯定。先前的劉兆玄雖然施政無力,但至少看得到一點知識份子的羞恥,可是換上吳敦義後一連串的香港行事件,完全曝露其「硬柪」與「白賊」的本質,馬吳兩個聚合成牢不可破的中國特色官僚群。

事實上自從中國國民黨的政治勢力復辟以來,常可以見到官員對百姓甚至民意代表對嗆的畫面,這些國民黨的官員何以盛氣凌「民」、態度倨慠,除了傳統封建思想,自認為官高一等外,就是在上者的帶頭效應,也就是馬英九的錯誤示範所造成。馬英九當台北市長時就常對民進黨的議員強詞奪理,在媒體的扭曲報導下他總是取得優勢,但真實政號績一件也無,反而捅出貓纜、柵湖線等爛攤子也沒事。這使得其他政客有樣學樣,只要逞口舌之快贏過民進黨,再怎麼樣辜負選民的期待都可以權柄在握,逍遙度日,甚至連過氣的綠營政治人物循此模式一樣能夠鹹魚翻身,如陳文茜、施明德之流。

然而88水災馬英九會見災民時口出狂言:「你不是見到我了嗎」、「你們要我做什麼」、「他們該及早撤離」等,徹底曝露出這種冷血官僚主義的心態,有這樣的總統,還能期待他帶領的執政團隊能為台灣人民謀求什麼幸福。所以日本民主黨以「終結官僚主導的政治」主張獲得大勝,可以給民進黨很大的啟示。2000年台灣好不容易從數千年的中國醬缸官僚統治中脫離,可惜在各種反動的復辟勢力暫時受挫,但台灣人民有八年的時間得以呼吸自由空氣,斷然不會再回頭接受中國式官僚的統治。民進黨應該再加把勁,從八年台灣人自主的本土統治經驗,提鍊出打動人心的政治主張,「終結中國官僚主導的政治」。
9/21/2009 11:36: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民調最前線〉非暗樁法官加油站
9/19/2009 05:06: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芒果日報:統呆爛政—救災不利施政爛透,劉兆玄等人竟然還受勳
9/18/2009 04:48: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大法官、要加油啊! / 李鴻禧

〈名家專欄〉大法官、要加油啊! / 李鴻禧

日前,前副總統呂秀蓮表示,扁案借併案而換法官,是用司法行政權介入司法審判,應屬違憲無效。對於外傳針對前總統陳水扁聲請扁案換法官的釋憲案,因多數大法官傾向違憲論,因諸多顧慮以致遲遲無法做成正式解釋乙事,呂秀蓮說若果屬實,社會應對大法官的懦弱予以譴責。這事引起法學界、律師界、司法實務界乃至社會廣大民眾相當關切和擔心。


事實上,早在二十世紀的二十年代,世界各國已普遍認識議會民主政治,在選舉制度的釐定和實施之扭曲下,常淪落為政治神話。現代國家為對行政、立法機關的制衡,也為排解政府與人民或政府機關之間的爭議,都設立憲法法院或由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他們來做違憲審查、統一解釋法令,以維護憲法及其法理的尊嚴,保障人民自由與人權,以及為國家機關彼此爭議對立,定分止爭、解決衝突。


由此可見,一個國家社會的維護憲法尊嚴,人民的自由人權之保障、國家機關間衝突的排解,都須仰賴憲法法院或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因而大法官的學識品格、公正獨立,以及認真執行違憲審查,經常成為民主先進國家和專制落後國家發展之關鍵所在。實際上當前世界三、四十個民主先進國家,莫不有相當健全的違憲審查制度,由學識品的高尚、獨立公正無畏的大法官,來認真執行違憲審查。


令人遺憾的,台灣在一九八四年以前的「大法官會議」,不但不認真運作違憲審查權,而且做了一些離奇古怪的解釋,讓社會缺乏信心、法學界批判指責。這二十多年來,大法官會議的品質聲望逐漸提高、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也較能成為法學研究討論的對象。可惜這次扁案換法官釋憲案,不但呂秀蓮、台南市長許添財等很多政治人物,而且連法院院長、庭長和優秀律師之朝野法曹,甚至法學界大老及中生代,都因大法官的懦弱而說了重話。大法官!要加油啊!
9/18/2009 04:37: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The Real Source of Taiwan’s Campaign Corruption / Jerome F. Keating Ph.D.

〈頭家心聲〉The Real Source of Taiwan’s Campaign Corruption / Jerome F. Keating Ph.D.


In its laws on campaign funding and party donations as well as the use of special government allowances, Taiwan has a corrupt system, created by a corrupt party to justify and shelter its corrupt gains. It was created by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KMT) in its one-party state colonial heyday, and has been in place in Taiwan for over sixty years. What is the source and cause of this corruption? The United China Daily in an editorial in September, 2008 put it plainly, “The primary reason is the lack of laws compelling public servants to explain the source of their wealth.” Armed with the protection of this system innumerable politicians have been able to profit all the way from the KMT’s one-party state days on up to the present. Further, the pan-blue controlled Legislative Yuan has refused to change this gravy train because they do not want to kill the goose that lays their golden eggs. Chen Shui-bian’s recent crime and fault is not in his alleged money-laundering and misuse of funds, but because he is a Taiwanese outside that corrupt system but has dared to use it and make similar profit.

Taiwan does have laws on political corruption. But as David Huang had presented in an analysis of Taiwan’s Campaign and Election Laws for a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forum in 2001, “the laws contain overlapping provisions and set different penalties for similar actions, resulting in genuine confusion among candidates as to which provisions apply to them. The laws establish penalties for recipients but not for donors. They contain no provisions regulating contributions to politician-related nonprofit foundations, for example. As a consequence, many politicians have established nonprofit foundations to channel financial contributions to their campaigns and even to their personal accounts.” Ma Ying-jeou is one such person with nonprofit foundations.

While most politicians participate in varying ways in this aforementioned “gravy train;” the KMT only pursues those who disobey their established hierarchy of handouts. James Soong became tagged as a highlight offender, because he did not wait his turn in running for the presidency. The US$36 million Soong of campaign funds, donations etc. that he was charged with vis-à-vis the Chung Hsing Bank scandal far outweighed the total amounts in Chen Shui-bian’s charges. Soong also was tagged as the “bagman” for the gigantic US$400 million Lafayette frigate deal which involved not only vast sums of money to both Taiwan and even China but also murder. Soong put large “gifts” of thus earned funds in his children’s bank accounts.  Yet Soong never saw the shadow of the jail door in all of this. He was even brought back to the gravy train fold by agreeing to pay some back taxes on a much lesser amount of “undeclared income.” Taiwan has a corrupt system, created by a corrupt party to justify and shelter its corrupt gains.

A lesser but prominent semi-rebel who used the system’s loose and grey laws on campaign funds was Zhao Shao-kang (Jaw Shau-kong) of the now all but defunct New Party (NP). When the NP tents began to fold, Zhao used campaign funds and donations to buy a media empire; he is now President of UFO Broadcasting Company etc. No one questioned this. Taiwan has a corrupt system, created by a corrupt party to justify and shelter its corrupt gains. Chen Shui-bian’s fault is that he is Taiwanese and remained outside the hierarchy.

Lee Teng-hui of course is one Taiwanese who clearly made profits; he broke into the hierarchy system and reached the top ahead of many others who felt so entitled. That i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he is most hated by the KMT. James Soong, ironically, helped him in that process, but that is another story. By having been in the inner circles and upper echelons of the hierarchy, Lee, like Soong has enough dirt on everyone in the system that he can never be frontally attacked. Chen Shui-bian does not have that immunity.


Return then to Chen’s corruption trial with its numerous inconsistencies and abuses of judiciary power. It is a trial by speculation, a trial by media perception, a trial of pre-judged guilt selectively focused on one outside the system. It is a trial in which the prosecutors have developed volumes of evidence tracking the money but that is all. They have wasted taxpayer’s money and time tracking money that Chen had already admitted had been sent (some US$20 million). This is not a large amount by standards of Taiwan campaign funds and donations. Yet all the prosecutors have done is to show that they like good detectives could track admitted money as if their tracking would then make it guilty money. What the prosecutors had not done in this process is to prove what specific amount of that money was not unused campaign funds ala the system.

The balderdash of the prosecution and judiciary did not end there. One of the big items in Chen’s unsubstantiated conviction is his misuse of the special allowances fund. Yet while Chen’s unsubstantiated conviction on misuse of his special allowances fund was being processed, the KMT requested that the special allowances fund for Ma Ying-jeou be increased. Then it had the gall to request that this system fund now be “decriminalized” so that Ma and anyone else in the future would not have to abide by the same judgment standards as Chen Shui-bian.

There are over 200 incumbent or former government chiefs (both blue and green) indicted on this same charge. Ma was already indicted once but got his secretary to take the fall and go to jail for him. Now the court does not want to waste any more time in the future by being obligated to give each of the 200 cases the same scrutiny that it gave the case of Chen Shui-bian. Taiwan has a corrupt system, created by a corrupt party, to justify and shelter its corrupt gains. The court does not want to be the one held liable for killing the golden-egg goose.

