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聲音〉永不妥協的司法正義 / 陳淞山

6/08/2010 04:05: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6月11日是一個令人感到沈重的日子,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即將在高院進行二審宣判,一般預料仍將是無期徒刑的重罪判決結果,律師解除羈押的聲請依然會被駁回,陳前總統將會繼續延押,難見天日。

  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是不是屬於首長特別費?是否應與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的「大水庫理論」相同情況而一體適用?無論司法如何地選擇性執法,歷史自會有公決!然而,就一個台灣的民選總統而言,關在暗無天日監獄裡的陳前總統,無法自由在外面進行攻擊防禦的審判訴訟程序,本身就是一個不公不義的政治迫害,是台灣司法人權受到戕害的不具有正當程序之非法審判,無論結果是有罪或無罪,審判的正當性都已蕩然無存。

  憲法規定現任總統有刑事豁免權,立法規定卸任總統有隨扈、辦公事務費預算編列的禮遇條例,其立法精神便是在保護及尊重現任總統與卸任總統「職位」上的特殊價值與待遇,立法上雖未特別考量卸任總統在刑事追訴審判程序上與一般人民有所差別待遇,但至少也應該給這樣一個特殊職位的人一個公平審判的機會與空間吧!更何況,政治交替或政權輪替原本就存有現任執政者追殺或迫害前任者的高度政治風險,倘若立法制度上或自然法則裡不給卸任元首有別於一般人民的特殊保護,則不僅政局常會陷入永無止境的惡性循環相互報復的動盪當中難有寧日,就連人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威信也會因為執政當權者政治力的過度介入而遭受嚴重的損傷,民主法治國家的建造基石更將因此隨之瓦解!

  這也是為什麼個人在離開陳前總統身邊將近十七年後,會回到扁辦協助陳前總統處理辦公室事務與司法官司問題的最重要原因。因為,這是大是大非的政治問題,是個人身為法律人的良知與理念,應該担負的責任,陳前總統的所有官司無論結果是有罪或無罪,都應該是在一個公平、公開的正當審判程序當中進行「全民審判」,而非關在牢裡綁手綁腳,缺乏對等攻擊防禦訴訟能力來接受任何執政者或其司法工具的凌虐與迫害。

  個人的情義相挺,或許讓很多朋友相當的不諒解,或許有很多人認為這是跳火坑的不智行為,但這卻是我一輩子追求社會公理、司法正義與政治長治久安的基本理念,永遠的執著與堅持!是非對錯就留給歷史去檢驗吧!
(作者為陳水扁卸任總統辦公室主任,考試院保訓會前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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