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馬英九政治介入司法的黑手令人痛惡
最高法院三審有罪確定龍潭案與陳敏薰案,這是馬總統「不計一切代價」干預司法審判的政治操作結果,司法獨立公平審判的法律純淨空間已經遭受政治賤踏與蹂躪,我們對於最高法院合議庭法官刻意切割國務機要費案、南港案與龍潭購地案、陳敏薰案做不同處理方式,造成陳前總統部分案件三審判決確定的「政治處決」模式,表達強烈不滿與憤怒,這絕對是受到馬總統為了五都大選國民黨選情緊繃的政黨選舉利益所指導辦案政治迫害陳前總統的非法惡行,目的在抵銷台北地院周占春法官合議庭的獨立審判影響結果,想企圖影響民進黨的五都大選政治聲勢。
龍潭案及陳敏薰案與二次金改案一樣,都涉及是否為總統法定職權的憲政爭議,依周占春法官判決認定,金融改革、科學園區開發、民營企業負責人的人事安排,均非總統的法定職權,不得將總統政治上的影響力等同於法定職務權限,依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陳前總統在這些案件中都應判決無罪。如今,最高法院合議庭先從龍潭案等小案切割判決,企圖影響未來上訴二審的二次金改案能貫徹馬總統的政治意志改判為有罪,司法最後一道曙光已幾近幻滅,陳前總統被迫入監服刑,這是政治介入司法的最直接證據。
龍潭案及陳敏薰案與二次金改案一樣,都涉及是否為總統法定職權的憲政爭議,依周占春法官判決認定,金融改革、科學園區開發、民營企業負責人的人事安排,均非總統的法定職權,不得將總統政治上的影響力等同於法定職務權限,依罪刑法定主義的原則,陳前總統在這些案件中都應判決無罪。如今,最高法院合議庭先從龍潭案等小案切割判決,企圖影響未來上訴二審的二次金改案能貫徹馬總統的政治意志改判為有罪,司法最後一道曙光已幾近幻滅,陳前總統被迫入監服刑,這是政治介入司法的最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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