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馬英九澄清民主與人權不是統一的前提與條件 / 陳水扁

12/30/2010 01:00: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美聯社報導10月19日馬英九在總統府接受專訪的內容時指出,「如果他在2012年獲得連任,(兩岸)政治對話最快有可能在第2個4年任期內開始。」所謂在地2個任期開始進行兩岸的政治對話,當然是指2012年如贏得連任即可展開。不意在當天晚上,馬英九臨時在空軍松山基地招開記者會,親自澄清他「完全沒有把政治問題的討論與所謂的第2任連結在一起」。但馬英九的英語專訪是那樣講的,美聯社據實報導並無違誤、拒絕馬英九的更正要求。這已經不是馬英九的自我否定的第一次,若非馬英九講話未經大腦、變來變去;就是他的英語表達不確實,無法充分代表他的真意。

馬英九一心一意要完成他的父親馬鶴陵生前遺願「化獨漸統」,無條件地執行中國國民黨的基本主張「一個中國、終極統一」。繼榮譽主席連戰2005年「聯共制台」路線之後,進而貫徹「投共賣台」的思維作為,不惜犧牲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經濟先行,ECFA打前鋒,緊接的就是政治對話,經由馬胡會完成美其名為「和平協議」,實為台灣降共的簽署。而其時間點應該在馬英九2012年一旦連任成功,胡錦濤卸下國家主席及黨總書記完成交棒之前。這種兩岸政治最簡單的ABC,不用中國旅澳作家袁紅冰教授連續出版《台灣大劫難》及《台灣大國策》兩書,來披露中南海領導班子的陰謀算計,在台灣稍有常識的仁人志士大眾都懂。我不懂綠營主要政黨的領導幹部為何可以輕鬆以對?反ECFA還有「選舉假期」嗎?攸關主權淪喪的台灣國家危機不會因為五都選舉就停止時鐘的轉動、日曆的撕頁,11月27日的投票對台灣人民而言,不應只是五都市長候選人「治理能力」與「個人特質」的選擇!

其實馬英九的對美聯社專訪報導的澄清,還有馬英九認為民主與人權是兩岸統一的前提,最後被改為那是民眾觀察、關心的因素之一,但「不是統一前提與條件」。如眾所週知,民主與人權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普世價值。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及前總統小布希讚譽台灣為一成功的故事,台灣的民主可以做為中國的燈塔。美國在全世界推廣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台灣是中國的模範。而台美關係除了是經濟夥伴、安全夥伴外,更是最佳的民主人權價值同盟。想不到馬英九卻在美聯社專訪,可以在國際社會發聲的平台,公然放棄了最基本的普世價值-民主與人權,這與「中國良心」、「民主鬥士」、「人權象徵」劉曉波被野蠻獨裁統治中國的共產黨政權打成「罪犯」有何兩樣?

馬英九特別澄清兩岸的統一,民主與人權不是前提條件,也就是中國繼續不民主、不自由、沒人權都不影響馬英九所要推動的「終極統一」。這是非常嚴重的失言、失格。捷克前總統哈維爾說過,立場堅定,不怕中國,中國反而尊敬你;相反的,當你一下就嚇得尿濕褲子,人家就看輕你啦!面對中國的胡錦濤,馬英九嚇成這樣子,民主台灣選出的總統竟然向全世界傳達台灣不要民主人權的錯誤訊息,光這一點,馬英九已沒資格做台灣總統,更沒資格尋求連任成功。

2006年2月28日被我廢除的「國統綱領」都不敢棄守民主、自由、人權的原則與目標。1991年由中國國民黨所擬定,並經李登輝總統主持的「國統會」通過的「國統綱領」,還要寫著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識,共同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中國的統一應以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只因「國統綱領」主張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接受終極統一,排除台灣獨立等其他選項,違背人民當家作主、住民自決的民主原則,剝奪台灣人民對國家未來自由選擇的權利,應予廢除。馬英九不要民主人權的澄清,連「國統綱領」都不如,既犧牲國家主權,又棄守民主人權,無異「投共賣台」!

