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請鬼拿葯單的廉政署肅貪大計!

7/26/2010 02:00: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台灣爆發三位高等法院法官與一位檢察官的集體貪瀆弊案後,隨著司法院院長賴英照與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紛紛辭職下台以示負責外,馬英九總統也宣布將在法務部下建構反貪腐專責機構——廉政署,以落實肅貪防腐工作。

對此,在野的民進黨強調,民進黨長期主張設置專責的廉政機關,民進黨在2000年執政後提交立法院審議設置廉政機關的組織修法,都遭居國會多數席次的藍營反對,杯葛次數累計達177次,國民黨若真的有心,不會平白拖過這10年。因此,民進黨認為倉卒成立的廉政署,形同製造出一輛「掛著廉政署車牌」的拼裝車;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並強調,未來的廉政署勢必會與調查局及特偵組業務重疊,三個機關非但不會「分進合擊」,彼此反而還會因搶案源、比成績,出現「為起訴而起訴」的弊案。

事實上,台灣的確有必要仿照新加坡或香港的廉政公署來專責處理肅貪工作,但卻必須是一個具有司法調查權的獨立超然專責機構,不會因為上級長官的行政干預或政治屬性而選擇性辦案或執法;同時,這樣的專責機構也必須在組織位階與層級提高到總統或監察院所隸屬,才不會發生「拍蒼蠅不打老虎」的功能不彰結果。

然而,目前的廉政署組織與人員的規劃方向卻是背道而馳的局面,根本很難發揮制度與結構性的肅貪功能。首先,它是隸屬在法務部底下的三級行政機關,由檢察官指揮辦案,如此的組織制度設計根本與調查局、政風單位如出一轍,不僅功能、績效難以彰顯,也根本打不到位高權重的貪瀆官員,就連對積弊已深的不法司法官也難加以對抗,更何況,廉政署人員的組成是由原來的政風司及部份調查員合組而成,他們這些人長期習慣擅長蒐集反對黨與社運幹部的情資與活動訊息,並無實際偵辦案件的經驗,要寄望他們能真正發揮肅貪的能力,恐怕是力有未逮的奢求吧!

其次,廉政署的設置欠缺獨立性的職權功能,就有可能被執政者利用,尤其是現在檢察官辦案都被外界普遍質疑有政治力介入情形,例如特偵組偵辦首長特別費案幾乎就是「辦綠不辦藍」的選擇性執法結果,以後要想期待設在行政機關底下的廉政署能夠獨立、公平與中立客觀來辦案,根本也是天方夜譚的空想罷了!

最後,是肅貪機構的整合、分工問題,廉政署成立後,與特偵組、調查局及政風司的權責劃分是很難加以釐清的,大家都有肅貪工作的職掌,如何能做到馬總統所說的「交叉火網」分進合擊,的確有其難以解決的制度上漏洞必須加以克服,否則疊床架屋的結果只是會造成壓垮政府團隊肅貪能力的最後一根稻草,未先蒙受其利便已先受其害而已!

因此,馬英九總統所謂的肅貪決心,說穿了也只是司法公信力受到嚴重打擊後轉移政治及社會輿論焦點的權宜之計,是假改革之名的換湯不換葯的「請鬼拿葯單」荒謬作為,根本讓人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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