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想當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10/12/2009 12:44:00 下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馬英九政府一方面高唱民主,一方面卻反對ECFA 公投;一方面宣稱自由,另方面縱容警察暴力,並拒絕提名諾貝爾和平獎的熱比婭來台。這現象顯示中華民國實質上已是獨裁專制,但為何馬政府可以為所欲為?

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必須參考吳思所著「潛規則」一書。所謂潛規則是不能說但能做,彼此交換利益的規則。中國政治充滿著各式各樣的潛規則,例如皇帝表面上要扮演「仁民愛物,苦民所苦」的角色,實際的潛規則卻是「普天之下 皆我財產」的獨裁者。而官員呢?表面上是清官,但根據吳思,新官必定墮落,清官則不是變貪官則被淘汰,所以沒有「清官」這角色,只有貪得恰恰好、懂得分享的官,或是貪得無饜的官。當然,中國歷史充滿著後面這種官,迫害百姓到痛苦不堪。

結果中國政治就變成了「奴隸政治」:上有上策,下有對策;上位者言必清廉,下位者言必恭維、必貪、必偷。一直到人民受不了,「想當奴隸而不得」,人民才會起來反抗。

而當人民要反抗,怎麼辦?不要緊,「奴隸政治學」有這一招「身懷利器」:即政府擁有可以「合法地傷害」人民,也可以施予「合法的恩惠」。政府藉著國家利器,可以將人民奴隸追拿到官,「不由分說,先是一頓狠打,發下監中」。近幾年來從謝清志、陳哲男到陳水扁、蘇治芬、陳明文等,都被「不由分說,發下羈押」。相對的,陳菊到中國訪問,受到馬總統的讚許及統派媒體的歌頌,則是「合法的恩惠」。這種一手傷害,另一手施恩的策略,是瓦解反對勢力的最佳利器。

如果這一招不管用,「奴隸政治學」還有一招「出賣英雄」:當有「英雄」膽敢聚眾反抗,統治者會創造「出賣英雄的英雄」,使得前者死無葬身之地,例如在陳前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中,統治者先設定「人人有罪」,然後法外施恩,誘使「人人」來揭發陳前總統的「弊案」,並且透過統派媒體歌頌這些為「大義滅親」的英雄。怪不得陳前總統要放棄司法。

理論上,民主政治有媒體第四權,可以降低潛規則的傷害。但今天的主流媒體卻一直在掩飾、包裝馬政府,並抹黑、分化反對黨進行「大義滅親」,使得中華民國的政治越來越奴隸化。事實上,吳思很讚賞台灣的議員動手打架,因為他認為打架使得政治人物不能私相授受。可惜今天的反對黨處處要表現出「溫良恭儉讓」的形象,使得潛規則可以大行其道。也因此,馬政府當然可以為所欲為。

這套「奴隸政治學」可以解釋為明明是人民所納稅款,徵收之後再發還給人民的「消費卷」可以變成一種德政:因為人民已經習慣被剝削,現在竟然還有錢可拿,怎麼會不高興?馬政府看準中華民國人民的心態而推出消費卷,當然被視為德政!

這套「奴隸政治學」也可以說明馬政府為何要反對ECFA公投。「潛規則」告訴我們,ECFA最大的受利者將是有權有勢的官員及商人,老百姓只能當冤大頭而已。何況簽了ECFA,台灣的政治將有更多的貪官污吏,更大的惡政,馬政府當然要反對公投ECFA了!

可悲的是「奴隸政治學」也是「亡國政治學」,宋、明、清都無法逃出亡國的命運。現在的中國每年有超過一萬次的抗暴活動,顯示出中國人民已經「想當奴隸而不得」,才會起來反抗。但在台灣,卻有很多親中政客、媒體、藝人盲目歌頌中國,恨不得所有台灣人民都成為中國獨裁者的奴隸。

這種情況下的台灣人民可以學習熱比婭,以「愛的力量」來反抗嗎?畢竟,有像熱比婭的愛,台灣人民就可以不輕易被利益來收買,被恐嚇來威脅,也不會因「出賣英雄」而相互切割。有這樣子的愛,台灣的民主與自由才有保障,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也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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