徒法不足以自行。馬英九說中國與台灣先後通過或批准聯合國兩項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特別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岸開始有共同點。但是不是憲法有人權保障條款就是人權國家;也不是憲法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就是司法獨立;更不是憲法說軍隊要國家化就真的國家化。各國憲法都差不多,兩岸的憲法也都寫得很漂亮,但一個戒嚴、一個動員戡亂、一個獨裁總統,一個萬年國會都可以將一部憲法搞得支離破碎,任憑大法官如何解釋,基本人權恣意被剝奪,司法不時受到政治黑手的操控,軍隊效忠特定政黨和個人,即令到現在亦不例外。在中國更不用說了,解放軍必須服重共產黨的指揮領導;異議人士可以為了起草《零八憲章》被判叛亂罪刑11年;「自由之家」2010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台灣從民進黨執政時的亞洲第一名退步到第八名,而中國則是195個國家中的第181名,這是馬英九心目中兩岸開始有「共同點」,不要也罷!

馬英九在日前國慶談話提出將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民進黨質疑馬政府讓台灣人權向解嚴前倒退,成立人權委員會只是用來掩飾威權心態的遮羞布。正如馬英九口說反貪腐要推陽光法案,卻不敢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法官集體收賄涉嫌為何智輝脫罪讓反貪腐蒙羞,就把從未贊成過的「廉政署」死而復生;執政已將近3年看到劉曉波得到諾貝爾和平獎,才想到要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事實上,我為了落實「人權立國」的信念,2000年就職不到半年,就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小組」,後來改為「人權諮詢委員會」,由研識人權法學曾為政治犯的呂秀蓮副總統負責主持,遺憾的是提出常設性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立法草案,被國民黨等藍委杯葛反對;甚而在2006年由馬英九主席領銜,仗恃國會多數強勢通過決義「人權諮詢委員會」是「黑機關」要求解散。馬英九眼看人權成績單慘不忍睹,只好依樣畫葫蘆,再恢復成立諮詢性質的任務編組「人權諮詢委員會」,根本是「昨非今是」。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辯稱依《中央行政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設任務編組,所需人員應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充或兼任。」同樣的法條,馬英九做的叫「合法」,陳水扁做的是「黑機關」,分明就是為反對而反對。

諷刺的是,就在馬英九宣示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的隔天,馬英九的特偵組三位檢察官帶領10幾位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分成3組到我那1.86坪的獨居牢房大陣仗搜索,翻遍房內的所有訴訟文書、筆錄、書籍、文稿及幾千封來信。說我最近要出新書,有人檢舉我裡邊一定有機密文件,這是合理推斷,而且是上面決定要辦的,三位檢察官只是奉命行事。經過一個小時的翻箱倒櫃,連信件都拿出來檢查,結果拿走的4份文件,不是從網路資料抓下來的台美關係大事記,就是我發表的「終統」的聲明英文初稿及美國已對外公布的中共軍力報告中譯本。全部不是所謂機密文件,儼然又回到戒嚴時期警總時代對黨外雜誌、書籍的事先審查及查扣,「藍色恐怖」令人心寒!

前不久,33位困在624公尺深的地底礦坑69天的智利礦工全部被救出,其中一位礦工太太在災後產下一女,取名「希望」。只要不放棄,凡事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力量,就會成功。我們都對11月27日五都全贏充滿希望,民進黨五都市長的得票率、得票數超過國民黨,我們有絕對的信心,剩下的是贏幾都的問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北二都再各3%就會勝選,我沒有懷疑,也希望大家更加團結、大力拉票,双城双贏,愈來愈有可能。然而要增加3%,除了打「治理能力」和「個人特質」外,應記取2002年、2006年台北市長之戰、2005年台北縣長之戰以及2008年總統之戰的經驗教訓,五都選舉的主軸是否能夠兼及「國家主權」及「民主人權」的訴求,或許那才是再多3%的勝選關鍵。
(2010年10月20日)

Share/Bookmark

0 意見:

張貼留言

/*2009/12/9更改BRPS驗證碼相關標籤文章顯示*/ /*以上br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