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什麼肖話? / 郭雨

9/28/2009 03:21: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高等法院裁定續押阿扁,理由和蔡守訓一樣言不成理,尤其是指阿扁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為熟悉,有逃亡之虞,因此應予續押,這是什麼肖話?如果這個理由成立,同樣曾任總統的李登輝也有案在身,為何沒押?現任總統馬英九也被指控涉入三中等案,他一下台,法院是否也應以此理由,立刻把他押起來?

最熟悉潛逃管道的,還包括守海防的、開船的、警察、檢調、法官、國安…等等人員,這些人有犯罪嫌疑,那一個人曾被以此理由羈押?再說,總統熟悉潛逃管道,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及立委諸公就沒有關係熟悉嗎?縣市長及沿海的鄉鎮市長,又有那一個人不熟悉轄內的偷渡管道?但他們有誰被以此理由羈押過?

高院法院還說,阿扁海外資產龐大,有逃亡之虞,所以要押,但奇怪的是,同樣的承審法官,不也曾駁回檢方羈押王令麟的聲請?難道王令麟就沒有海外資產?何況,阿扁的親人都在國內,就連已辦妥美國學校入學手續的陳致中夫婦,都被扁叫了回來,但王令麟的老爸及太太,至今可都是依然逍遙海外。

其他如扁涉六案被判有罪、罪嫌重大,及重罪是法定羈押理由等,更是不值一駁,如果特偵組沒有濫行起訴,蔡守訓沒有枉法裁判,扁早已是自由之身,還有什麼重罪及罪嫌重大?司法宣稱保障人民權利,設有三級三審,是為了讓人民自願接受國家主權的管轄,而非級級相護、審審沿襲,便宜行事的結果,不啻於暴君的殘暴統治。

總統不是原罪,給阿扁公平審判的機會,讓他享有和一般公民一樣的訴訟權力,這是最卑微的要求,而不是為押而押,肖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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