Ironically we must go to the KMT’s official website to see the explanation of all this. Last year it posted the translation of the aforementioned September 15 2008 editorial from the United Daily News, a well known Pan-blue paper. This editorial in true Pan-blue fashion tries to smear Chen Shui-bian and his family as the only guilty people in Taiwan while protecting the goose that has laid golden eggs for KMT members for over sixty years. It begins by showing how the Justice Ministry changed its mentality on what constitutes a fair trial for holding public servants accountable for the source of their wealth. “The main reason the Justice Ministry gave for opposing the amendment (i.e. to change the loose laws) was that if public servants were unable or unwilling to account for the source of their wealth, they would be presumed guilty. This would violate the principle of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The editorial continues, “Justice Minister Wang Ching-feng (Ma Ying-jeou's appointment) pointed out that Wu Chih-yang's Public Servants Unaccounted for Wealth amendment included such legally fuzzy provisions such as ‘wealth significantly in excess of income’ and ‘property of suspicious origin.’ A public servant's fate would then depend entirely upon the discretion of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 (How true this is in Chen’s case) This is clearly contrary to the principle that an action is punishable by law only if it was a statutory a crime at the time of its commission. The law risks violating Constitutionally guaranteed rights requiring proof that a crime has been committed, merely because a public servant, a spouse, or immediate family member refuses to explain the source of the wealth, or provides an incorrect explanation of the source of the wealth. Such an amendment would be contrary to the principle of the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and to the principle that the burden of proof is on the prosecutor.” Yes at first by KMT admission, Ma’s Minister in principle ironically agreed with arguments that supported Chen Shui-bian. This would change.

What made the change? Once Ma’s Minister realized that the accused person was the outsider Chen, the focus changed. The editorial continues, “But once the Chen family money-laundering scandal erupted, the Justice Ministry changed its mind.” It is ironic but so true to form that in trying to paint Chen as the villain, the KMT’s editorial and official website reveal their true side. The final icing on the cake in the editorial is this admission. “If the legal system cannot make a breakthrough (i.e. on convicting Chen), the legislature must amend the law.” Read this as, if by hook or by crook and by judge shopping, the KMT prosecutors cannot find Chen guilty, then the Legislative Yuan will finally after sixty years have to change the law and derail the gravy train.


Unless the reader is dumb to the history of Taiwan, he/she will know that Taiwan’s legislature has always been dominated by and controlled by the KMT. The reason why nothing has been done for over sixty years is Taiwan has a corrupt system, instituted by a corrupt party, to shelter its corrupt profits. Chen Shui-bian’s crime is that he is a Taiwanese outside that system. He has used the beggars system and made profit as well. It is no wonder then that the people of Taiwan have lost faith in Taiwan’s judiciary under Ma Ying-jeou. While that faith is lost, one would at least hope that they would finally realize how they have been consistently duped by the KMT dominated Legislative Yuan. Taiwan can only be saved when the colonial KMT beggar who has taken over its temple (乞丐趕廟公) is thrown out once and for all.


Other writings can be found at http://zen.sandiego.edu:8080/Jerome

9/18/2009 11:36: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活動】9/19睡衣嗆馬,9/25電影CHE的革命,9/26雲林人挺3號劉建國 / 比利潘

〈駐站部落客〉【活動】9/19睡衣嗆馬,9/25電影CHE的革命,9/26雲林人挺3號劉建國 / 比利潘

9月19日星期六,『睡衣嗆馬』遊行下午3:30PM從台大校門口出發。

這個遊行據我所知並不是民進黨所發起,主要是幾位表演工作者主動提出的。有不少台派社團會去參加,但是希望是一場和平的,跨藍綠的遊行。晚上 6:00會有演講,整個活動是事先申請過合法的。


主要的訴求也很簡單,『無能 停薪』,希望馬英九停止領取薪水。633沒達成,失業率飆昇,加上水災沒救到人,不應該再拿人民高薪了吧 !

這個活動的官方網站在此。很歡迎各式表演活動,就打海報上的電話吧。

9月25日星期五下午6:55分,長春戲院有部非常好看的電影:『切-28歲的革命』,打電話去台教會報名,就可以以票價100元看這場電影 ! (原價260元)






















9月26日星期六則是雲林立委補選,如果你是雲林人,記得要返鄉投票,建議投給3號...如果你不是雲林人,麻煩在網誌上貼貼紙加入串聯吧。













串聯貼紙的語法


BillyPan 的部落格@台灣派部落客

9/17/2009 04:29: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判決書關於龍潭案的部分 / 獨孤木

〈駐站部落客〉判決書關於龍潭案的部分 / 獨孤木

國務機要費的所有資料實在太多,而且還蠻無聊的,連蔡守訓有沒有權可以審理,蔡守訓自己都寫了一大串要來解釋。這很怪,人家去釋憲問你到底有沒有權審判,你自己說我有權審判,所以審判,這到底是在幹嘛,我也搞不懂。大概是以為大法官講的沒有蔡守訓自己講的有道理吧。


這姑且不論,我就想看看,這龍潭案到底是怎麼講的。


龍潭案主要是蔡銘哲跟李界木在後面運作才弄成的。辜成允是提早把土地換成錢,而林百里則是買到了需要的土地。可是阿扁跟吳淑珍涉案的部份,不管提出再多疑點,法官的見解都是『在印象深刻、未受他人影響、污染之際供稱係「裁示」,而非「總結」、「歸納」,自屬最符合事實之說法。』


好像不會有記錯,講錯,或是搞混的狀況發生。


在頭一次偵訊李界木時,很多公文根本就沒提示給他看,而他所做的供詞,就叫做未經污染最符合事實。而蔡銘哲各個前言不對後語的部份,我們大法官還寫了這麼長一段來說明耶。


按證人係憑藉其個人對事發當時所見所聞之記憶及理解,事後加以陳述,惟通常一般人之認知及記憶的運作,與電視或錄影帶、照相機隨時均能如實重現事件之特性,迥然不同,一般人縱令刻意記憶並立時陳述複誦,尚且無法鉅細靡遺描述事件發生之全部細節,遑論人類之記憶及理解能力與機器不可同日而語,隨著時間的消逝及個人記憶力優劣之差異,不僅事件之記憶隨時間經過而逐漸淡忘,二以上不同個體,對於同一事件之描述,亦受制對事件注意、記憶力及理解力不同,對於事件之細節描述部分,絕無可能毫無差池,此莫非係供述證據之特性之一,自非可僅以細微陳述不一,遽全盤捨棄其供述證據而不採。


你有沒有發現,李界木的供詞對阿扁有利的部份,在事後雖然改口了,卻說這是未經污染最符合事實。至於蔡銘哲的供詞,雖然漏洞百出,還是要說一句:『自非可僅以細微陳述不一,遽全盤捨棄其供述證據而不採。』


這很妙。到底人可不可以記錯呀?


我看了半天,我還是搞不懂,除了李界木跟蔡銘哲的供詞之外,到底有什麼地方可以證明阿扁有介入龍潭案?


阿扁做裁示的時候,有一堆但書,這些都不算。而執意要龍潭的這塊土地,這也是廣輝公司的堅持,為什麼這就算是阿扁的指示?至於行政院長或是國科會主委除了會議記錄以外的證詞,通通都不被採信。


蔡銘哲有認罪協商,他有拿錢,他也有賄賂李界木,然後所有的證據就建立在他講的話是完全可信,李界木咬阿扁的部份完全無誤,而其他人講的話都是在反對龍潭案,然後在阿扁的淫威下,不得不低頭。


為什麼其他人的證詞只要對阿扁有利的都不算數呢?


為什麼只要咬阿扁的話就算講錯也算他記錯,可是凡是不咬阿扁的人,就算記錯了也算是證詞被污染呢?


這實在很妙。


當然啦,我除了證詞之外,沒看到什麼實質的新證據。我還以為會看到蔡銘哲說拿給吳淑珍的一億元,是在何時何地用什麼樣的方法,拿這些現金給吳淑珍。好像這一億的現金是可以放在口袋裡面直接拿給吳淑珍一樣。


不過我找了一下,好像沒找到相關的描述。有哪位比較認真的網友要是找到了,請記得給我相關的判決書頁數,讓我可以開開眼界。


部落格:獨孤木-打狗救台灣
9/17/2009 03:51: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駐站部落客〉程序正義的重要 / 獨孤木

〈駐站部落客〉程序正義的重要 / 獨孤木

其實看到很多奇怪的網友在靠盃半天,什麼這是反貪腐之類的。我其實想到的是,沒有程序正義,哪來實質正義?

很久以前,有個叫做王迎先的人,因為被警方刑求,被迫承認搶劫土地銀行,最後在帶領警方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的過程中,趁機跳下秀朗橋自殺身亡。

一開始大家還以為他是個搶劫犯,這種人死了也是應該的。後來真正的搶劫犯李師科被抓到了,這才發現這是個天大的冤屈。

警方在刑求他的時候也以為自己代表正義呀。可是程序正義呢?

今天要是大家都採用一致的標準來看問題,辦案講求證據,那這結果才有辦法服眾。

對我來說,阿扁算不算被判的很重?

當然很重,因為他犯罪的證據並沒有辦法說服我嘛。

犯罪的證據都不足,其他全部都憑法官的想像去補足,這就算只判三個月也是太重。

因為一個無辜的人,或者是無法證明他有罪的人,你判了他刑責,這是對名譽很大的損害。

像是先前的蘇治芬被濫押,後來他為什麼死都不肯交保?寧願絕食也要抗議到底?就是因為現在這樣的司法迫害,對於一個人的名譽損害太大。對政治人物來說,尤其是如此。

現在蘇治芬案從她無保開釋後,有什麼進展嗎?

