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用大樹的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 / 張景森
近年來帶來重大災損是從1996年的賀伯颱風,之後2001年的桃芝,張俊雄院長去勘災,內心很痛,當時他在光復鄉教會證道,就談到要做好水土保持的工作,「用大樹的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
之後又歷經納莉、敏督利和72水災。阿扁總統和游院長到災區視察,都會指示哪些道路要限時搶通,受災地區要儘速重建,這些都無可厚非,但72水災之後,情形有一些改變,開始思考國土復育的問題。
桃芝之後,慈濟曾經協助陳友蘭溪附近的重建,曾找到經建會,說當地有一座「筆石橋」一共斷了三次。慈濟認為第一次斷橋可能是偷工減料、施工不良,修復是應該的。第二次斷了再修是愚蠢的,表示這裡根本不應蓋橋。第三次斷了再修就是罪惡,讓民眾誤以為這裡可以安心開墾、耕種。「通往地獄的路,是用善意鋪成的。」是有它的道理。
敏督利和72水災死了30幾個人,再次證明盲目復健只會製造更多的災害,更多的罪惡。游院長下令成立勘災小組,發現由於溫室效應、氣候異常,過去防洪最高標準200年頻率的豪雨,兩三年就發生一次,甚至一年發生好幾次。加上921大地震土石鬆動,依照空中偵察敏督利沖入大甲溪的泥沙約1000萬立方公尺,但山腰和山頂鬆動的土石,預估還有5億至10億立方公尺,人力不可能與大自然對抗。復健基本不可行,降低開發、避災、離災、減災才是政府要做的工作。因此,有了「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工作計畫」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擬定。
台灣平均一年用於災後復建的經費超過200億元,莫拉克風災重建就高達1200億元。台灣高山農業一年的總產值才226億元,其中8個山地鄉也才78億元。從每年復建的經費中提撥一半100億元,10年1000億元,協助山地鄉的原住民,想離開的遷村,政府負責就養、就業、就學;不願離開的,建立警示系統,並由政府向原住民承租土地廢耕造林、幫忙發展高山遊憩產業,讓原住民「離村不離鄉」,並有穩定的收入。
原住民將土地租給平地人種果樹,1甲地一年租金3萬到10萬元。由政府承租造林,3000甲地不過9000萬到3億元,一個國家公園一年就要花5億元,財務完全沒有困難。梨山不再進行農耕,可以發展成台灣登山的高山基地,不是沒有選擇,沒有替代方案,只是大家願不願意去做而已。
復建的工作也不再盲目重複,而有選擇性。最有名的就是中橫公路不再重建。921大地震中橫斷了,花近30億元才勉強可以通行,原訂7月15日通車,7月2日敏督利颱風又坍了,再修只是浪費國家資源。另外就是「丹大林道」的「孫海橋」,由原先的水泥橋改成只能通行機車的簡易吊橋,一併解決當地200多公頃濫墾、濫伐的問題。這次莫拉克連吊橋都斷了,難道還能完全不理會大自然的警訊嗎?
