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司馬觀點:興票案的啟示 / 江春男(轉貼)

4/30/2010 04:49: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李登輝與宋楚瑜一笑泯恩仇,興票案即將劃下句點,甚至傳為政壇佳話,但是這筆錢不論是黨政運作經費或選舉結餘款,都難以私了,因為它對扁案極具參考價值。

政治沒有永遠敵人

不過政治上的背叛和感情上的背叛,本質上大不相同。政治上沒有永遠的敵人,有時必須與對手合組「敵對團隊」,李宋因連戰而鬧翻,後來連宋卻聯手鬥倒老李,這種事在民主國家相當普遍,但在感情世界上不易發生。

權力的分配,不是恩就是怨,權位越高,恩怨越多。國民黨執政太久,恩恩怨怨講不完,大家早已習慣了。民進黨執政時間太短,天王恩怨太深,分不清政治和感情世界的不同,不利於該黨的團結與發展。

發生在10年前的興票案,宋楚瑜透過曲折手法匯出鉅款到海外,用孩子的名義買房子。阿扁也把錢匯到海外,雖然金額相差甚大,但是其心態和手法大同小異,本質上難以區別。

不論黨政運作專款、照顧蔣家專款,或省長競選結餘款,這筆錢的來源都大有問題。李登輝有大筆來源不明的經費可以動用,陳水扁只能望之興嘆。至於選舉結餘款,用白話文講,就是政治獻金。

宋楚瑜選省長時,企業界踴躍捐獻者不計其數,他只選一次,就結餘二、三億,阿扁選了多次,且肩負綠營的運動經費和競選經費,結餘二、三十億,依比例原則,並非不可理解。

阿扁海外的錢被特偵組視為贓款,強迫匯回指定的銀行戶頭,興票案的錢卻由宋楚瑜領回。兩種情況不能完全相提並論,但也不能如此天差地別,否則國民黨如何向社會交代?更令人好奇的是,今後法院要以什麼標準來定阿扁的罪名。

(全文轉載自2010年04月30日蘋果日報,文章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76222/IssueID/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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