沒有證據,沒有傳喚,沒有逃亡串供之虞,胡亂羈押。因為甲案被押,可是一直問乙案的內容,到最後羅織罪名,卻又沒辦法繼續調查下去,這就是蘇治芬遇到的狀況。

而當時的羈押不過就是因為陳雲林來台,馬政府用這樣的動作去轉移政治焦點,如此而已。這在蘇治芬的時鐘.消失的十一天中可以讀到這個事件的始末。

司法淪為政治的打手,而一堆傻瓜只會用什麼貪腐是大部份人的共同願望在那邊嗆聲。

反貪腐只是眾多價值中的一個而已。我們要有無罪推定理論,要有罪刑法定原則,法官不能自己膨脹成可以超越行政機關的解釋,我們要保障人權,我們不能審判到一半換法官。這些都很重要呀,連馬英九的老師都看不下去了,丟臉丟到國外去了,這你們怎麼都不講?

你要反貪腐,怎麼遇到馬英九就都看不見了?

台北市政府的會計偽造犒賞清冊,被緩起訴處份,可是馬永成跟林德訓則被判二十年,沒有人去問這些偽造犒賞清冊的會計,這錢哪裡去了,可是遇到阿扁,又開始反貪腐了起來。

如果只要色彩對了,貪腐的標準可以這樣隨時轉移的話,那你們是想來我的部落格假扮什麼公正人士,討什麼公道呢?


獨孤木的部落格
9/17/2009 12:37: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社論〉發洩的判決

〈社論〉發洩的判決

審判的目的在於「發現」事實真相,不是讓法官「發洩」個人情緒。

蔡守訓在審「特別費案」時,對馬英九百般禮遇,深切期盼能得到一瞥「關愛的眼神」。而在審「扁案」時則疾言厲色,惡形惡狀,甚至遷怒辯護律師,今天有這樣荒唐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

馬政府成立後,台灣政壇吹起一股搶當「聖人」的歪風。王建煊早以「聖人」自居,林勤綱則是後起之秀,而蔡守訓更是當仁不讓。想當「聖人」沒有什麼不好,但不能因為想要博得「反貪腐、不手軟」的美名,就可以胡亂裁判,任意踐踏被告的人權。

貪污相關案子,余文、廖鯉還有其他馬英九市長辦公室的幕僚不用講,就算是民進黨的顏萬進,受賄、侵佔的金額將近700萬元,一審判15年,二審改判12年。馬永成、林德訓,沒有任何一毛公家的錢進到他們的口袋,檢察官起訴求刑時,也請法官從輕量刑。結果一個判20年,一個判16年,裁判的標準何在?除了「不認罪,我就讓你們死的很難看!」這個「真正」的理由外,實在看不出來有何道理。

判決書洋洋灑灑1200頁,不依法條,也不看證據來論罪量刑,而是不斷援引封建典故、古文家訓,進行政治性的譴責、道德性的批判,蔡守訓還洋洋得意的說,相關文句不過是「信手拈來」而已。撰寫判決又不是在作文比賽,法官更不是國文老師或軍訓教官,這種自我標榜,極盡賣弄的醜態,真的令人噴飯。而台灣法官素質之低落,角色認知之錯亂,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為了讓蔡守訓自己爽、為了讓泛藍名嘴爽、讓馬英九爽,讓中國的主子更爽,「扁案」的審理有多少程序正義被犧牲,更有多少人權被踐踏。蔡守訓為了要發洩,發洩他長期以來「仇扁」、「恨扁」的情緒,就可以把人亂判。尤其是對馬永成、林德訓處以不符「比例原則」的重刑,完全不考慮他們父母、妻兒與親友的感受與處境。為了沽名釣譽,更為了企求高陞,蔡守訓你不但可恥、可悲、更是可鄙!
9/17/2009 12:2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特別費除罪化,國務機要費更應除罪化! / 劉導

〈焦點評論〉特別費除罪化,國務機要費更應除罪化! / 劉導

    「國務機要費」到底有沒有「特別費」的性質,已經有太多的討論,實在不用再把舊資料全部找出來,引經據典的辯駁。在此只想簡單介紹「國務機要費」在不同時期到底是如何使用,然後由社會大眾來評斷「國務機要費」應不應該除罪化。

    「國務機要費」於兩蔣時代使用的細節已完全不可考,但很清楚可以知道為何要有「國務機要費」,說穿了是為了要擺排場。雖然總統也領有薪水,但蔣介石以世界的偉人、民族的救星自居,出入巡視,總要有一定的排場派頭,也免不了要打賞、恩賜,這些錢從哪裡來,當然不可能從他的薪水扣,因此有了「國務機要費」。
   
    到了蔣經國時代,「國務機要費」是由一位低階的侍從,每個月簽個名錢就領走了,沒有帳,更沒發票與單據。在那種時代,除非你活得不耐煩,有誰敢過問總統的私事,尤其是對金錢的使用。

    到了李登輝當總統,審計部對總統府及總統相關經費的使用及核銷開始有意見。認為「國務機要費」簽個名就全部領走,實在太過寬鬆,因此建議比照「特別費」,一半簽名領走,另一半必須附發票,實報實銷。但這樣的要求,只是一種默契並非法令規定。年度結束時,附發票的部分如果沒有花完,依然可以簽個名把剩下的錢領走。

    到了阿扁總統時代,審計部不只有意見,而是開始來找麻煩。在沒有任何法令依據下,要求「國務機要費」比照「特別費」,一半簽名領走,另一半一定要用發票或單據來核銷,而且限制兩者不能流用。
   
    簡單的說,「國務機要費」的性質,在兩蔣時代是百分之百總統的私房錢、零用金;到了李前總統,則是介於私房錢與「特別費」之間;到了陳前總統,則完全比照「特別費」。這也是為什麼全國的機關首長自副總統以下,均編有「特別費」,唯獨總統沒有的原因。

    今天「特別費」是歷史的共業可以除罪化,「國務機要費」何嘗不是歷史的共業?依據蔡守訓法官對「國務機要費」的見解,李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也難逃「私用、侵佔與貪污」的罪嫌。只為了要讓阿扁總統入罪,而不惜把所有的卸任總統都打成貪腐,請問國民黨立委諸公,這是你們所要的選擇嗎?
9/17/2009 11:27: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歸鄉:台灣的音樂大山 /  鄭正煜主編

〈名家專欄〉歸鄉:台灣的音樂大山 / 鄭正煜主編

    旅居法國的越南教授陳文溪博士,他將西洋古典音樂比喻為一座雄偉的高山,一座仰之彌高、望之彌堅的山。他說我們亞洲人常常花了百年時光,好不容易爬上了這座山的山頂,得意之際,放眼一看,卻見遠處尚有一座更高的山,問了身邊的洋人,才知道那原來是自己傳統音樂的山。他強調西方音樂之浩瀚絕對是值得學習的,但更重要的,卻是利用(use)對方,來服務(serve)自己,不管是在創作上也好,或是在研究方法上也好;他又將西洋音樂和傳統音樂比喻為歐語和母語,講母語是天經地義的事,只懂歐語不懂母語,則是本末倒置。陳博士以他自己為例,年輕時喜與三兩好友唱法文歌(越南曾為法國殖民地)、彈奏鋼琴、小提琴和單簧管,但後來終於省悟,改唱越南歌,重拾越南樂器。


    從他敘述中,令我憶起當年在德國碰到的兩位民族音樂學者,一位是來自土耳其的音樂老師,他同時精通小提琴和單布爾(tambur,長頸的土耳其絃樂器)。他說面對自己族人,在演奏單布爾之前,他常要先奏一段薩拉沙特的小提琴曲,何以要如此?原來是為了讓崇拜西方的土耳其人能夠接受他所演奏的傳統音樂,在這之前他個人得先得到肯定,而這肯定卻必須自他精湛的小提琴演奏;第二位是來自巴西的富豪子弟,在家鄉,他從小接受西方音樂的薰陶,一心一意要到德意志這塊音樂聖地朝拜,但他終於還是回了頭,轉念民族音樂學,將精力奉獻在整理巴西傳統音樂上。他的轉變和德國學者對巴西音樂的興趣與尊重有很大的關係。


引自 顏綠芬 「不固定樂思」玉山社出版

9/17/2009 11:25: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玩死阿扁,台灣人你滿意了嗎? / 林一方

〈頭家心聲〉玩死阿扁,台灣人你滿意了嗎? / 林一方

台灣的前途是決定在台灣人手底,不是馬英九也不是胡錦濤。國民黨不過是一群心向中國的庸才、怕死貪官,與軟骨台灣人的組合。無能的馬英九上台以後之所以台灣主體意識會潰散速度如此之快,核心的原點就在於台灣人尚未建立與這塊土地共存共榮的集體意志,才會造成人民的寒蟬心裡,進而任馬宰割。如果台灣人真有不怕死亡願意捍衛這塊土地的死志展現,才真有可能為後代人們留下一條活路。台灣會不會葬送在台灣人的手裡,心存中國的政客不會告訴你。軟骨怕死的台灣人也不敢回答你,答案在你自己的態度裡。

扁遭重判,不出所料

前往北所探視扁,不勝稀噓。憶及18年前台建案,探視遭禁於台中看守所的家姐林雀薇及當時的救援行動勝況,對比現今的救扁行動零零落落,更感滄涼。誰能否認扁的處境不是台灣的處境,國共兩黨正是用一致的態度在糟踏台灣人和阿扁。很高興的是聽道阿扁親口說:「我覺悟了,他們一定要把我關到死」。我高興在於看到阿扁死志的展現,就像看到扁脫胎換骨、天蠶再變的喜悅。扁遭重判,完全不出所料!吝於出聲的台灣人,你滿意了嗎?

