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馬英九談修憲?虛晃一招罷了! / 李俊俋
馬英九日前在接受周刊媒體訪問時表示,明年五月他任滿兩周年後,可能檢討包括雙首長制在內的「修憲」問題。此話一出,不但與過去馬英九所堅持的「行憲、守憲比修憲更重要」、「憲法需要休養生息,不需要修憲或制新憲」大相逕庭;而其所著眼的「朝雙首長制方向修改」,也被多數憲法學者抨擊為「沒人負責的制度」。 至於現行中華民國憲法適用上所產生的主權範圍疑義、五權分立之謬誤、人權保障之闕如等問題則隻字未提,可見馬英九談修憲,不過是虛晃一招,冀望藉馬英九的修憲匡正現行憲法的缺失,無異是緣木求魚,無謂期待罷了。
馬英九向來以中華民國法統之信徒自居,所以對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任何形式的修正或改變都極度排斥,這可從其於2008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時強調:「行憲、守憲要比修憲更重要」,以及在2006年極力反對陳水扁總統發起的憲政改革運動,甚至發動國民黨籍立委全力杯葛可見一斑。此次,馬英九主動提起修憲,若不是「半眠吃西瓜,反症」,便是有更多的政治算計。歸咎其因,無非是其執政後一再被迫跳上第一線,想藉雙首長制的調整,使自己成為「權力集於一身,卻不必負責的超級大總統」。去年上任時,一再強調位居第二線的馬英九,在金融風暴到八八水災,多次被迫站上第一線,原因是人民根本無法接受直選產生卻退居第二線的虛位總統。然而在八八水災中,我們看到馬英九被迫率領執政團隊道歉,但對於政府救災無能只願意承擔「畢竟我是國家元首」的責任,而馬英九言必尊重的第一線行政院長劉兆玄,則在救災行動中根本像是個局外人,雙首長制變成「雙首長都不負責,只要別人負責」的典型。在這樣的情況下,馬英九卻仍積極的要修憲成為雙首長制,大談換軌機制,可見匡正憲政缺失,並不是馬英九的目標,如何規避責任卻仍享有權力,才是他真正追求的。
其實,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政治體制不倫不類、烏魯木齊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現行憲法不是「總統制」,如果是「總統制」,不論國會多數黨誰屬,一切政局都應該由總統來主導;憲法也不是「內閣制」,如果是「內閣制」,那國會多數組閣、行政院長總負其責乃屬天經地義,總統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現行憲法更不是「雙首長制」,因為雙首長制不但清楚規定由國會多數組閣,而且總統、內閣總理都是選舉產生,彼此的職權也都劃分的清清楚楚,不會有什麼爭議。而壞就壞在憲法一方面在增修條文第三條中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任命之」,將閣揆提名任命權賦予總統,又不需經國會同意;另一方面卻又在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使得行政院長不得不尊重國會,否則政策方案都將推動不了。不僅如此,中華民國憲法中對於總統、行政院長彼此的職權劃分也是不清不楚、曖曖昧昧,讓人始終搞不清楚行政院長究竟是最高行政首長抑或只是總統的幕僚長。在這樣紊亂的憲政體制下,不徹底的從憲政架構改變,尋求出真正適合台灣的新憲法,只拘泥於現實行不通、學者也認為不可行的雙首長制換軌機制,也無怪乎有人說馬英九談修憲,喊爽的而已,虛晃一招罷了!!
(作者為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兼憲改辦公室主任)
馬英九向來以中華民國法統之信徒自居,所以對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任何形式的修正或改變都極度排斥,這可從其於2008年總統選舉電視辯論時強調:「行憲、守憲要比修憲更重要」,以及在2006年極力反對陳水扁總統發起的憲政改革運動,甚至發動國民黨籍立委全力杯葛可見一斑。此次,馬英九主動提起修憲,若不是「半眠吃西瓜,反症」,便是有更多的政治算計。歸咎其因,無非是其執政後一再被迫跳上第一線,想藉雙首長制的調整,使自己成為「權力集於一身,卻不必負責的超級大總統」。去年上任時,一再強調位居第二線的馬英九,在金融風暴到八八水災,多次被迫站上第一線,原因是人民根本無法接受直選產生卻退居第二線的虛位總統。然而在八八水災中,我們看到馬英九被迫率領執政團隊道歉,但對於政府救災無能只願意承擔「畢竟我是國家元首」的責任,而馬英九言必尊重的第一線行政院長劉兆玄,則在救災行動中根本像是個局外人,雙首長制變成「雙首長都不負責,只要別人負責」的典型。在這樣的情況下,馬英九卻仍積極的要修憲成為雙首長制,大談換軌機制,可見匡正憲政缺失,並不是馬英九的目標,如何規避責任卻仍享有權力,才是他真正追求的。
其實,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政治體制不倫不類、烏魯木齊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現行憲法不是「總統制」,如果是「總統制」,不論國會多數黨誰屬,一切政局都應該由總統來主導;憲法也不是「內閣制」,如果是「內閣制」,那國會多數組閣、行政院長總負其責乃屬天經地義,總統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現行憲法更不是「雙首長制」,因為雙首長制不但清楚規定由國會多數組閣,而且總統、內閣總理都是選舉產生,彼此的職權也都劃分的清清楚楚,不會有什麼爭議。而壞就壞在憲法一方面在增修條文第三條中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任命之」,將閣揆提名任命權賦予總統,又不需經國會同意;另一方面卻又在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使得行政院長不得不尊重國會,否則政策方案都將推動不了。不僅如此,中華民國憲法中對於總統、行政院長彼此的職權劃分也是不清不楚、曖曖昧昧,讓人始終搞不清楚行政院長究竟是最高行政首長抑或只是總統的幕僚長。在這樣紊亂的憲政體制下,不徹底的從憲政架構改變,尋求出真正適合台灣的新憲法,只拘泥於現實行不通、學者也認為不可行的雙首長制換軌機制,也無怪乎有人說馬英九談修憲,喊爽的而已,虛晃一招罷了!!
(作者為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兼憲改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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