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從西方輿論看扁案
陳水扁前總統被判無期徒刑,在台灣內部引起兩極反應:國民黨立委歡呼,甚至還說判得輕。如果這種「罪」有死刑,他們把陳水扁拉出去執行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台灣的綠營,則從扁案剛爆發時的挺扁反扁分歧,到現在幾乎一種聲音:強烈支持陳水扁的司法人權,認為這是馬英九和國民黨的清算報復,是政治審判。藍綠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到底哪一方更接近真實?
俗話說「旁觀者清」,從西方媒體對扁案判決的報導,可以看出國際的輿論傾向,有助於島內的人們看清此案的性質。
「法院淪為執政者工具」
法國主要通訊社「法新社」在報導扁案一審結果時,引述專家看法,質疑這可能使台灣「淪為『香蕉共和國』(即政治腐敗的政府)」,擔憂「法院已淪為執政者的工具」。該報導還特別提到,曾有三十位國際學者連署公開信,指出馬政府「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這些國際學者呼籲解除羈押,讓陳水扁有更公平機會為自己辯護。
雖然說「新聞報導」不是主觀評論,但引述哪種專家的意見,也可看出報導的記者以及這家媒體的傾向。法新社的報導明顯有對陳水扁一案判決不公的質疑。
美國大報《洛杉磯時報》在報導此案時則明確說,扁案判決是一場「充滿政治味的貪污審判」,該案從一開始就是「強烈的政治戲劇」,陳水扁「扮演殉難者的角色」。該報引述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台灣問題專家格拉澤(Bonnie Glaser)的分析說,「這是一個相當重的判決……也將很難讓人說這是沒有政治動機的判刑,並可能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
「政治仇殺交響曲」
美國另一家大報《紐約時報》則引述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厄珀姆(Frank Upham)的評論指出:「扁案一審有很多問題,臨時換法官,新法官不給辯護律師完整的機會辯護,都是很嚴重的錯誤。」這位知名的美國司法學者認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理由無法成立,「既然周占春沒有羈押陳水扁,蔡守訓就不應該羈押他,因為讓審判過程展現公平性,是很重要的事。」
英國知名的《經濟學人》雜誌則指出,從扁案一審可以看出,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長期羈押,換法官,而且換成原來判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無罪的法官;這個法官判馬英九的助手(余文)一年刑期,卻把陳水扁的助手分別判二十年和十六年。該報導引述評論說,「這是國民黨與馬英九合奏的政治仇殺交響曲」。
「司法受命於國民黨」
在中國,雖然官方控制媒體,但也有不同的聲音。福建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科技人士在網上撰文(被東森新聞網等轉載),題為「為陳水扁說幾句公道話——他像極了文革時的劉少奇」。文革時,劉少奇是中國國家主席,不僅遭到全國輿論鋪天蓋地的謾駡,更被紅衛兵拉去批鬥。當時劉少奇特意帶了本中國憲法,想為自己法律辯護,但根本沒有用,因為對他的批鬥,是毛澤東下令的,完全是政治清算。最後堂堂中國國家主席竟被長期關押、折磨致死;送到火葬場時,連名字都沒有,只是一個代號。這成為毛式中國政治黑暗的經典。
陳水扁今天的處境,跟當年的劉少奇很相像。扁案一開始,馬英九就定調說,這是「馬可仕」,等於變相給檢方下指令。隨後對陳水扁的鋪天蓋地的媒體爆料、輿論審判、報紙定罪、名嘴討伐,未審先判,造成人人喊殺喊打的仇恨氛圍;以所謂道德理由取代司法的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進行政治清算等等,做法幾乎跟中國文革時是一樣的模式。
文革時,中國的法院等都被毛的紅衛兵摧毀。而在當今台灣,國民黨前秘書長許水德曾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在仍然如此,所以《經濟學人》的報導才說,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
美國從未起訴前總統
清算前朝官員,不僅司法嚴重不公,更無法建立民主憲政制度。這方面的歷史教訓太多了。法國大革命時,羅伯斯皮爾們,今天把國王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明天判決各種所謂敵人,不僅製造出紅色恐怖,最後他們本人也上了斷頭台。雨果在總結他一生思想的《九三年》中說,「在他們判決路易十六上斷頭台時,羅伯斯皮爾只有十八個月可活,丹東十五個月,馬拉五個月三星期,聖法葉只有一天。」這就是革命、報復、血腥、清算的結果。