糟踏阿扁,霸凌台灣

當年小羅斯福能挽救美國經濟大蕭條,就在於他的心命繫之於美國。馬英九正巧相反,將其「化獨漸統」背離台灣的心意洩漏在他馬上風老豆的封金甕上。上任後的行逕,正猶如霸凌人民的惡棍,毫無廉恥與人性。如果是人,就該還有人性,而他對88災民和對阿扁的態度,就可知道當哪天事發你頭上時,糟殃的就是你。

馬挽頹勢,祭出重手

曾幾何時馬的無能與帶賽被他自己搞得世界皆知,十幾趴的支持度,須加速打扁才能穩固自己頹疋的態勢,讓藍、綠惡鬥再起,將藍營內不滿的聲浪消弭於鞏固終統使命的疑慮下。馬英九的算計,全非為了支持他的人民計,惡獨行逕全為保命。

台灣人啊!睜開雙眼,主持正義,不然下一個糟殃的就是你

青暝仔的台灣人,選了不對人,害死無辜,傷害了天理。

青暝仔的台灣人,選了不對人,扭曲正義,迫害著阿扁。

青暝仔的台灣人,選了不對人,葬送未來,殘害你自己。

快睜開雙眼,緊主持正義!真的,不然下一個糟殃的就是你。
9/16/2009 05:29: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20090916編輯部通告

20090916編輯部通告

1、編輯主題:《蓬萊島雜誌.net週報》第3期將於9月23日出刊,目前規劃的主題:日本民主黨大勝的啟示或借鏡,以及民進黨的過去與未來。(9月28日是民進黨的黨慶)以上編輯主題,歡迎大家表示意見,更歡迎來稿。

2、9月20日晚於高雄市中央公園將舉辦一場聲援阿扁總統司法人權的晚會,徵求當天現場活動的照片。

★有意見要提供給編輯部,請寄至:edit.formosa@gmail.com
★想要投稿或提供照片,請寄至:public.formosa@gmai.com
9/16/2009 12:00:00 下午 | 1 意見 | Read more...
〈阿扁札記〉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阿扁札記〉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馬英九完全放棄了聯合國

9月15日第64屆聯合國大會正式召開,台灣參與UN議題又受矚目。馬英九去年上台後,一改自1993年到2007年每年都有參與聯合國推案之提出,首度放棄任何推案,連去年只提促請審查中華民國(台灣)2300萬人民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活動的基本權利,這種最卑微的訴求都免了。

馬英九於2007年9月以總統候選人的身分參加中國國民黨所發動,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的公投遊行時,發表聲明:「我們參加今天的遊行,不為別的,是為了傳達我們全民的心聲—要為我們的國家爭取在國際社會的平等地位」。顯然這項選舉的承諾,在所謂「外交休兵」的最高原則下,再度跳票。

2000年之前,李前總統主政下的中國國民黨政府,從1993年開始,為了順應民意,每年在聯合國大會召開之前,還會提案要求聯大設立「特別委員會」或「工作小組」,來研究台灣的特殊情況,檢討2758號決議,取消排除台灣參與文字;或審查台灣人民被排除在聯合國體系之外的不合理情形。

我上任之後,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推案訴求,改為要求聯大通過決議確認台灣人民在聯合國體系的代表權,以及「參與案」與「東亞和平案」兩案併陳。2007年更直接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推案,並在2008年3月22日與總統大選同日舉辦「入聯」和「返聯」兩項公民投票。

台灣有權在聯合國有代表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文:「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立即趕出蔣介石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內的代表,因所有席次皆非法佔有。」所以馬英九或中國國民黨企圖以所謂「中華民國」名義要重返聯合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爭取「中國代表權」不僅癡人說夢,更是挑戰國際社會已經形成的共識。

然而,聯大2758號決議文沒有半個字提到台灣,雖然該決議處理了聯合國中國代表權的爭議,但卻沒有處理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應有適當代表的問題,這也是我當時決定要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和國運動最重要的理由。

但美國做為台灣的忠實友邦、價值夥伴、安全夥伴及經貿夥伴,則堅稱「中華民國」或「台灣」都不是主權國家。美國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並取得會員資格,只要這些組織沒有規定必須具有國家地位才能成為會員。美國反對任何企圖片面改變台灣地位的作為,所以美國反對任何有關台灣成為聯合國會員的公投,也反對有關憲法議題的公投,此類公投似乎會讓這個島嶼片面走向法理獨立。

美國拒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

美國反對台灣入聯公投,同時告訴我們,美國「全面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堅稱台灣為其一部分」,對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詮釋1971年2758號決議文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很清楚地表達不接受這樣的詮釋。美國官員甚至當著我的面說:「我們聽到聯合國做出這種解釋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做一些公開的回應及陳述,因為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

可見「台灣地位未定論」,不只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在今年5月1日這樣說,而美方在更早的2007年6月26日也是這樣提的。1952年4月28日簽訂、同年8月5日生效的「台北和約」,承認依照1951年9月8日簽訂的「舊金山合約」第2條,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與要求。「台北和約」締約雙方,代表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部長葉公超在立法院坦承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並未轉移給「中華民國」;日本外務省官員在國會答覆質詢時亦指出「台北和約」的簽訂,不代表日本承認台灣及澎湖群島歸屬中華民國。

周恩來罵蔣介石賣國賊

1971年10月21日中國故總理周恩來與美國國安顧問季辛吉會談時,就曾抱怨「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的權利,而不明定歸屬,不知是誰訂的。「對日和約」亦未言明台灣交給誰,只說日本放棄,周恩來說他有理由罵蔣介石是「賣國賊」。

有人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建議成立臨時政府;也有人主張台灣仍在美國軍事政府佔領中,日本懸空擁有台灣主權,中國是中國,台灣、日本、美國同一國。不管何者,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殆無疑義。台灣的未來,只有2300萬人民才能決定,台灣人民可以選擇拒絕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更可以透過「法理獨立」尋求加入聯合國。
9/16/2009 11:55: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921大地震十週年特刊〉好的組織、好的人才—921重建成功的關鍵 /  游錫堃

〈921大地震十週年特刊〉好的組織、好的人才—921重建成功的關鍵 / 游錫堃

組織要先喬好

921大地震發生在國民黨執政的時期,但整個的重建,是在民進黨政府執政的時候完成,而其中許多的工作在我當副院長和院長時就持續再推動。整體歸納來看,政黨輪替以後,整個重建工作大幅改變,不改變絕對做不好。原因是當時921大地震發生後,國民黨所採取的策略是「以常應變」,以常態組織想辦法來處理大災變,這樣絕對做不好,以常只能應常,以變才能應變。原本的組織設計有問題,他們把層次拉高,召集人院長、副召集人副院長並兼執行長,當時是蕭萬長與劉兆玄,下面再分組,每一組的組長都是由部會首長兼任。所以說,用常態組織、用兼職、用台北觀點來處理921的重建,當然不可能做好。
阿扁總統要我做副院長時,我就到災區實地瞭解狀況。當時民怨四起,綜合各種狀況,我認為重建的組織、策略一定要調整。因此,建議建立專業、專責的組織,執行長要專責、七個業務處也專責,這樣去進行重建,整個工作的推動才比較順。組織調整前,重建區有很多意見領袖要找執行長,行政院副院長那麼忙哪裡找得到,災民要找經濟組的組長,當時由經建會江丙坤主委兼,怎麼找得到,所以我全面做調整。520上任,6月1日重建會就掛牌,一開始就把它喬好,因為組織本身是非常重要。

有好的組織更要有好的人

組織健全,有好的人更重要,尤其執行長最重要。我任內總共三個執行長,第一個是黃榮村,當時是我當行政院副院長時向陳總統推薦的。921大地震發生後,黃榮村就很積極參與重建,而且對人文素養、對教育非常重視,所以找他來。我擔任院長時黃榮村當教育部長,執行長換陳錦煌先生。陳錦煌是從新港社區總體營造出身,對基層、對災區非常瞭解,是一位非常熱心的紳士。最後的階段,也就是工程要完工、驗收的階段。工程不但要有品質,更要如期完成,需要由有工程背景的人來收尾,所以我跟阿扁總統建議一定要找郭瑤琪。郭瑤琪鐵面無私、擇善固執,執行力非常好,才能夠把重建工作順利的完成,這三位執行長各有各的專長,也有各自階段性的任務,整體表現非常的好,我們非常幸運有好的組織,更有好的執行長。
另外,921重建也引進許多新的作法,也就是說透過一些機制讓民間的力量能夠納進來。譬如:住屋重建,我們有善用921震災重建基金會,董事長是殷琪,執行長是謝志誠,我們讓一些有專業、有熱情的人能夠充分發揮。又例如林盛豐後來去做副執行長,對學校要蓋的好,景觀要漂亮,找他就對了,他做的也非常有成就感。同時,李遠哲院長也非常關心,也給予許多的協助。建立好的組織、善用人才、積極引進民間資源,這是921重建能夠成功非常重要的關鍵,也是最寶貴的經驗。
9/16/2009 11:53: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921大地震十週年特刊〉前921重建會郭瑤琪執行長專訪

〈921大地震十週年特刊〉前921重建會郭瑤琪執行長專訪

1、您當時是以什麼樣的心情去接921重建會執行長的工作?

