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家心聲》對阿扁被判重刑的心聲 / 楊劉秀華

12/15/2010 02:00: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11月11日早上,我到土城看守所探望阿扁總統,並以聖經的話:「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16節),來安慰及鼓勵他。當時,我與他一同禱告,求主藉這些話,開導他完全讓主來作主,而平靜下來。

回家後不久,就獲知他被判刑確定的消息,心裡深感難過,但想起主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主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才得以安慰。隔日,許多媒體記者來採訪我,要我以扁辦房東的立場談談阿扁被判刑的感想。數日前,二次金改案判阿扁為無罪,沒想到才隔幾天而已,阿扁卻因龍潭案及陳敏薰案而被判合計19年重刑。後來有人指出,最高法院判刑的法律依據有問題。馬先生說,這判決是要給公務員一個警惕;我認為無需由阿扁被定罪,馬先生才來講警惕,身任公務員本來就應該清廉,不如馬先生自己以身作則。

大家不要忘記,馬先生當市長時,也發生重大弊案,只是下屬代他頂罪。阿扁是一位台灣總統,也是律師,應該認清公務員清廉的操守。先夫一生擔任日本、中華民國,甚至美國(美國機構ICA,農復會)公職,對公務員的制度一清二楚,非常謹慎。可是,在特權體制下的公務員,如要吹毛求疵是非常容易的。我曾讀過鄭念所著之《上海生與死》,他被共產黨抓走,雖然他並無犯罪,但共產黨想盡辦法判他的刑而被關6年。大家所熟知之拉法葉軍購弊案,為何至今仍未真相大白?由此可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存心誣陷他人,總是可以找到藉口。到底司法是否可靠、公平?

國際法學者小田滋博士,曾任海牙國際法院法官二十七年(其中十二年擔任副院長),是先夫的高中、大學同學,他曾向我談起,並且在《見證百年的台灣》中文版的作者序言中寫到,馬先生1990年代中旬曾到荷蘭海牙拜訪他,並對他高談「新台灣人論」和「台灣人的台灣」的情景,他深信並期望,透過現在成為總統的馬先生的努力,2300萬台灣人這個理想將美夢成真。但小田博士如果知道此次阿扁總統被判刑的消息,一定會驚訝和難過。我還記得,馬先生曾說過:「要阿扁死得很難看。」馬先生,您的夢想達成了嗎?您會高興,但我會難過。人的審判算不得什麼,願神來審判我們!做一個老百姓僅能藉此敘述一些心聲。
(作者為國際文化基金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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