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來來來!大家來「修憲」! / 劉導

11/04/2009 10:47:00 上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馬英九主動拋出「修憲」的議題,原以為只是他另一次脫線的演出,沒想到「聯合報」及陳長文連續發表文章鼓吹「總統改為絕對多數當選制」的修憲擬議,這些後續動作不知是「揣摩上意」還是「野人獻曝」,但只要馬英九願意談「修憲」,台灣社會能重新燃起對「修憲」、「制憲」和「新憲」的辯論,終究是好事一樁。

馬英九的「修憲」提議,雖不知其動機與謀略為何,最起碼證明阿扁總統過去對「憲改」的堅持絕對不是「吃飽喊么」,更不是無的放矢、無理取鬧,馬英九終於也承認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真的是大有問題。

至於陳長文所說,「總統絕對多數當選制」更符合民主的精神,不但拾人牙慧,更是鬼扯懶蛋。「總統絕對多數當選制」是1997年修憲時,由當時民進黨的黨主席許信良所提出,他認為民進黨的候選人不可能在第一輪投票搶得第一,必須經過第二輪的合縱連橫才可能勝出,這樣的主張國民黨不接受,在內部也遭到阿扁的反對,根本是多此一舉、治絲益棼。就實際的經驗,2004及2008年阿扁和馬英九都是以絕對多數當選總統,試問台灣就此「藍綠和解、統獨休兵」了嗎?「絕對多數當選制」多好又多好,如果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不然就是「愚人的天堂」。

馬英九未來如果執意要將總統選制改為「絕對多數當選制」,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他已經預見國民黨的分裂,將重演2000年「連宋」相爭的戲碼。或者說他已經吃了秤鉈鐵了心,決意要把本土派全部掃地出門,要把「台灣國民黨」趕出「中國國民黨」的家門,要讓國民黨成為徹底「又藍又專」的「外省掛」,如果他真的如此的愚蠢、迂腐,何嘗不是件好事。

然而,最重要的是經過2005年的「修憲」,任何憲法的修改必須經過人民以公投的方式予以複決,這就是所謂的「公投入憲」。2000年中國曾表示,「反對台灣舉行任何題目、任何形式的公投」,因為公投意味著國民主權的行使,台灣人民行使主權等於向全世界宣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簡單的說,公投=主權=獨立。因此,不論就台灣主體意識的強化,或是台灣民主理念的深化,我們應全力支持舉行「任何題目、任何形式的公投」,尤其歡迎與「修憲」、「制憲」和「新憲」有關的公投。

1787年美國「費城會議」召開時,原本只是為了修改1781年所通過的「邦聯條款」,後來竟然演變成制憲會議,歷史的轉折是很難預見的,任何對憲法的討論都可能成為催生台灣新憲法的契機。所以,來來來!大家來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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