答:921大地震時,我處於退休狀態。當時有學者發起認養災區的工作,包括:都計學會的賀陳旦和我先生,當時認養國姓鄉建物損壞的評估,帶著學生去做調查。執政後,擔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每年921都有人來夜宿總統府,印象很深刻。有一年農曆春節陪阿扁總統回台南老家過年,在回程的飛機上向總統報告,如果有機會希望能到重建區去服務,當時總統並沒有說什麼。之後,到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兼公程會主委,也是行政院災防會的副主委兼執行長。有一天游院長說不要再兼災防會的執行長,請我以政務委員的身分到重建區幫忙處理住宅重建的工作。再過幾天,游院長正式通知我要我去接921重建會執行長。原本只是從旁協助到負起全責,我並沒有想太多,只知道任務會很艱鉅,但也會很有意義,很有挑戰性。

2、當時您遭遇最困難的挑戰是什麼?而最滿意的工作又是什麼?

答:我是重建會第3任,也是最後一任的執行長。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任務與工作,大家也很努力。也就是說,簡單的問題、好處理的事,輪不到我來做,老早就解決了,剩下來的都是有爭議,複雜的疑難雜症。一上任,是有關11個公有建築物工程延宕的問題,包括鄉鎮公所、鄉鎮圖書館等,一直沒有進度,總統非常關心也很生氣。去瞭解後,才知道不是沒有錢,工程也沒問題,而是地方政治相互角力,要蓋在哪裡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最後,我把11件工程的進度表定下來並報到行政院,然後跟地方首長懇談,跟他們說如果不能照這個進度表走,表示沒有急迫性,經費就要收回並挪到更有需要的地方,這樣才把事情解決。當然外界有許多批評,但院長和總統非常支持,如果沒有他們的支持,十個郭瑤琪都不夠用。
另外是安定彎隧道工程,這是通往溪頭、杉林溪的道路,依據道路的性質是屬於縣道,連省道都談不上。因為工程特殊,我特別請國道新建工程局來幫忙,鄭文隆局長也一口答應,去勘查的時候,鄭局長差一點摔到山下去。當時規劃兩個案,一個是照過去的方法,另一個用新的方法,簡單的說,要用新的方法就是要有人扛責任。第二案比第一案快三個月,做簡報的時候,當地的民眾反應,3個月對公家機關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對商家能快一天都有很大的意義,我當場裁示採第二案。之後,跟總統報告說工程預計10底完工,總統說921和10月底,只差一個月,再趕一趕,921當天通車不是更有意義。結果鄭局長把包商找來,開了一瓶老酒,一人一杯,乾了就算說定再提前一個月,其他的酒等通車的時候再喝。當時機具都用直昇機吊進去,過年也繼續趕工,當地的民眾非常感動,就這樣子搶通。

3、台灣是一個多災害的國家,對災後重建,您可以提供哪些的建議?

答:當然,921重建還有很多的故事,對於災後重建總的來講:維生系統,水、電、通信、交通要儘快恢復。生活重建,包括:社工團體、民間資源要全面導入,受災民眾是需要長期陪伴。產業的重建,要結合地方產業與地方民眾的特色,要以能提供當地民眾工作機會為優先。重建工作要把減災、避災的觀念與措施納入。
台灣是一個多天然災害的國家,減災、避災、救災和重建是互為循環的,減災、避災的準備工作做得好,救災和重建的需要就減少,而在重建時能融入減災、避災的觀念與要求也一樣的重要。這些原則我們在921重建的時候積極的去實踐,更希望對所有救災重建工作也能有參考的價值。
9/16/2009 11:50: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發表對911判決的十點意見

扁辦新聞稿:陳前總統發表對911判決的十點意見

一、這是違憲違法的法官所做的違憲違法的審判。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庭長洪英花說本案蔡守訓無權審理,判決自始無效。

二、這是辦綠不辦藍,辦扁不辦馬的選擇性審判。同一法官對性質相同的兩個案件可以有雙重標準,司法碰到藍色,遇上馬英九都會自動轉彎。

三、這是十足的政治性案件。誠如獨立評論員曹長青所說,陳水扁「罪」在哪裡?「罪」在台獨,「罪」在一邊一國,「罪」在台灣入聯等主張與堅持。

四、這是百分之百的道德審判。從檢察官偵辦起訴、論告、法院審理、判決、充斥中國古文、帝王封建、良心、道德等言語,不是依證據論罪,而是古代縣太爺身兼判官的道德審。

五、六十年前,全國第一個有特別費的總統,歷經兩蔣迄今改稱國務機要費,包括李前總統、許璋瑤前主計長、馮瑞麟前會計長、原起訴檢察官陳瑞仁都說國務機要費視同特別費依慣例申領結報,惟獨蔡守訓認定國務機要費不是特別費,只為了判馬英九無罪,陳水扁重罪。

六、國務機要費的性質與總統官邸作為總統辦公處所的延伸,該如何定位是問題的關鍵,總統官邸的日常支出不應低於駐外大使代表之官邸,否則依判決書認定官邸的總統枕頭、電蚊香、普渡拜拜、殘障用洗澡椅、書房的防撞墊,甚至總統辦公室洗手間的濕紙巾、刮鬍膏等等支出都是「貪污」。

七、蔡守訓所謂特別費是因公支出的「實質補貼」,為最高法院所推翻,但採金錢混同的「大水庫理論」判決馬英九無罪確定,最高法院接受馬英九以兩次市長選舉補助款與剩餘款5000萬充作特別費收入,捐作公益使用大於特別費收入1500萬,故判無罪。而本案我用在機密外交等公共支出達1.27億,連同兩次總統補助款3.4億捐給黨等就超過3.67億,遠逾判決所書的所謂侵占、詐領國務費的1.0742億,又何不法所得之有?

八、馬英九特別費也有使用他人發票及假的犒賞工作獎金單據來申領,馬英九授權的辦公室主任廖鯉指示辦公室同仁使用他人發票、製作假的工作獎金申領特別費可以沒事,而余文僅以偽造文書罪判處一年,吳麗洳等三位出納亦以偽造文書罪緩起訴。本案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卻以貪污罪各判20年及16年的徒刑,對照廖鯉、余文、吳麗洳等三人,實在差很大。

九、對龍潭案、陳敏薰案,我根本不知道辜成允、陳敏薰給錢事,也沒有一個當事人或證人說過我知道錢的事情。怎麼可以用推論、臆測或質疑來故入人於罪。如有關李界木到官邸就連用五個問號來推論,與游院長,副院長,國科會主委到總統府是「為避免遭人詬病施壓,而起人疑竇,掩飾犯罪遂行」,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判決書對總統的職務上行為,竟稱總統職權不限於憲法的規定,這不是人治是什麼?只要總統管得到的,都是總統的職務、職權,所以科學園區的土地開發原屬國科會、行政院職權,或民間企業的重大人事案,只要總統關切打電話或聽報告,都變成總統職務上之行為。果真如此,馬英九為了八八水災救災打電話給台北市消防局熊局長,為了柵湖線事故連連以說帖書致台北市捷運局常局長,是否連台北市政府的消防捷運業務也是總統職權。假如所謂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的認定是如此寬鬆,不必依憲法依法律,誰能接受?

十、馬英九在特別費案被以貪污罪嫌起訴的當晚宣佈競選2008年總統。我當然可以比照台北地院判我所謂貪污重罪時,宣佈挑戰馬英九2012年總統的連任之路。但是我不會這樣做,看到判決書,讓我更有信心為自己的清白辯護。我要本人上訴,我要在二審時全力打好司法官司,我不相信高院的法官都是「蔡守訓們」。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越方如等說等到全部證人或以共同被告為證人都詰問完畢就可以停止羈押。我去年參加兩次法會都有國安特勤人員開車並陪同,兩次到特偵組應訊亦有報告警衛組長,由組長派車,特勤的司機,其餘安全人員在大門口守候,絕無脫離視線。我的新護照交在公辯那邊,願意交給法院保管或繳還外交部。讓我恢復人身自由,享有最卑微的被告防禦權及公平審判的機會。
9/15/2009 03:4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請公布陳筱珮法官的請、休假及入出境紀錄

扁辦新聞稿:請公布陳筱珮法官的請、休假及入出境紀錄

針對高等法院黃水通院長涉嫌違反「法官法定原則」一事,高等法院已透過記者會予以否認及澄清,本辦公室要求高等法院應公布陳筱珮法官於去年接手「扁案」時,期間請、休假及入出境紀錄,以昭公信。(E
9/15/2009 02:53: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馬英九兩岸政策的下一步(劉世忠)

〈名家專欄〉馬英九兩岸政策的下一步(劉世忠)

馬英九上任年餘遭受最大一波政治土石流,徹底沖垮其華而不實的領導能力與後知後覺的內閣團隊效率,就連馬英九最重視的國際形象都貽笑世界。在野的民進黨再使出殺手鐧邀請達賴喇嘛來台為災民祈福,儘管北京暴跳如雷,馬英九權衡國內外情勢也只能摸摸鼻子同意,同時私下向北京說明其困境,希望讓北京消氣。為了減輕壓倒性民意對「馬劉體制」處理風災的不力,馬英九別無選擇進行內閣總辭,轉移民意與媒體批判風災的焦點。