「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是在沒有通過「國土復育條例」下,行政院各部會依職權能夠做的工作,例如:國有山坡地不再放租、退輔會的農場廢耕造林,以及山坡地不再新開農路與產業道路等等,但沒有「國土復育條例」就沒有財源提供誘因讓原住民配合遷村或廢耕,無法全面進行國土復育。「國土復育條例」遭受很大的反彈,因此選在2004年立委選舉後,游內閣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游院長說壞人就讓他來當。之後的謝院長、蘇院長及張院長都非常支持,但在立法院光程序委員會就被擋了43次。政黨輪替後,劉兆玄院長吩咐經建會再送「國土復育條例」的案子討論,結果有人警告劉院長不要自找麻煩而作罷。
行政院原來推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馬政府還沒上台,2008年4月中旬,立法院就決議要求停止執行。馬政府上台後,中橫要「馬上通」,並列入愛台12項建設,還說只要通了,以後就永遠通。水保局和原民會又大肆在山區興建產業道路。國土復育是台灣以後一定要走的路,國民黨馬政府不願記取過去的教訓,還要重蹈覆轍,我只能說:「我幫他們禱告。」
(由訪談記錄整理而成)
之後又歷經納莉、敏督利和72水災。阿扁總統和游院長到災區視察,都會指示哪些道路要限時搶通,受災地區要儘速重建,這些都無可厚非,但72水災之後,情形有一些改變,開始思考國土復育的問題。
桃芝之後,慈濟曾經協助陳友蘭溪附近的重建,曾找到經建會,說當地有一座「筆石橋」一共斷了三次。慈濟認為第一次斷橋可能是偷工減料、施工不良,修復是應該的。第二次斷了再修是愚蠢的,表示這裡根本不應蓋橋。第三次斷了再修就是罪惡,讓民眾誤以為這裡可以安心開墾、耕種。「通往地獄的路,是用善意鋪成的。」是有它的道理。
敏督利和72水災死了30幾個人,再次證明盲目復健只會製造更多的災害,更多的罪惡。游院長下令成立勘災小組,發現由於溫室效應、氣候異常,過去防洪最高標準200年頻率的豪雨,兩三年就發生一次,甚至一年發生好幾次。加上921大地震土石鬆動,依照空中偵察敏督利沖入大甲溪的泥沙約1000萬立方公尺,但山腰和山頂鬆動的土石,預估還有5億至10億立方公尺,人力不可能與大自然對抗。復健基本不可行,降低開發、避災、離災、減災才是政府要做的工作。因此,有了「國土復育策略方案及工作計畫」及「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擬定。
台灣平均一年用於災後復建的經費超過200億元,莫拉克風災重建就高達1200億元。台灣高山農業一年的總產值才226億元,其中8個山地鄉也才78億元。從每年復建的經費中提撥一半100億元,10年1000億元,協助山地鄉的原住民,想離開的遷村,政府負責就養、就業、就學;不願離開的,建立警示系統,並由政府向原住民承租土地廢耕造林、幫忙發展高山遊憩產業,讓原住民「離村不離鄉」,並有穩定的收入。
原住民將土地租給平地人種果樹,1甲地一年租金3萬到10萬元。由政府承租造林,3000甲地不過9000萬到3億元,一個國家公園一年就要花5億元,財務完全沒有困難。梨山不再進行農耕,可以發展成台灣登山的高山基地,不是沒有選擇,沒有替代方案,只是大家願不願意去做而已。
復建的工作也不再盲目重複,而有選擇性。最有名的就是中橫公路不再重建。921大地震中橫斷了,花近30億元才勉強可以通行,原訂7月15日通車,7月2日敏督利颱風又坍了,再修只是浪費國家資源。另外就是「丹大林道」的「孫海橋」,由原先的水泥橋改成只能通行機車的簡易吊橋,一併解決當地200多公頃濫墾、濫伐的問題。這次莫拉克連吊橋都斷了,難道還能完全不理會大自然的警訊嗎?
「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是在沒有通過「國土復育條例」下,行政院各部會依職權能夠做的工作,例如:國有山坡地不再放租、退輔會的農場廢耕造林,以及山坡地不再新開農路與產業道路等等,但沒有「國土復育條例」就沒有財源提供誘因讓原住民配合遷村或廢耕,無法全面進行國土復育。「國土復育條例」遭受很大的反彈,因此選在2004年立委選舉後,游內閣最後一次院會通過,游院長說壞人就讓他來當。之後的謝院長、蘇院長及張院長都非常支持,但在立法院光程序委員會就被擋了43次。政黨輪替後,劉兆玄院長吩咐經建會再送「國土復育條例」的案子討論,結果有人警告劉院長不要自找麻煩而作罷。
行政院原來推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馬政府還沒上台,2008年4月中旬,立法院就決議要求停止執行。馬政府上台後,中橫要「馬上通」,並列入愛台12項建設,還說只要通了,以後就永遠通。水保局和原民會又大肆在山區興建產業道路。國土復育是台灣以後一定要走的路,國民黨馬政府不願記取過去的教訓,還要重蹈覆轍,我只能說:「我幫他們禱告。」
(由訪談記錄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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