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新聞稿〉吳淑珍女士聲明(代發)
特偵組對外表示陳家帳戶仍有近千萬元可動用,與事實完全不符,特發此聲明澄清如下:
一、目前本人可動用之活存帳戶僅於新台幣四十幾萬,加上本人子媳名下之活存金額各約新台幣13餘萬及70幾萬,至於陳前總統於今年10月12日領回人壽保險金380多萬,係為了支付其二審相關律師費用,並無法供生活及醫療開銷,而寶徠部分,其中一戶雖出租,但所收租金必須支付每月貸款利息,另一戶尚未出租,利息仍須陳家負擔。綜上,目前陳前總統、本人和子媳可運用之活存金額實約新台幣一百二十萬。然尚有偽證案件等待付之律師費用近百萬。
二、本人醫療和藥品絕大部分均為健保所不給付之自付部分,負擔不可謂不重,再加上本人係脊髓損傷之長期性病人,24小時生活起居均賴專業看護輪班照料,每月之醫藥費和看護費用已逾新台幣20多萬,尚不包含柴米油鹽之日常開銷。
三、陳前總統依法按月領取之卸任禮遇金,雖可供本人生活和醫藥開銷之一部分來源,但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提案刪除在即,一旦通過,陳家之生活就必須完全依賴過去二、三十年辛苦儲蓄之銀行定存支應,今特偵組又將本人及家人完全合法之股票、存款扣押,除將陳家人逼入絕境外,焉有更適切之言詞?
四、特偵組身為代表公權力之檢察機關,對外發言必須有所憑據,在媒體熱議本事件時,先稱「已留5千萬生活費給陳家」,經本人反駁,復改口「仍有近千萬可動用」,惟活存帳戶之金額均有客觀之銀行紀錄可查證,特偵組之說法與事實差距八、九倍,本人鄭重澄清說明,以正社會視聽。
聲明人 吳淑珍
一、目前本人可動用之活存帳戶僅於新台幣四十幾萬,加上本人子媳名下之活存金額各約新台幣13餘萬及70幾萬,至於陳前總統於今年10月12日領回人壽保險金380多萬,係為了支付其二審相關律師費用,並無法供生活及醫療開銷,而寶徠部分,其中一戶雖出租,但所收租金必須支付每月貸款利息,另一戶尚未出租,利息仍須陳家負擔。綜上,目前陳前總統、本人和子媳可運用之活存金額實約新台幣一百二十萬。然尚有偽證案件等待付之律師費用近百萬。
二、本人醫療和藥品絕大部分均為健保所不給付之自付部分,負擔不可謂不重,再加上本人係脊髓損傷之長期性病人,24小時生活起居均賴專業看護輪班照料,每月之醫藥費和看護費用已逾新台幣20多萬,尚不包含柴米油鹽之日常開銷。
三、陳前總統依法按月領取之卸任禮遇金,雖可供本人生活和醫藥開銷之一部分來源,但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提案刪除在即,一旦通過,陳家之生活就必須完全依賴過去二、三十年辛苦儲蓄之銀行定存支應,今特偵組又將本人及家人完全合法之股票、存款扣押,除將陳家人逼入絕境外,焉有更適切之言詞?
四、特偵組身為代表公權力之檢察機關,對外發言必須有所憑據,在媒體熱議本事件時,先稱「已留5千萬生活費給陳家」,經本人反駁,復改口「仍有近千萬可動用」,惟活存帳戶之金額均有客觀之銀行紀錄可查證,特偵組之說法與事實差距八、九倍,本人鄭重澄清說明,以正社會視聽。
聲明人 吳淑珍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