北京當局如何看待馬英九處理莫拉克風災不力所導致的台灣新政局,將為未來兩岸關係投下變數。在風災前,北京領導人對台政策的收與放,始終與馬英九的領導能力與國內支持度息息相關。讓步與不讓步?讓步多少?讓得太多,若馬英九無法連任而民進黨於2012年重新執政又該如何?這些憂慮始終構成北京決策核心激辯的主軸。去年12 月海協會主席陳雲林訪台遭遇台灣在野黨強力抗議甚至衍生街頭衝突,更加強化北京強硬派對馬英九統治能力的不放心。迄今仍不時有鷹派中國學者將「機會主義份子」的頭銜冠在馬英九頭上。

(作者為美國華府智庫布魯金斯研究院訪問學人)

以國台辦為核心,力主應把握馬英九在任時快速釋放對中利多政策、且民進黨持續積弱不振的契機,積極鞏固「台灣屬於一個中國架構」的聲浪終暫上風。在「胡六點」的定調下,中國暫時配合馬政府的外交休兵,也有條件讓「中華台北」以觀察員身份加入今年的「世界衛生大會」,同時在包機與中國觀光客來台等功能性合作事務儘量為馬政府製造利多,試圖協助馬政府累積連任勝選的本錢。

部份居中熱心穿梭兩岸的美國學者也不斷鼓吹北京領導人需掌握此一建構兩岸長期和平穩定的機會之窗,甚而以「民進黨一旦奪回政權亦難推翻馬英九達成之兩岸成果」來消弭中國的戒心。有鑒於馬英九此番受重傷,奧巴馬政府也透過管道敦促北京要體諒馬英九的處境,不希望兩岸關係再起波瀾。

在「與中國交往」的施政主軸之下,馬英九將多數資源與精力投注在兩岸關係的經營,積極落實兩岸政策的成果,換來的是忽略其他國內政策的推動與政府官僚體系螺絲鬆動而不自知,禁不起風災的測試。

馬英九於記者會中要台灣民眾視其重建災區成果再允評價實則為一拖延戰術。重建之路漫長,年底與明年12月相繼舉行的兩場選舉不啻為下屆總統大選前哨戰。對馬英九而言,追打民進黨的「貪腐牌」策略已被自己的「無能牌」抵消,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是福是禍更難論斷,繼續打「兩岸牌」成為唯一選項。

馬英九可選擇更加快速傾向中國,做出更大更多讓步達成協議,並以此轉移內政成績不彰焦點。而這也是北京最有可能乘其國內支持弱勢之際,引誘馬政府讓步的絕佳良機。從國國台辦在馬政府同意達賴訪台後發表的強硬聲明中僅批判「台灣民進黨部份勢力」並未直接挑明馬英九即可看出端倪。馬英九的挑戰在於,其快速墜落的國內支持度,還能否有無視國內反對批評其過度向中傾斜的本錢?

另一選擇,是將重建視為其重塑領導支持的起點,延續其於上屆總統選戰時擁抱「愛台灣」與Long Stay的形象包裝,同時減緩兩岸政策的快速進展。從馬英九捨棄劉兆玄的「學院派內閣」改採吳敦義與朱立倫的「政客型內閣」不難一窺其思維的轉變。其風險是,將坐實北京保守派利用達賴事件強化馬英九「也善變」的疑慮,對企求兩岸長久和平的國際期待形同澆冷水,不符合馬英九苦心積慮經營的國際形象,更遑論Long Stay 的假包裝在風災後已成了「攏係假」。

以馬英九操作達賴訪台的作法觀之,選擇前一途徑的可能性最大。馬政府的外交部已經放棄今年九月「重返聯合國」的年度外交重要專案,國民黨也力邀中國政府高層官員來台參加10月17日馬英九就任黨主席的儀式,試圖修補關係,11月於新加坡舉行的亞太經合會經濟領袖高峰會特使人選,馬英九的考量可能仍是以北京接受的人選為優先。乃至於馬英九念茲在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在新內閣兩岸主其事官員仍留任的事實下,仍會積極促成。
9/15/2009 11:17: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無罪者下地獄,認罪者得永生(王時思)

〈焦點評論〉無罪者下地獄,認罪者得永生(王時思)

要說蔡守訓這個判決不是一個政治判決,實在沒有可以相信的任何依據。原因在於法律罪基本的原則:「證據」以及「超越合理的懷疑」兩大要素。

先論證據。也許因為是判決書還沒出來,所以我們在目前82頁的新聞稿中找不到論罪的證據,判決援引了一大堆作古中國人的成語來形容陳水扁是如何可惡,以作為「量刑審酌」的依據。但是別忘了,這些形容詞與情緒描述沒一件和證據有關。要「量刑審酌」的前提是「有罪」,法官不告訴我們阿扁為何有罪,卻急著告訴我們阿扁如何可惡,這當然不配叫做司法判決。

再者,要比「合理的懷疑」更具體、有力的證明才能判定有罪,而阿扁在這些案子裡有罪的依據是什麼?1.吳淑珍是他的妻子,所以他不可能不知道吳淑珍收錢。2. 阿扁是總統,他什麼事當然都可以管,所以政策無論如何都算是他的帳。3.海外匯款這麼多,當然是不法所得,不然哪來這麼多錢?除此之外,既沒證人又沒證物,還有什麼理由可以推論得出陳水扁是貪污犯?而這些理由不但沒有超越合理的懷疑,簡直是連幼稚園的推論都不如。

接下來看蔡守訓如何「審酌量刑」。馬永成與林德訓「惟尚無證據亦由國務機要費中獲取不法利益」,分別遭判刑16年與20年。但是同樣未從國務機要費獲利的陳鎮慧則是免除其刑。為何犯行相同,量刑卻有天壤之別?

被告蔡銘哲、蔡銘杰、郭銓慶「以媒介賄賂得利…視國家政策為私人生財工具,從中獲利惡行非輕」但因為「本院審理中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因此分別是緩刑五年與3個月有期徒刑。換句話說,根本不用坐監。

李界木則因為「於本院審理時仍就部分事實飾詞卸責,名為認罪,實質上已翻異前供否認犯罪」,遭判6年徒刑。為何行賄賂、收取鉅額利益的蔡、郭與李界木量刑相比卻是「犯行重者刑度輕、犯行輕者刑度重」?

答案就在於是否「認罪」。蔡守訓要表達的是:我不喜歡無罪抗辯,既然被我審到,就要乖乖認罪才是上策,越做無罪抗辯,越要判個重刑以展現法官威嚴。這不是報復性判決是什麼?蔡守訓合議庭想扮演的不是法官,是上帝,所以才會這樣為所欲為,完全脫離法律的邏輯與規範,挾司法權力滿足私人好惡。

蔡守訓這個法庭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組成,做出的判決更是違憲違法不專業,這樣的判決所引發的司法公信崩潰、社會對立加劇,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三位,你們要負完全的責任!
9/14/2009 01:55: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誰不自由?(郭雨)

〈焦點評論〉誰不自由?(郭雨)

扁案判決結果出爐,咬扁的全被輕判或免刑,不配合的則被重判,法官對被告的好惡一覽無遺,追根究底還是老話一句:只問藍綠,不問是非,法官該有的我心如秤,早就淹沒在挺扁、反扁情緒。

去年特偵組準備對付阿扁時,扁說台灣的「巴士底獄」只能關住他的身體,卻關不了他的心;一審判決前,扁更為文表示,911的官司宣判就隨它去,至少他的心是自由的;如今,自由的扁看判決,不自由的反而是亂判的法官。

同樣是特別費,馬英九的是公使錢,阿扁的就變成了貪污;同樣是製作犒賞清冊,馬英九的人全都緩起訴不再追究,扁的幕僚卻遭重判;余文蒐集發票替馬不實報帳,被判一年,馬永成、林德訓連一張發票都未蒐集,卻被重判二十年及十六年…,為馬開脫、為羅織扁,法官自陷森森心牢猶不自知,何時能得享自由?

