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札記〉同樣的選舉錢,興票案沒事領回,扁案沒收關人

5/12/2010 10:23:00 上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宋楚瑜的興票案沈寂多年,為了領回其中的2.4億,最近又成為媒體焦點。由於提存十年期限即將屆滿,李登輝前主席及宋楚瑜前秘書長在法庭作成正式調解筆錄,同意領回提存物,引發國親兩黨對槓。首先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定調必須咬住社會觀感,主張該筆2.4億款項是國民黨所有,強勢要求討回,並提出「不私了、不放水、不和稀泥」三原則。親民黨則強調,國民黨對宋楚瑜沒有債權,宋楚瑜的委任律師黃珊珊則指出這筆2.4億是宋楚瑜當年省長的選舉結餘款,真正屬於國民黨所有的「黨政運作專款」、「照顧蔣家專款」兩項,合計3.6億,全部都用於照顧蔣家,以及在81年至83年間的公職選舉中用完。人在中國上海的宋楚瑜則透過親民黨發表聲明,要求國民黨澄清、道歉並限期就主張提存款權利提證明,有關爭議愈演愈烈。

1999年12月上旬,也就是2000年總統大選投票前三個月,國民黨籍立委楊吉雄揭發報料宋楚瑜的興票案,由於宋楚瑜脫黨參選,造成國民黨提名候選人、李登輝力挺的連戰極大的威脅。原先興票案說詞從長輩贈與到照顧蔣家,一變再變,最後輸掉總統大選。但根據後來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宋楚瑜透過在台灣銀行任職的小姨子幫忙以3、40個人頭帳戶,有司機、工友、幕僚、親友匯到美國的款項約1,200多萬美元,折合新台幣3.8億元,顯然與提存的2.4億元無關。而用在照顧蔣家的錢亦不過2,000萬左右,用在81年至83年挹注國民黨公職選舉的經費全部花用完畢。可見興票案至少有三大塊的款項,除提存的「2.4億」外;尚有黃珊珊律師所說的「黨政運作」、「照顧蔣家」兩項專款「3.6億」,亦即所謂「秘書長密帳」;另外就是海外匯款「3.8億」。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興票案涉及金額超過10億以上。

一、有關興票案2.4億部分:原親民黨籍立委李鴻鈞黃義交、以及宋楚瑜原委任會計師羅淑蕾等都斬釘截鐵的說這2.4億是宋楚瑜的錢,李鴻鈞立委與宋楚瑜委任律師黃珊珊議員更肯定的說是宋楚瑜選省長時的選舉結餘款。83年台灣省長選舉宋楚瑜當選,但申報競選經費只有1億,在法定標準之內,而陳定南則照實申報,超過法定限額被宋楚瑜的省選委會罰錢。但依興票案監察院調查報告,宋楚瑜選省長自承競選經費只報1億,但收入5億。不只申報不實,縱如黃珊珊律師所指該2.4億是競選省長的選舉結餘款,為何宋楚瑜可以有選舉結餘款,而且不必究辦?反觀扁案,證人黃維生已經證稱我選台北市長兩次至少結餘4,500萬~6,000萬,總統大選的結餘款更多,結果蔡守訓的地院判決書第431頁竟然說我沒有政治獻金及選舉結餘款,憑空推論我把國務機要費貪污再匯到海外,必須關押,而宋楚瑜不但沒事又可領回。

二、有關興票案3.6億部分:宋楚瑜委任律師黃珊珊表示該筆款項是「黨政運作」及「照顧蔣家」兩筆專款但都已用完,甚至還透支。有人說這是「秘書長專戶」或「秘書長密帳」。據查照顧經國先生遺孀蔣方良女是不過2000萬左右,亦在國內支付,其餘3億4千萬如都用在81年到83年間公職選舉的競選經費挹注,但金錢來源也是包括媒體披露過的陳由豪1億、梁柏勳6千萬等企業主的捐獻在內,易言之,此3.6億也是政治獻金的一部份。國民黨除「秘書長密帳」外,後來也查到「主席密帳」。國民黨控告宋楚瑜侵佔秘書長專戶或密帳的錢不成,而我的國安密帳兩個專案合共37億繳庫,改以國務機要費支付機密外交等因公支出,卻被羅織侵佔貪污罪名。至於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除兩次總統大選有剩餘外,其他六次大型選舉均用餘黨及公職至少10億以上,「甚至還透支」,何以扁宋命運大不同?
三、有關興票案3.8億部分:這是監察院調查報告所調查明確的事實,完全是宋楚瑜透過其小姨子陳碧雲利用其本人或台銀的司機、工友、宋楚瑜幕僚馬傑明等3、40個人頭漲互惠到在美國的兒子宋鎮遠及其岳父母等人的名下,合共1,200多萬美元,折合台幣約3.8億。宋楚瑜一生為公務員,該3.8億自不可能是薪水收入,想必另有來源,最有可能也是政治獻金的選舉結餘款,或是擔任秘書長期間的政治獻金。惟不論何者,均未據檢調系統細究偵辦。而我的海外匯款是所謂重大犯罪所得的洗錢,宋楚瑜的海外匯款,也有3、40個人頭帳戶不是洗錢,包括宋鎮遠等亦不必偵查訊問,即使宋楚瑜被訊問亦安排在檢調處所,可以說禮遇有加,與扁案的偵辦,簡直天壤之別。

從興票案看扁案真的「差很大」。想當年,1999年11月下旬我就拿到楊吉雄立委記者會所爆料的興票案海外匯款資料,這是蘇志誠叫他的學生交付要我能夠揭發。後來我決定不予處理,為此還追到在歐陸訪問、正要過英吉利海峽的我。確定不講後,沒幾天楊吉雄就開記者會了,我知道這是李連陣營要借刀殺人,我不願被利用,因為資料是執政的國民黨拿的,我也無法判斷真偽,最後證明我不講是對的。2000年大選國民黨連戰要贏,可以說使出奧步,無所不用其極,對宋有「興票案」,對我則有「彩票案」,「彩票案」經我提告,冒用我的名義及簽名的人最後被判刑確定,但我收到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是去年的時候,剛好前後9年。

1999年12月有興票案爆發,當年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陳聰明未予處理,2007年1月親民黨立委支持他出任檢察總長。新任檢察總長黃世銘正是2001年1月對興票案為不起訴處分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不起訴宋楚瑜的承辦檢察官洪泰文則被黃檢察長找去擔任他的書記官長。10年前為了總統勝選,李連「恨宋欲其死」,4年後「一笑泯千愁」,同樣為了總統勝選,國親合、連宋配。李宋從「情同父子」到「形同陌路」,如今「李宋大和解」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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