因此美國法學家厄珀姆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特別指出,美國就沒有起訴過任何前總統。例如水門案時,「檢方原可起訴前總統尼克森,但隨後尼克森被福特特赦。即使可以用偽證罪起訴柯林頓總統,但我們沒這麼做。」就是美國在這方面相當謹慎,畢竟兩黨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如果就是黨派傾軋,無情打擊政敵,那麼其結局就是冤冤相報,根本就不會有穩定、正向的兩黨政治和憲政民主。
今天,馬英九以為背後有中國撐腰,有國民黨的立法院多數,有泛藍媒體的呼風喚雨,就可以為所欲為;但他忘記了,還有國際輿論,還有台灣人民手裡的選票。一切不公不義,殘忍陰毒的政治,都將被歷史記得,並將最後受到正義的審判。
俗話說「旁觀者清」,從西方媒體對扁案判決的報導,可以看出國際的輿論傾向,有助於島內的人們看清此案的性質。
「法院淪為執政者工具」
法國主要通訊社「法新社」在報導扁案一審結果時,引述專家看法,質疑這可能使台灣「淪為『香蕉共和國』(即政治腐敗的政府)」,擔憂「法院已淪為執政者的工具」。該報導還特別提到,曾有三十位國際學者連署公開信,指出馬政府「對司法系統的侵害」,危及陳水扁公平受審的權利;這些國際學者呼籲解除羈押,讓陳水扁有更公平機會為自己辯護。
雖然說「新聞報導」不是主觀評論,但引述哪種專家的意見,也可看出報導的記者以及這家媒體的傾向。法新社的報導明顯有對陳水扁一案判決不公的質疑。
美國大報《洛杉磯時報》在報導此案時則明確說,扁案判決是一場「充滿政治味的貪污審判」,該案從一開始就是「強烈的政治戲劇」,陳水扁「扮演殉難者的角色」。該報引述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台灣問題專家格拉澤(Bonnie Glaser)的分析說,「這是一個相當重的判決……也將很難讓人說這是沒有政治動機的判刑,並可能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
「政治仇殺交響曲」
美國另一家大報《紐約時報》則引述紐約大學法學教授厄珀姆(Frank Upham)的評論指出:「扁案一審有很多問題,臨時換法官,新法官不給辯護律師完整的機會辯護,都是很嚴重的錯誤。」這位知名的美國司法學者認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理由無法成立,「既然周占春沒有羈押陳水扁,蔡守訓就不應該羈押他,因為讓審判過程展現公平性,是很重要的事。」
英國知名的《經濟學人》雜誌則指出,從扁案一審可以看出,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長期羈押,換法官,而且換成原來判馬英九(貪污特別費)無罪的法官;這個法官判馬英九的助手(余文)一年刑期,卻把陳水扁的助手分別判二十年和十六年。該報導引述評論說,「這是國民黨與馬英九合奏的政治仇殺交響曲」。
「司法受命於國民黨」
在中國,雖然官方控制媒體,但也有不同的聲音。福建一位擁有碩士學位的科技人士在網上撰文(被東森新聞網等轉載),題為「為陳水扁說幾句公道話——他像極了文革時的劉少奇」。文革時,劉少奇是中國國家主席,不僅遭到全國輿論鋪天蓋地的謾駡,更被紅衛兵拉去批鬥。當時劉少奇特意帶了本中國憲法,想為自己法律辯護,但根本沒有用,因為對他的批鬥,是毛澤東下令的,完全是政治清算。最後堂堂中國國家主席竟被長期關押、折磨致死;送到火葬場時,連名字都沒有,只是一個代號。這成為毛式中國政治黑暗的經典。
陳水扁今天的處境,跟當年的劉少奇很相像。扁案一開始,馬英九就定調說,這是「馬可仕」,等於變相給檢方下指令。隨後對陳水扁的鋪天蓋地的媒體爆料、輿論審判、報紙定罪、名嘴討伐,未審先判,造成人人喊殺喊打的仇恨氛圍;以所謂道德理由取代司法的無罪推定與程序正義,進行政治清算等等,做法幾乎跟中國文革時是一樣的模式。
文革時,中國的法院等都被毛的紅衛兵摧毀。而在當今台灣,國民黨前秘書長許水德曾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現在仍然如此,所以《經濟學人》的報導才說,台灣的「司法制度再次受命於國民黨」。
美國從未起訴前總統
清算前朝官員,不僅司法嚴重不公,更無法建立民主憲政制度。這方面的歷史教訓太多了。法國大革命時,羅伯斯皮爾們,今天把國王路易十六送上斷頭台,明天判決各種所謂敵人,不僅製造出紅色恐怖,最後他們本人也上了斷頭台。雨果在總結他一生思想的《九三年》中說,「在他們判決路易十六上斷頭台時,羅伯斯皮爾只有十八個月可活,丹東十五個月,馬拉五個月三星期,聖法葉只有一天。」這就是革命、報復、血腥、清算的結果。
因此美國法學家厄珀姆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特別指出,美國就沒有起訴過任何前總統。例如水門案時,「檢方原可起訴前總統尼克森,但隨後尼克森被福特特赦。即使可以用偽證罪起訴柯林頓總統,但我們沒這麼做。」就是美國在這方面相當謹慎,畢竟兩黨都有各自的支持者,如果就是黨派傾軋,無情打擊政敵,那麼其結局就是冤冤相報,根本就不會有穩定、正向的兩黨政治和憲政民主。
今天,馬英九以為背後有中國撐腰,有國民黨的立法院多數,有泛藍媒體的呼風喚雨,就可以為所欲為;但他忘記了,還有國際輿論,還有台灣人民手裡的選票。一切不公不義,殘忍陰毒的政治,都將被歷史記得,並將最後受到正義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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