昔日的同志背棄切割,卻無法減緩馬對民進黨的政治追殺;扁心自由了,洪奇昌、吳乃仁等卻才剛被起訴;扁超脫了,黨卻還深陷該不該與扁切割的泥淖;扁超凡、隨它去了,台灣人卻還天真的以為司法侵略、人權迫害與政治追殺不會降臨在自己身上而繼續禁錮袖手。

誰不自由?扁說一切都在「改變」,也確信很快就會「改變」,講白了就是不要以為馬英九不會倒。八八水災之前,沒有人料到馬劉政權會像紙糊的一樣脆弱,馬及國民黨政權倒了,誰不自由?答案自會揭曉。
9/14/2009 01:54: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高院分案務必公平、公正、透明

扁辦新聞稿:高院分案務必公平、公正、透明

陳前總統今天於看守所透過幕僚轉述,已經以他的名義提起上訴,但於二審時是否於法庭內進行辯護,則要看高等法院分案的過程是否公平、公正、透明。


據高院相關人士透露,去年底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將陳前總統無保釋放,特偵組向高院提出抗告,當時高院黃水通院長同樣涉嫌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將正在國外休假的陳筱珮法官緊急召回,並派專車至中正機場接人,立刻要求銷假上班,並把全案交給陳筱珮法官審理,而沒有依規定由輪值的法官處理。換句話說,也就是以司法行政干預審判,由院長指定特定的法官來處理特定的案件。如果高院這次分案,仍有黑箱作業或其他違法濫權的小動作,陳前總統於二審時也會考慮拒絕於庭上進行辯護,以表達最嚴重的抗議。(E
9/14/2009 01:5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20090912編輯部通告

20090912編輯部通告

一、《蓬萊島雜誌.net週報》第2期將於9月16日出刊,本期編輯 重點為「台灣與聯合國」,以及「921大地震十週年紀念」。9月15日聯合國大會即將開議,但馬政府全面棄守,今年完全不提案。而921的重建,是過去8 年執政重要的成果與政績,有必要強力的予以辯護。以上編輯重點,是我們的構想,歡迎大家積極表示意見。

二、徵文、徵照片:徵求921的故事,請所有參與過921重建工作的人,不論是志工、政府或民間部門的工作人員,甚至是災區民眾,歡迎你們跟所有讀者一起分享過去十年重建的經驗,不管是文字或照片皆歡迎。
9/12/2009 03:02: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扁辦新聞稿 : 針對911判決的4項回應

扁辦新聞稿 : 針對911判決的4項回應

一、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

蔡守訓就是當年判馬英九特別費無罪的法官,今天有這種離譜的判決,一點也不意外。這也是當初地方法院為何膽敢以違憲、違法的方式,一定要把案子交給蔡守訓為首的合議庭去審的理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違憲違法無效的判決,更要大聲抗議台灣的司法不公。

二、這是一個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

陳前總統和他的家人被重判,社會大眾已經有心理準備,但馬永成、林德訓兩位的行為與余文完全一樣,而且也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到他們的口袋,竟然分別判20年和16年的重刑,只因為他們是陳前總統身邊的幕僚。跟錯老闆竟然有這麼不同的待遇,令人完全無法理解。過去在封建時代,改朝換代,新王朝建立,第一件事就是把舊朝所有的親人、家臣全面誅殺,藉此立威進而鞏固政權。沒有想到在今天21世紀,號稱民主的台灣竟然也發生這種成王敗寇,完全反民主的司法判決。

三、這是一個毫無證據的報復性判決

蔡守訓在審理的過程中,不斷表示對陳前總統的仇視與恨意,陳前總統依職權將國務機要費卷證核定為國家機密,之後大法官會議第627號解釋文認定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蔡守訓即極度的不滿。之後,又因蔡守訓再三以非法定理由持續裁定延押,陳前總統不但因此拒絕承認合議庭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更遞狀控告蔡守訓濫權羈押,今天蔡守訓以重刑加以報復,更凸顯了部分個別法官偏頗、仇恨與報復的心態。台灣的對立情緒一旦被挑起,馬政府與法院要負完全的責任。

四、今天更是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

國民黨家大業大,有上千億的黨產可以挹注選舉。而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一律被打成貪腐、圖利,試問未來還有誰敢捐款給民進黨的候選人。今天的判決,正式宣告國民黨新威權統治的開始,這是所有關心台灣民主發展的民眾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 最後,面對這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我們籲請司法院大法官,儘速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速做出解釋。另外,一審宣判之後,更無逃亡、串證之虞,且重罪本身也不應單獨成為羈押的理由,因此我們要求立即停止羈押陳前總統。

9/12/2009 12:46: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頭家心聲:台灣的法官,勝任、獨立、公正超然嗎? / 台灣人權律師團

頭家心聲:台灣的法官,勝任、獨立、公正超然嗎? / 台灣人權律師團

關於陳前總統案,台灣的司法,顯現其欠缺獨立、超然的病症及對自己的角色的無知、無能。這明顯而嚴重的問題,關乎人權保障,關乎司法威信,也關乎社會發展,令人十分憂心,必須嚴正關切。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聯合國1985年司法獨立基本原則》,都明白揭示:審判機關的勝任能力(competence)、獨立性(independence)、及公正超然(impartiality),是人權保障的基本要求。這也是確立司法正當性、可信性(威信)的必要條件。

台灣司法的最根本問題,不在制度,而在人──很多法官「不像」法官,欠缺作為公正審判者的應有素養,也就是不能勝任(incompetent),無法有公平而正確的司法作為。這是大家,特別是法律人,必須謙虛面對的事實。

台灣的中小學一般教育、大學法律專門教育、加上司法官考試及訓練,其實無法培養出夠格的(qualified)法官。台灣的法官對法律,或可謂,學有所成(很多檢察官、律師亦然)。例如,什麼可當證據(有證據能力),什麼不可以,是法律;什麼行為事實成立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如何處罰,是法律;法官應依據證據認定事實,也是法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對這些法律,法官們大概有其專業知識。然而,如何依據證據認定事實,這不是法律;這屬於正常、合理之人(reasonable person)的合理推斷範疇。台灣的法官是不是正常的人,這問題或太聳動,暫且不提。台灣的法官是否具備合理之人應有的合理推斷能力,則不可不問。這涉及整個社會、文化與教育問題;不合理的社會、不合理的教育,不可能蘊育出普遍合理的一般人。在這不良的環境下,台灣的法官是否比一般人較有合理推斷的能力呢?謙虛的法官也必會搖頭。因為,這方面,法官並未受過特別教育或訓練。反而,由於他們(大多)很年輕就當起法官,鎖進司法圈內,既少一般社會經驗,也無律師(或檢察官)的多面向法律歷練,權力使然,不知不覺中變得自以為是,更難提升合理推斷的能力。依據證據認定事實,是審判的最重要、核心,卻正是台灣司法最病弱之處。

關於「獨立」,許水德說的「法院不是我們國民黨開的嗎?」道盡了台灣司法的不獨立。過去,當法官、檢察官,必須是國民黨員,或國民黨所認可者(非我族類,就用口試予以阻擋、排除)。司法作為上,很多法官、檢察官長期配合國民黨的政治需要。解嚴及政治民主化後,所有那些法官、檢察官們,都還在那裡;沒被解職,不必退黨,也未經「改造」(使之獨立、超然、且具人權素養)。新進的司法官,或許不須經過國民黨的思想篩檢,但在那麼多前輩、上級、長官們的牽引(陰影)下,恐怕還很難扮演應有的獨立角色。現在,據了解,有八成的檢察官、七成的法官,是藍色的。憨直的許先生的名言:「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仍然相當符合現今司法生態。在這情況下,台灣的司法勇於對前任總統(非國民黨人)偵查、起訴、審判,根本說不上是什麼進步的表現。

關於扁案,諸多司法(官)作為,凸顯了公正、超然的嚴重欠缺。例如,該案在分案處理後,竟「神秘的」(英國《經濟學人》雜誌語)更換由蔡守訓法官主審。其次,針對更換法官,陳水扁主張其違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大法官們遲不解釋,而扁案則已判決在即。另方面,扁案尚未判決,就扁案衍生的偽證罪案,台北地院卻(一反常態)迅速判決相關被告有罪。如此,一慢一快,前後夾擊,無異預設:阿扁必判有罪,而大法官會議也不可能作出改變現狀的解釋了。這樣的整體司法作為,絕不公正、超然。

台灣的「院方」與「檢方」,長期一家親;過去十年來,「院方」雖力圖表現的較像「法院」,但在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雙方又再曖昧。最近的司法節,司法院與法務部恢復傳統,合辦慶祝大會,並表演阿扁被押的諷刺劇,逗引滿堂法官、檢察官們哈哈大笑、歡樂不已。這種匪夷所思的行徑,赤裸裸地顯露出司法人員對自己角色的無知。這是國家之恥,也是阿扁作為被告的大不幸。

法官們(及法院發言人)常常說,就扁案,也必然會說:絕對憑著良心、獨立、公正審判。然而,正如英國R v Sussex Justices案對司法公正性所確立的原則:「光做得公道是不夠的;還要連看起來都明顯而無可懷疑地公道才行。」扁案,台灣司法的表現,與「看起來都明顯而無可懷疑地公道」之標準比較,實在差很大。至於實質的公正、公道,英國Dimes v Proprietors of Grand Canal案則對法官教示如下:「一個人的是非曲直,不能任由他自己判斷。」法官「自我感覺良好」,是不行的;扁案的司法表現,對不對、公不公道,當然不能任由相關法官們自我評價。
9/10/2009 06:44: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名家專欄〉內閣總辭的光與彩 / 李鴻禧

〈名家專欄〉內閣總辭的光與彩 / 李鴻禧

在多數民眾強烈嗆聲、指責政府,要求馬劉下臺的惡劣情況下,馬英九畢竟不敢再硬柪保護,讓劉兆玄內閣全面請辭,重組新內閣。儘管不少人要求馬英九自己引咎辭職,但是依馬氏品格學識是絕無可能的。然而,事實上,在一年多來政績惡劣、民調支持度分別降百分之十六與百分之十三的馬劉政府,讓他們繼續茍延、歹戲拖棚,去面對八八天災災民之安置重建,新來的流感傳染病災,越來越嚴重的不景氣,高失業率造成社會民眾的不安,政府無節度天文數字的舉債,以及逐漸落入中國侵略台灣的計謀等,這絕對不是多數民眾所能接受的。

