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此項作法嚴重違反「無罪推定」的司法首則,連同近日法官收賄弊案傳出多起,台灣似乎已經重回「有錢有權判生,無權無錢判死」的年代。同時也讓人回想起馬先生因市長特別費被起訴當日,連夜修改黨章,宣佈參選總統的嘴臉。
其次,連平民百姓都熟知法律的基本精神為「法律不溯既往」,此項修正案適用的第一個準對象應該是卸職後的馬先生,怎會在此時加諸於阿扁總統的禮遇金,事務費與隨扈人數等?
此外,馬先生的綠卡失效說再次未通過檢驗,因為民進黨對於總統副總統卸任後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或是長期居住於國外的正副元首,應停止禮遇範圍的提案並未通過。如果馬先生沒有綠卡,為什麼不能通過?可以預見,過去發生在「蔣夫人」,目前出現在馬家女兒們的台灣駐美隨扈群,將來就可能出現在馬先生身上。
決非屬於綠營的評論家南方朔,近日為文指出,扁政府時代的「愛台灣」民粹主義是民粹主義的一種,馬政府動輒清算前朝,扣人帽子的行為也是另一種民粹主義。我們倒是覺得,天要毀滅一個人之前,必先使其瘋狂。
執政超過八百天了,仍然是「阿扁下台」,看來馬英九已經窮到只剩下陳水扁了。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