因此,馬英九在這樣環境下,這次做了「棄車保帥」的內閣重組,為馬劉政府這一年多惡劣政績負責,挽救馬氏低迷不振的民意支持度,化解國民黨政權天災人禍的嚴重危機;這固然有其心中算盤,不過,若純粹從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的角度來看,比起稍早謠言所傳,馬仍執意留下劉邱只做「比小幅度稍大的更換」,可算差強人意、不太離譜。畢竟中國共產黨和兩蔣時代的中國國民黨,都不知什麼是政治責任。

令人遺憾的,這次內閣改組,卻相當忽視了民眾對新內閣的熱烈期望。過去劉邱內閣名單一出,民間普遍並不看好,因為有不少人在李登輝政府時代,表現平平、無啥傑出,現在果然政績惡劣。現在,馬英九任用吳敦義、朱立倫出任正副閣揆,民間反應冷淡、相當失望。吳氏在高雄市長十年任內,連疏濬愛河、解決市民飲水、防止空氣污染及紅毛港搬遷等事,都狼狽不堪、怨聲載道。無怪乎被外鄉人謝長廷,兩三下就把他拉下來。國民黨常自誇黨內人才濟濟,怎的換湯不換藥,又用這種政績不好的人?朱立倫連內閣經驗都沒,一下能接此重任嗎?
9/10/2009 01:16: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焦點評論〉換了個閣揆又怎樣? / 劉    導

〈焦點評論〉換了個閣揆又怎樣? / 劉 導

劉兆玄閃電辭職,又折損了一位行政院長,但走了溫吞學者,換來權謀政客,真的能夠「起到」振衰起蔽的效果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問題不在行政院長而在總統,在於總統制度設計不量,更在於馬英九的迂腐顢頇。

總統原本是虛位元首,但改成直接民選後,立法院的閣揆同意權接著被取消,搖身一變成為政治權力的層峰,但相關的配套措施完全闕如。

「八八水災」美援希望來台的電報送到總統辦公室與國安會秘書長室,幕僚竟然以「長官事務繁忙」為由自行處理,馬英九和蘇起完全渾然不知。不論這是否為卸責之詞,卻證明總統府這個老舊的機關,除了負責總統起居安危、賓客送往迎來、公文傳遞轉呈及儀典採排演練外,根本無力承擔其他的工作與任務。而蘇起所主持的國安會,專責「通匪輸誠」外,更是聊備一格。

總統身為國政最高領導中心與施政成敗的總負責人,但事實上只是「孤家寡人」一個人在「拼天才」。總統府與國安會的就制度設計,從來不曾被賦予支援決策的角色與功能。阿扁總統在任時,陸續引進許多體制外的機制,譬如說:兩岸跨黨派小組、人權委員會、科技委員會、總統經濟顧問小組,甚至國安高層會議等等,都是要補制度的不足,強化總統這個職務資訊收集與情勢研判的功能。馬英九上台後,在「反扁」的大旗下,只要過去扁所採用的,所支持的,一律廢止。總統經濟顧問小組過去由總統親自主持,現在丟給副總統自己去玩,就可見一斑。

總統制度不可靠,最後能靠的只剩下總統個人的領導能力與威望,而這正是馬政府真正的難題與罩門。馬英九最可怕之處,不在於他的無能,而在於他的自私。「人人為我、我為我自己」這是他待人處事終身不渝的信念。馬英九靠形象起家,最大的政治資本就屬「個人魅力」,講難聽一點就是「男色」。因此,他的美名、令譽和羽毛,比什麼都重要。他下鄉勘災,並不是要苦民所苦,而是因為受不得媒體的消遣、擔不起人氣的渙散。「我是萬人迷耶,你們為什麼都不再愛我了!」這是馬英九內心最真實的呼喊,災民的死活只是必須應付的「工作」而已。

靠著黨國栽培、祖宗庇蔭,以及「鐵福龍」、「不沾鍋」天橋的把式,馬英九扶搖直上而有今天。但現實是殘酷的,總統的任期已經耗掉三分之一,等到吳朱內閣上路,眼看著一半就過去了,馬政府可說是「一事無成」,失業率與經濟成長仍處在歷史最差的紀錄,「馬上好」的承諾更成了「馬上倒」的笑話。

馬英九如果始終搞不清楚該如何做個總統,如果繼續把馬總統的形象當成執政第一要務,一次颱風換個閣揆、一次災變換個政府,並不是不可能,我們就拭目以待吧!
9/10/2009 01:14:00 下午 | 0 意見 | Read more...
格林(綠色)量表(Green Index)

格林(綠色)量表(Green Index)

國民黨和共產黨最喜歡說:「廣大的台灣人民」和「那一小撮的台獨份子」,似乎有台灣意識或台獨理念的人在台灣只是少數中的極少數。真的是這樣嗎?測試一下我們所設計的「格林量表」,看一看你到底有多綠(Green)!

※警告:如果第一題您就勾選了「同意」,那表示您和馬英九「同燈同分」,就請您不要再繼續做以下的測試了,免得浪費您的時間、血壓上升!

‧量表

1. 我是台灣人,但也是中國人。同意( ) 不同意( )


2. 在國外旅遊時,非常害怕被誤認是從中國來的。同意( ) 不同意( )


3. 向外國朋友自我介紹時,會說我來自台灣,我是台灣人(Taiwaness)。 同意( ) 不同意( )

4. 外國朋友自我介紹時,自稱自己是華人或唐人(Chinese),是一種奇怪而且愚蠢的行為。同意( ) 不同意( )


5. 向外國朋友自我介紹時,表示自己來自中華民國,而且中華民國代表整個中國,包括中國大陸與外蒙古,這個人頭腦一定有問題。 同意( ) 不同意( )


6. 台灣的前途只有2300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絕對不接受由台灣和中國,或由「兩岸人民」共同決定的主張。 同意( ) 不同意( )


7. 會主動向外國朋友解釋,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不同的國家。同意( ) 不同意( )


8. 我國領土的範圍只包括台澎金馬及附屬島嶼,面積36000平方公里,人口2300萬人,首都在台北。同意( ) 不同意( )


9. 所謂「維持現狀」就是維持台灣做為一個主權國家的現狀,拒絕與中國統一,更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同意( ) 不同意( )


10. 台灣人民有權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一切與國家前途有關的重大議題,不論是ECFA的簽訂或是與中國進行政治統一的協商都必須先經過公民投票的同意。同意( ) 不同意( )


11. 「大陸」應正名為「中國」,中國的運動選手是中國隊,而不是大陸隊。「中華台北」應正名為「台灣」,台灣的運動選手應該稱呼為台灣隊而不是中華隊。同意( ) 不同意( )


12. 台灣與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不同國家,而不是「一個」分裂的國家。為了避免國家定位的混淆,我們的國號應正名為台灣。同意( ) 不同意( )


13. 中國是我們的敵人,日本和美國是我們的盟友。同意( ) 不同意( )


14. 不願意和中國統一,不僅因為中國不民主,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國家,這樣我們才有屬於自己的未來。同意( ) 不同意( )


15. 因為不能接受華航叫做「China Airline」的名稱,堅持不搭華航飛機。同意( ) 不同意( )


‧計分方式

勾選「同意」者,請加上以下各題分數,若該題勾選「不同意者」請計為0分,紅色字體為勾選「同意」的評語。

10分。很抱歉,這正是一切混淆與錯亂的起點。請多反省!多檢討!

25分。不要覺得自己「數典忘祖」,絕大部分的台灣人都有這樣的感覺。


35分。不要太高興,你只不過陳述了一個事實。


45分。這只表示你是一個正常人。


55分。不用懷疑!這個人就是馬英九!


610分。恭喜你!你已經是廣義的「台獨份子」!


710分。雖然這只是基本常識,但你已經觸犯了中國所界定的「台獨的紅線」!


810分。你或許不知道,美國從來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這樣的主張。


910分。這是台灣人民權利,更是台灣人民與馬英九不同的地方。同時,恭喜你,你已經屬於那「一小撮」的「台獨份子」。


1010分。你終於明白為什麼中國堅決反對台灣舉辦任何形式、任何題目的公民投票!


1110分。這一點要向「自由時報」表達由衷的敬意。


1210分。台灣與大陸並不同屬於一個中國,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


1315分。所以我們歡迎美軍來幫忙救災,但中國解放軍千萬不要來!


1415分。台獨是不需要理由,台獨是基本人權!


1520分。大哥!大姊!「真堅定!」



‧測驗結果


「格林量表」一共有15題,每題積分不同,積分越高,表示你的綠色意識越強,對台灣獨立的立場愈堅定。做完測驗你可能很快就發現,其實「綠色份子」從來不是一小撮,綠油油的嫩芽其實早就深植台灣人心中,不經意之間你就流露出那個血液中的綠色基因。真正一小撮的其實是「馬統」的「紅色份子」,充滿台灣意識的綠葉素與綠細胞一直常在你我心中!


020

有潛力,多接觸統媒以外的新鮮空氣,對你的心理健康絕對有好處!


2050

厚~你其實是個小綠苗,但是對政治有一點冷感唷!


5080

不錯,綠色中堅份子,綠色洪流的中流砥柱,綠色無敵,再接再勵!


80100

綠色香火就是你!繼續燃燒吧~努力影響周圍的人,讓綠色蔓延全世界吧!


100以上

恭喜您!您的綠色指數破表,歡迎來《蓬萊島雜誌.net》開個專欄,一起為獨立建國打拼奮鬥!

9/10/2009 03:24:00 上午 | 0 意見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